玩儿去游记:魁北克风情


没事儿瞎遛达图话系列之魁北克风情


魁北克是北美大陆唯一的法语省份。异样的文化,异样的风情,留给游人的是异样的记忆,正像它车牌上那句标新立异的漂亮口号:“我不会忘记”(JE ME SOUVIENS)。

(网络图片)

汽车一开进魁北克的地界儿,到处都是扎眼的法语招牌,完全没有了加拿大多元文化的骄傲。魁北克法律规定,境内所有的招牌必须是法语的。更要命的是,就连这里的交通规则也是自己玩自己的,比如,红灯不能右转便是例证。让我不会忘记的是那儿秀气的交通灯。六条车道的大街,只在路边立一个又细又矮的杆子,上面立式排列着三只信号灯。咋一看,与其他地方的行人过街灯丝毫无异。每到路口,不管是否愿意,你都要对着交通灯来个向右看齐。特别是到了晚上,交通灯与街边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杂交在一起闪烁,让你分不出个所以然。有好几次,要不是过往的车辆向我狂按喇叭,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已经撞闯了红灯。

蒙特利尔(MONTREAL)是魁北克省的第一大城市,197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举办地。站在市中心的街道上,昔日的繁荣仍依稀可见。这些年,由于独立运动的昌盛,很多大公司纷纷撤出了魁北克,使得这里第一次有了萧条的感觉。路面长久失修,坑洼不平,就连道路的分道线似乎也懒得喷刷了。话虽这么说,但是法国人血管里特有的浪漫情调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到了夜晚,整个城市一片迷人。街道两边到处是坐满游客的酒吧、咖啡店,金发碧眼的姑娘四处游荡,空气中弥漫着轻松和自在。当然,这中间还包括了我的两个朋友,晚饭后吃饱了撑得慌,也跑到大街上转腰子,用北京胡同串子堂而皇之的话讲这叫览秀。你想想,在加拿大的农村待久了,突然一进城,眼见着这么多花花绿绿的稀罕,那感觉能错得了?见前面走着一个法国姑娘,二人便急赤白脸地跟了上去,还在人家身后大声地评头论足着,欺负人家异国他乡的妞子不懂中文。你看人家这法国妞子的身条儿多顺溜,胳膊是胳膊,腿是腿的,瓷器般的皮肤完全没有了加拿大村姑儿的土气。俩人正忘乎所以,哪儿知道这法国妞儿突然回过头来,冲着他俩儿先是一咧嘴,然后,用纯正的中文回敬了一句,谢谢,直惊得二人面红耳赤,无地自容地逃走了。

本人天生厌恶城市生活,特别是大城市的生活,所以对蒙特利尔的都市繁华没什么记忆。要说蒙特利尔有什么好去处,我觉得除了蒙特利尔的老城(OLD MONTREAL)值得转悠转悠,再有就是那个植物园了(BOTANICAL GARDENS)。闹市当中难得一块净土,乱中取静,别有一番滋味。在静静的水塘边来个瑜珈打坐,一边聆听着蚊虫的欢闹,一边装模做样地学学毛选,嗯,那感觉肯定一个爽。

(塘边一爽,摄于2000年5月)

在魁北克玩儿耍,最要紧的是去看看距蒙特利尔一百五十八公里的魁北克城(QUEBEC CITY),那才是法国人在加拿大的根基所在。我朝着魁北克城一路猛赶,太阳渐渐西下,眼见着当天赶到无望,便开始寻找过夜的大车店。来到一个忘了名字的小镇,恕我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东西,唉,只因那绕口的法语,我急着向路边的行人打听着大车店的下落,只可惜白忙活儿了半天,却是鸡跟鸭讲,我听不懂法语,人家又不会讲英语。情急之下,我发现不远处有一群飞车党,那种鼻子耳朵到处打眼儿挂环,浑身上下纹身刺绣的摩托车爱好者。依照我以往的经验,这是一群最善良的人们。我像见到救星般地朝他们奔去。手脚刚一笔划,人家就心领神会,我在几辆摩托车国宾般地护送下就到了地方。进了大车店,那老板一听我是从多伦多来的,马上跟我套起瓷来,多伦多那地方我去过,高速公路就像,说着一边摇头,一边伸出他两只毛茸茸的巴掌,叉着指头做交叉状。说真的,在北美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自己出生的小镇,这位大车店老板居然连多伦多这样的大城市都去过,也难怪他要骄傲一把呢。

第二天天一亮,我便向着魁北克城出发了。魁北克城里最好玩儿的地方当属圣劳伦斯河(ST. LAWRENCE RIVER)畔的旧魁北克城(VIEUX-QUEBEC)。小城完全被城墙包围起来,到处是用鹅卵石铺成的街道,还有十七世纪用石头砌成的教堂,城堡和公共广场;挂着粪兜的马车在古老的街道上叮当穿行,散发出一股股马粪的馨香。小城内狭窄的街道纵横交错,店铺林立。有的街道专门贩卖纪念品,有的街道专门辟给了街头艺人。我老婆也跟着起哄,坐上了漫画家面前的那把交椅。不肖几分钟,一副逼真的漫画像就被画家整出来了。二十块钱一位,画家身后永远跟着排不完的队伍。不用起早贪黑,只顾收钱点钞,睡觉睡到自然醒,点钱点到手抽筋便是这些街头画家的幸福生活了。靠着圣劳伦斯河岸,一门门古炮立在那儿,向人们展现着昔日的战场。如今的加拿大算是和平了,大炮也成了摆设。你看这对情侣正伴着大炮捏影儿呢,看样子好像还打算拍张亲热的合影照。

(捏个影儿,摄于2000年5月)

玩儿去指南:

  • 渥汰华(OTTAWA)、蒙特利尔和魁北克城相距不远,可以赶个长周末假期凑一块堆儿玩儿。

  • 在魁北克开车,所有路牌都以法语标示,而且只出现一次,千万要瞅真着。看到路牌指示,下个路口便是出口,不会再有任何指示牌出现了。我保证,习惯了美国三次提示路牌的司机在这里驾车会很辛苦的。

(2003年11月18日写于洛杉矶)

以下是网民的评论:

  • 这么说,我倒想起来了,刚到美国开车时,一看到提示牌,就以为该出去了。- 由【CA】评论于  2003-11-18 17:38 摘自《华夏天地》

  • JE ME SOUVIENS 并不是标新立异,It is over 300 years old. It has been with the people of Quebec since 1760 when General Montcalm's French army was defeated by the British on the plains of Abraham. The quiet revlution of the 1970's, the French signs, the language laws can all be traced to that battle. JE ME SOUVIENS "I remember"! - 由【davidz 】评论于2003-11-19 00:48:34 摘自《万维读者网-卑诗阳光》

  • 你够厉害啊,黑帮都敢上去套近乎。那群飞车党是加拿大有名的黑帮组织hell's angle,嚣张的很,警察都不敢碰他们的。你到敢过去和他们问路。够胆子啊。呵呵。- 由【leaveherbe】评论于 2003-11-20 17:47:51 摘自《万维读者网-卑诗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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