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一起来解谜(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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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来解谜(多图)
文章来源: 海峡中线2005-01-21 18:33:13 

大家一起来解谜

319枪击事件发生后,刑事警察局提出「0319专案现场勘查重建暨证物鉴定报告」及「三一九枪击案模拟试射实验报告」(以下称刑事局报告),李昌钰博士之团队提出「Select Committee Report On Investigation of Shooting Incident Of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 Vice- President Annette Lu」(Final Draft)及「Select Committee Report Conclusion & Summary On Investigation of Shooting Incident Of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 Vice- President Annette Lu」(以下称李昌钰报告)。但真相仍然不明,疑云重重,扑朔迷离。扁政府不依法让真调会检视证物,不提供文件,不提出说明,相关官员也拒绝到会,亦有专业人士因为恐惧,不敢吐真言。为解开相关之疑惑,谨请社会各方面之专家学者,再透过真调会之网站提供专业之高见,以早日破解疑团。


一、铅弹头到底从哪里来?



1、0319 15:30丘义仁:弹头在总统身上找到(总统府记者会)。
2、0319 17:30奇美医院记者会:金属物在衣服与皮脂之间(93.03.19东森新闻)。
3、0319 22:30第二次专案报告
侯友宜:在总统夹克发现一颗铅制弹头(93.03.20联合报)。
4、0319专案小组研判子弹卡在内衣与衬衫中间(93.03.21民生报)。
5、0322刑事局鉴识团队:子弹留在外套内(93.03.22联合报)。
6、0405吕副总统中弹纪实:子弹停留在左边夹克的衬底。
7、8月 刑事局报告:弹头穿过内衣,最后停留在衬衫及内衣之间(P.41)
8、衬衫左侧的L型裂口
9、刑事局报告:无子弹贯穿摩擦之痕迹,非枪击所致(刑事局报告P.10)
李昌钰报告:此孔洞也许有可能是由于弹头以低速行进要出衬衫而造成撕裂状的效应(结论第11页)
刑事局报告:铅弹重量3.88g、基部直径8.10mm、弹头长度10.09mm(P.6)
10、总统之夹克无收口


11、总统于当天下午2点1分进入奇美医院,直至下午3点缝合完毕,送入CT室检查(奇美医院病历)。此弹头若留在背上,躺卧一个小时,是否有可能毫无感觉?
12、简雄飞:我是掀开衣服检查,发现总统的内衣上有血迹。
总统上奇美医院的急救床后,掀开衣服,发现内衣有两个洞。
我是缝好之后才检查总统的衬衫、外衣,当时是让总统平躺着检查衣服,因为总统的伤口就在腹部,并没有翻身检查。检查衣服是在照X光之前,在缝合伤口之后,再把总统的衣服拉回来的时候(发现总统内衣有两个洞)。
我急诊部都是这样处理,一般的病人我也是这样处理,因为如果换手术衣的话,可能会碰触伤口,病人会痛。
(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33、236、238)。
13、林宏荣:由我和总统的医官简雄飞医师、萧自佑医师共同检查伤口,拉起陈总统的上衣,就看到腹部有一个横向的裂伤,我就与简医师一起消毒伤口,我同时吩咐我们护理人员去找李副院长,下来共同帮忙处理伤口。(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51)
14、萧自佑:开始把总统腹部的衣服掀开,我和简医师先开始检查伤口,看伤口的深度。(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5)
简医师与李副院长就做伤口清创处理后,作伤口的缝合,这段时间我和詹院长检视总统的衣服,就发现总统的衣服上面有穿孔,总统的衣服总共有三层-夹克、衬衫、内衣。发现夹克、衬衫、内衣的右边都有一个穿孔,内衣的左边有一个穿孔,衬衫夹克左边没有穿孔,当时我和詹院长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6)
在做电脑断层扫瞄的时候,我和詹院长就同时想到有可能是子弹是留在衣服的夹层中,因为在缝合的时候我们检查衣服发现衬衫和夹克的左边没有穿孔,电脑断层检查的结果也证实我们的想法。(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6)
当电脑断层检查的结果发现子弹是在背部皮肤外面,詹院长就先进入电脑断层检查室用手摸总统的背部,但是没有摸到异物,我就和詹院长一起请总统坐起来后,把衣服拉起来,结果子弹就掉下来。这个子弹我们就用塑胶袋装起来,请李副院长交给有关单位。此时我们医疗小组人员才松了一口气。(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6、7)
子弹掉出来之后就没有办法知道是从衣服的哪一个夹层中间掉出来。(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8)
15、李浩铣:所以我们决定先清创缝合伤口,再做X光检查,这样对总统是最有利的。这些程序做完之后,我们有稍微看一下总统衣服的情形,看到夹克、衬衫、内衣的右边都有一个洞,内衣的左边也有一个洞,内衣有血迹,衬衫的左边也有一个明显但不规则的洞,夹克左边没有破洞,检查衣服的洞是在缝合伤口之后、等待照X光之间的空档。(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17、18)
16、照片:总统治疗时,内衣、衬衫及夹克都往上掀开。 内、外裤往下拉。

17、张晋民:后来下午三点被通知要照总统胸部及腹部的X光及腹部电脑断层。当时我们把总统衣服往两边拉开,裤子往下拉,没有把他的衣服脱掉。
当时总统一直躺在推床上,没有换床,我们是把软片夹放在总统的背后,照胸部X光,后来再把软片夹放在背部下方,照腹部X光。
电脑断层检查台与推床是不一样的,当时是将总统由推床平移至电脑断层检查台上作检查。
住院的病人做X光片一定要换衣服,门诊的病人要看情形,至于急诊的病人要不要换衣服,要由急诊室的医师决定,不是由我放射科来决定。
(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59、260、264)
18、黄建中:当时我和许君国把X光片的软片夹放在陈总统的背部后面,怕有硬物影响照射,就把总统夹克打开、解开衬衫上面几个扣子。我和许君国把总统上身稍微抬起来放软片夹,角度大概三十度左右,软片夹就可以放进去了。接下来我们就执行照射的动作,照射时全部的人都离开X光室,等到照射完之后,我就在进去做上面重复的动作,重复的动作就是总统自己把屁股抬高,让我们可以把软片夹放进去,总统解开皮带把裤子往下拉,解开皮带的是总统还是我们,我忘记了。我们有一人一边帮总统把外套从下往上拉到靠近腋下的位置,衬衫的扣子在照腹部X光的时候没有解开。(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66)
19、张晋民:照完X光后,就去照电脑断层摄影,在做到腰椎第二节部分,就发现弹头是在身体外面,就停止扫瞄,他们就把手伸进总统躺着的电脑断层检查台上,从总统背后去摸,没有摸到东西,因为确定子弹是在腹腔外面,就请总统坐起来把上衣脱掉,在脱的过程,后来子弹就掉出来,是何人把子弹捡起来我没看到,因为我是隔着控制室的玻璃看的。(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60)
20、许君国:电脑断层摄影的结果发现在腰椎第二节部位的身体外有子弹,我们院长就和随扈医师进去请总统坐起来把外套脱掉,后来子弹就掉下来。再请总统脱掉外套之前,我们詹院长有用手去摸总统背部,没有摸到东西,后来随扈医师认为没有穿透性伤口,所以随行医师才决定要请总统坐起来把外套脱掉。(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70)
21、李浩铣:电脑断层照起来比较像在身体外面,大家都比较放心,我们院长就进去摸总统的背后,结果没有找到子弹,接着院长就出去,本来建议说再照一次电脑断层,但是我和萧医师和电脑断层扫瞄技师还有护理长就建议总统坐起来,总统坐起来后,萧医师刚好站在总统臀部的旁边,子弹掉下来,萧医师刚好摸到子弹。(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19)
当时我看子弹掉下来的情形,觉得子弹是在衬衫与夹克之间。(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1)
22、奇美医院病历表:腹部X光检查发现有一圆锥状金属物体位于第二腰椎。
腹部电脑断层发现金属物体位于背后,再诊视总统背后,请总统坐起来时,发现有一银灰色弹头。可能位于夹克与衬衫之间,经萧自佑医师拿给总统看后,用塑胶袋存藏。
23、3月19日急诊部记实:当时张晋民主任看完片子表示有看到第二腰椎下缘处有个金属异物,随即将陈总统推去做腹部电脑断层扫瞄(CT),张晋民主任再看完CT的片子后判断金属异物在背后,而后萧素秋护理长与总统随行医师、放射科人员进去CT室帮总统搜身,并没有发现金属异物后,后来总统随行医师要求总统坐起来,脱掉夹克,这次很详细的将衣服搜一遍,在夹克中间掉出一个金属物体。(林宏荣、萧素秋、吴贞鋆、蔡小萍签名)
24、3月19日放射线部记实:于是在15:16由放射师许君国实施腹部电脑断层摄影,扫瞄至第二腰椎时,就发(现)一个不在腹腔内的金属弹头正紧靠着背后皮肤之处,于是立即停止扫瞄,再请随扈医师,包含院长再进去检视,由于此时已确定不在腹腔内,随扈医师要求陈总统坐起来,干脆脱掉夹克,职此时正在控制室检视所扫过之影像是否有其他之异常,随之看到在电脑断层摄影检查室内的二位随扈医师以及本院之李副院长发现一颗弹头由夹克掉到检查台,他们并将之置于小塑胶袋内,交由情治人员。(黄建中、许君国、张晋民签名)
25、子弹原来在哪里?


二、现场有无第二枪?

1、 案发当时扁总统站在车上,右边有横杆,系着安全带,但安全带无弹孔。

2、简雄飞:(为何没有建议总统坐下来?)当时我的判断是不要惊吓到群众,且当时总统是有一个安全带绑着。(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41)
3、刑事局报告:二颗弹头基部上之刮擦纹痕,未发现有足资相互比对之特征纹 痕,无法研判是否由同一枪枝所击发。(刑事局报告P.19、36)
4、李昌钰报告:相片112二弹头以显微镜检查其纹线结果,显示二者凹凸的纹线具有很高度的相似性。但因弹头材质的差异(一为铅质,一为铜质)及弹头表面的特性(一个质地软,一个质地硬),因此很难确认是否由同一支枪管所射击出。这项事实说明这二颗弹头有可能是由同一支枪管射击出,或是由同一工具做成的枪管再截成二支枪管所射击。(P.18、19)
5、李昌钰博士:"一人一枪两弹"的推论尚无实际证据(93.07.22联合报)
6、侯友宜局长:三一九枪击案应是"一人开了两枪"、"一枪开了两弹"。(93.11.06联合报)
7、帅化民将军报告:经多次射击测试,发现子弹速度低于530呎/秒时,手枪就不能退壳及连续击发,因此现场凶手为「一人一枪二弹」的假设就不成立,现场亦将无两枚弹壳。(三一九枪击案弹道性能测试报告 P.4)
8、周锡玮委员报告:疑点一,铅弹尺寸与衬衫射入孔的破裂长度相互矛盾。
疑点二,衣物沿射出方向之破裂顺序与事实不符。
疑点三,铅弹能量与伤口样态不符。
(终端弹道实验结果摘要:根据衣物破孔与腹部伤口探讨319枪击案「案发现场第二枪」之三大疑点 第三、四、五章)
9、有专家认为,无膛线之子弹飞行,经过十公尺后便非直线进行。李昌钰以雷射光做直线测量,是否合理?
10、现场在0.65秒内一人一枪两弹,可能吗?

三、民众捡到的两弹壳为何无射击残迹(GSR)?何者未退壳?
(一)火药残迹
1、刑事局报告:弹壳(九)之射击残迹(GSR)检验显示,未同时检出射击火药残迹特性金属元素铅、锑、钡等元素成分。(P.30);弹壳(十)之射击残迹(GSR)检验显示,未同时检出射击火药残迹特性金属元素铅、锑、钡等元素成分。(P.30)
2、所谓"同时"代表什么意义?是否两颗弹壳都无火药残迹?若无火药残迹,是什么原因造成?(刑事局报告:一般只有制式子弹的射击火药残迹才能同时检出铅、锑、钡等特性金属元素成分。P.31)
(二)退子痕
1、刑事局报告:弹壳(九)弹壳底部外缘具疑似退子痕,但对于弹壳(十)部分则无此记载。(P.8)
2、李昌钰报告:弹壳(九)在弹壳底部的边缘处有一痕迹像是"退子铤"造成的痕迹。(P.32)
3、是否其中一子弹未退壳?是铅弹未退壳或是铜弹未退壳?现场能击发两枪吗?
4、现场在0.65秒内一人一枪两弹,可能吗?

四、 扁总统的伤口是 枪伤?刀伤?
1、奇美医院病历表:总统主诉腹部疼痛,出血,可能被子弹射伤。(总统府摄影 官有显示挡风玻璃之破洞)
2、刑事局报告:研判该土造铅质弹头上之血迹应系扁总统腹部遭枪伤时所转移。此得佐证该铅质弹头与扁总统腹部伤势之科学上关联性(P.43)。
3、李昌钰报告:依彩色相片及病历判定这道伤与新近造成的枪伤是相符的。(调查结论及摘要,P.1)
4、简雄飞:总统上奇美医院的急救床后,掀开衣服,发现内衣有两个洞,而且我在车上有看到挡风玻璃有个洞,所以我判断伤口可能是枪伤。
我跟奇美医院的医生在总统的病房边旁讨论应该是枪伤。
我由内衣上的两个弹孔,及伤口是个裂伤,边缘有不规则的烧灼状态、组织有点坏死来判断。
(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 236、237、244)
5、萧自佑:它是一个相对整齐的伤口,在伤口周围边上有烧灼的痕迹,出血不多,当时我和詹院长作临床的判断,认为与枪伤是符合的。但是当时我跟詹院长说是不是真的枪伤还需要由其他单位来鉴定,但是当看到那颗子弹以后,我们几乎就可以说临床上的判断是可以确定的。(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10)
根据伤口的情况和形状、衣服有穿孔、又发现了子弹,这时候我们在临床的诊断上面可以判断是枪伤。
正在缝合的时候,我和詹院长检查衣服,发现衣服有穿孔,我们当时高度怀疑是枪伤, 简医师和李副院长在缝合的时候也高度怀疑是枪伤。
在整个医疗过程之前,我们在吉普车上已经发现玻璃上有个弹孔,在临床的诊断上,就高度怀疑这是枪伤。至于确实是否为枪伤,要经过刑事检查局鉴定。(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14)
6、林宏荣:因为我自己是外科医师,处理过很多枪伤,总统的伤口边缘并不是很整齐,看起来不像是一般刀伤,伤口边缘有一些焦黑,像子弹火药划过去。所以推断是枪伤。
伤口边缘不规则,有焦黑的痕迹,所以推断是枪伤。
(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 252、255)
7、李浩铣:伤口的周围有不规则的锯齿状及烧灼的痕迹,再加上照片上的吉普玻璃上有破洞,判断枪伤的可能性很大。(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17)
8、庄明雄:扁总统身上横向伤口边缘,明显有烧灼伤,裂口与刀伤或爆竹炸伤完全不同,他当下猜测枪伤。(93.03.31.自由时报)
9、吴木荣:皮肤切片显示表皮层及真皮层有凝固坏死及锯齿状撕扯伤害,在真皮层下方到皮下组织间的组织有新鲜出血,并有少量血管内及血管旁嗜中性白血球浸润。在受损皮肤的真皮层里有一些大小不一的异物微小颗粒。以上组织影像符合新近受伤形成的枪伤。(4/8/2004 组织病理检查结果报告)
10、提尔内(Robert Tilney,英国射击管理委员会委员)和雷菲柯夫(Warren Levicoff,美国宾州专研枪枝探员)表示,「陈水扁总统肚皮上的伤不可能是枪伤,因为铅弹无法造成其伤口的烧灼痕迹。」雷菲柯夫(Warren Levicoff)强调,他有丰富的法庭作证经验,曾经看过医生以加热的手术刀造成类似陈水扁的伤口,流血量很少,而且又有烧灼的痕迹。(93.10.24.中国时报)
11、有些外科医师认为是用手术刀造成的(不愿意具名)
12、Dr. Vincent DiMaio:铅弹在9mm枪枝射击之温度只有69℃,子弹接触皮肤时间只有0.1毫秒("Gunshot Wound"一书P.85)。
13、以铅弹头的热度及接触皮肤的时间极其短暂下,是否会造成烧伤或灼伤?
14、伤口的左下侧为何有疑似胶布的贴痕?


五、伤口血迹怎么这么少?
1、伤口:11*2*1.2公分是缝合前的伤口。(奇美医院病历表、 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55)
2、简雄飞:伤口出血不多,但是不知道与烧灼有无关系。
(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45)
3、萧自佑:出血比较少的原因有很多,烧灼可能是其中的因素之一,没有伤及肌肉层也是出血较少的原因。(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11)
4、伤口11公分,内衣晕染的血迹只有少量,不超过9公分(李昌钰报告P.53)
5、内裤、外裤无血迹,蓝色花纹领带下缘沾有血迹(刑事局报告P.39、12,李昌钰报告:无)

6、内外裤之穿法:以肚脐当作参考点,肚脐距裤缘上方8公分;距皮带上缘9公分;距皮带下缘12.7公分;距内裤上缘14公分。
(93.04.09上午9:30测量 李昌钰报告P.70)

7、刑事局报告:深蓝色条纹西装长裤,裤长约97公分腰宽约42公分(P.12)
8、扁总统身高167公分(阿扁总统电子报 90.10.18)
9、以扁总统平常外裤之穿法,是否有可能不沾染血迹。(现场播放录影带)

10、郑浥廷:副总统是由一个人背着她下来,坐在检伤区的推床推进来在急诊室第三诊区。
我没有看到他们站在车上,我看到的时候,总统是走进来的。
(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 249、250)
11、林宏荣:当时总统在车上,我问他要不要坐推床,总统说不要,我就带他走到急诊室第三诊区。(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 251)
12、萧自佑:我在车上帮总统量生命迹象的时候,没有心跳加速、或量不到脉搏的异常情形。(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12)
13、李浩铣:我问护士副总统的生命迹象有没有稳定,护士跟我讲血压、脉搏还算正常,心跳稍微快了一点。(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16)
14、奇美医院病历表:生命征象
扁总统: TPR36.2 / 84 / 22 (体温/心跳/呼吸)BP(血压):142/74
吕副总统:TPR36.5 / 108 / 20 (体温/心跳/呼吸)BP(血压):124/60
15、伤口长11公分、宽2公分、深1.2公分,一般人是否可能忍痛步行独立走入医院?


16、李昌钰报告:照片52出现一只涂指甲油的手(P.62)。
此人为何人?在医院上班的医护人员能否涂指甲油?
17、大伤口左边两小伤口,如何产生?

18、319当天急诊室连检察官都进不去,照片中在看仪器的女士是谁?


六、切片检查为何不从伤口直接取材?为何检体经多日、多手辗转递交?白血球是否异常?

(一)检体来源
1、简雄飞:有作清创处理,剪下来的组织只有壹点点,交给奇美医院,因为后来的包布是奇美医院处理。(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45)
2、李浩铣:(处理伤口时,切片组织的范围)伤口旁边大概剪0.1到0.3公分的范围。(93.09.14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1)
3、林宏荣:清创的检体由刑事警察局取走,我们没有作特别的保存。(93.09.02台湾高等法院笔录,P.253)
4、刑事局报告:陈总统在奇美医院手术之医疗废弃物一箱(证物编号二十九,内含红色垃圾袋五袋,黑色垃圾袋四袋)由台南县刑警队长廖宗山转交刑事警察局侦一队队长周幼伟,于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十八时送至刑事警察局鉴识科综合组。为尽速辨识处理该医疗废弃物,刑事警察局主任秘书高政升(现为副局长)商请当时为总统进行手术之随扈医师简雄飞及萧自佑医师,于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刑事警察局协助辨识该医疗废弃物之内容物。经简雄飞及萧自佑医师打开所有垃圾袋辨识后,确认其中一红色垃圾袋(证物编号三十)即为包装陈总统手术后之医疗废弃物。该红色垃圾袋内有血迹纱布一团(证物编号三十五)(后经萧、简医师挑出五件送验)、纸垫一件、手术衣二件及其他小项医疗废弃用品(如针筒、乳胶手套、棉棒等)(P.15)
九十三年四月二日十六时检察官王森荣指示将手术时切除之组织交台大医师吴木荣及警大教授孟宪辉分别进行组织切片检查及火药残迹鉴定。九十三年四月五日上午十一时吴木荣到刑事局采取证物(三件血迹纱布上之部分组织)。孟宪辉所需之检体由吴木荣转交。(P.15-16)

(二)白血球部分
1、刑事局报告:无。
2、李昌钰报告:经显微镜检发现组织中有凝固坏死情形,红血球、嗜中性白血球浸润及嵌入外来颗粒。(P.63)
3、石台平:Infiltration of numerous intact red blood cells and some neutrophilic white blood cells.(手稿)
4、Dr. Cyrill Wecht: "A vital reaction is an early inflammatory response and takes several minutes to develop. That response can usually be seen under the microscope within an hour or two"("Mortal Evidence"一书 P.33)

七、为何内衣射入及射出的两个弹孔均在中线右侧?且二弹孔相距7.5公分,而伤口却有11公分?

1、刑事局报告:正面右下侧于距下缘于13公分、距肩线下方约54.5公分、距中线右侧约9.5公分处发现一疑似弹孔。另下缘约10公分、距内衣领口下方约56公分、距中线右侧2公分处亦发现一疑似弹孔。(P.11、39)
2、李昌钰报告:编号1弹孔位于右上方,弹孔距内衣下缘约13公分(5.11英吋),距肩线约54.5公分(21.45英吋),距右缘约13.5公分(5.31英吋)。编号2弹孔位于编号1弹孔左下侧,距内衣下缘约10公分(3.93英吋),距右缘约21公分(8.26英吋)。编号1弹孔系射入孔,编号2弹孔系射出孔。(P.53)

八、衬衫及外裤的孔洞究竟是何物造成的?
(一)衬衫
1、刑事局报告:共有1缺口、5孔洞。衬衫左侧,距下缘约18公分,距中线左侧约3.5公分,发现一孔洞,外观呈「L」状,长边约2.5公分,短边约2公分。经检视其破损外观型态,未发现子弹贯穿摩擦之痕迹,研判该孔洞非枪击所致。其余1缺口3孔洞,非枪击所致。(P.10)
2、李昌钰报告:相片106衬衫下摆发现6处孔洞(右二、左四)。小孔洞与典型的弹孔不符。造成这些孔洞的来源及方式至今仍不明。(P.9)相片108孔洞6是典型L型撕裂痕。由右向左有可能是弹头以低速行进要出衬衫而造成撕裂状的效应。(P.11)
3、子弹有无穿过衬衫?

4、铅弹头直径0.8公分,长度1公分,是否会造成衬衫上2.4公分(右侧射入口)或2.5公分(左侧)的破损?
5、其余4孔洞从何而来?
6、石台平:衬衫的材质较为僵硬,弹性或研展性略逊,所以出现裂痕并研判裂痕系弹头跟部(heel)撞击隧道墙壁所致。(93.11.02说明文件)

(二)外裤
1、刑事局:裤腰正面上缘发现有二个孔洞及一破损痕。经检视该二孔洞及破损痕之边缘平整,研判非子弹贯穿所致。(P.12)
2、李昌钰未鉴定。
3、二个孔洞及一破损痕从何而来?

九、夹克为何有受热融溶之现象?
1、刑事局:经显微镜检该疑似弹孔,发现正面破损处留有「黑色污渍」(其上纤维发现有少许受热熔融现象)(P.9)
2、Dr. Vincent DiMaio:铅弹在9mm枪枝射击之温度只有69℃,子弹接触皮肤时间只有0.1毫秒("Gunshot Wound"一书P.85)。
3、聚酯纤维融点255~260℃(染化杂志社 •染化资讯网站)以最高69℃之铅弹头热传导的时间和温度,是否可能使夹克出现熔融的现象?

十、为何铅弹头上所附之纤维与总统夹克、内衣、衬衫的纤维相似而凌乱?
1、刑事局报告:
(1)铅质弹头上之白色纤维,与总统内衣之白色纤维成分相似。
(2)铅质弹头上之白色纤维,与总统衬衫之白色纤维,部分纤维成分相似。
(3)铅质弹头上之蓝色纤维,与总统衬衫之蓝色纤维成分相似。
(4)铅质弹头上之白色纤维,与总统夹克之白色纤维,部分纤维之成分相似。(P.24、25)
2、李昌钰报告:
(1)大量不同颜色的纤维嵌入本区,也发现有类似血迹状物质。
(2)这些纤维经仪器分析后,显示系来自陈总统的衣服。(P.14)
3、为何是"相似",而非"相同"?造成嵌入的纤维凌乱的原因何在?(依物理现象,纤维应是一直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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