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贺梅案 吴琦幸 即使从来没有关注过贺梅一案的人士,最近也已经从中英文报纸以及多维新闻的密集追踪中得知了案情,洛杉矶虽然离开贺梅发生的地方非常遥远,但是对于此案的最后判决,美国白人贝克夫妇胜诉,将贺梅的抚养权以及贺绍强夫妇作为父母的权利予以解除,很多华人表示,美国法院的判决基于将来对于贺梅的成长最有利考虑,是完全正确的。而贺绍强夫妇当时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同时在法院留下撒谎等记录,当年又不能善待小贺梅,自愿将女儿交给别人抚养,同是天下父母,将心比心,天底下有哪一对父母会轻易将自己的亲身儿女送给别人养育,到了今天,为了小贺梅的幸福,法官将养育权判给了贝克夫妇,正是美国以尊重人的权利和尊重人的幸福出发的最好选择。 贺梅案简单的过程就是,在美国中部田纳西州曼菲斯市的民事法庭上,法官钱德斯判了一个民事纠纷案,引起了美国华人、新闻界以及中国方面的高度重视和热烈反应。这个案子,就是五岁的华裔女童贺梅的监护权官司。当事双方,一方是贺梅的亲生父母,来自湖南和重庆的贺绍强、罗秦夫妇,另外一方,是美国人贝克夫妇,双方争执的焦点,是贺梅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 这个官司打了四年,终于在5月13号,法官作出了判决,裁定贺梅生身父母不适合抚养五岁的贺梅,把监护权判给了养父母贝克夫妇。 案子是1999年开始的,当时贺绍强正在田纳西大学攻读研究生,成了一个“性骚扰”案中的被告,紧接着又丢掉了在学校的工作,他和罗秦面临非常棘手的法律和经济问题。结果,在贺梅出生后不久就将她交给当地居民贝克夫妇收养。一年之后,贺绍强夫妇试图将贺梅要回,贝克家不同意,因此开始了这场历时四年的监护权官司。 2004年五月12号,钱德斯法官作出最后裁决,裁定贺家夫妇没有尽到父母的责任,并且有意遗弃女儿。法官列举了许多证据显示贺绍强有很严重的人格和诚信问题而罗秦“性情不稳定”,因此决定将监护权判给养父母贝克夫妇,听到这个判决,罗秦嚎啕痛哭。贺绍强说,这是“典型的司法闹剧”。 几乎所有的中国大陆媒体和一些华文媒体都站在贺绍强一边,认为法院无视父母的权利,粗暴的剥夺了贺绍强父母权。 但是美国的法律最重视的是人的诚信度以及对于人权利的最大尊重,案子是围绕这三四岁的女孩贺梅来进行的,也就是说抚养贺梅或者说作为她的监护人的权利现在有两方要争夺,她的生身父母贺绍强和领养父母贝克夫妇。如果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下,也许毫无异议地应该还给亲生父母。那是他们的天然的权利。但是美国人不是这样看问题。作为他们的亲生父母,贺绍强和罗秦当年将女儿交给贝克父母领养,这说明他们当时缺乏照顾孩子的经济和生活能力。那么今天是否有了重大的本质的改变?在这个长达四年的诉讼中,法官极为耐心地询问了二十八个证人,而且也观察了贺绍强夫妇在法庭上的表现以及法庭外的表现,令他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贺绍强有着很严重的人格问题和诚信问题,在法庭上有过撒谎的记录,而且他们现在争取贺梅的抚养权与他们要想留在美国有关,等等。所以贺绍强夫妇不适合作为贺梅的父母。贝克夫妇对于小贺梅视同己出,已经产生深厚的感情。事实上,美国人对于领养的小孩确实象自己生的一样。我采访过很多领养中国孩童的老美,他们对于小孩的感情令人感动。新墨西哥州的一对领养湖南常德的小女孩凯里,回到美国之后,小凯里在三岁的时候,发现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只有通过骨髓移植才能挽救生命。领养的维尔思父母辞去工作,为小凯里四处奔走,那种感情真的比亲生的还好。我也是基于这种了解,对法官将贺梅判决给贝克夫妇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