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圈圈一起走过的日子

我是圈圈,希望大家喜欢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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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识他的时候,我上小学一年级,有一天和姐姐去她的同学家玩,对门邻家跑来一个小男孩,来送电影票,然后我们一帮孩子去看电影。现在我对那时的他已经没什么印象了,感觉中好象是一个豆豆眼的小男孩,他说还记得我当时穿的衣服,上面是一件红色的宽宽袖子的短袖,是那时流行的叫做蝙蝠衫的那种衣服,下面是一条健美裤,梳两个小拔撅,那是我当时最得意的一身装束。不过他说他认识我还在这之前,那时的我好象很孤僻,要不就是跟在姐姐身后当小尾巴,要不就是一个人在小学校园里玩一个很旧很旧的破滑梯,因为滑梯太破了,只剩了几个台阶,所以爬上爬下时总是很费劲。他说,总看见我拖着两条长长的鼻涕一个人乐此不疲的在那儿“废”。他说从来每见过那么“废”的女孩。现在每次回忆起来,他总说对我的鼻子记忆犹深,我可从来不承认,不过记得小时侯我妈常对人说,流鼻涕的孩子聪明,那也许我当时是那个样子吧。

 

    后来的小学阶段我们分在两个不同的班级,再没有过过多的交往,他说他是那时侯数一数二的好学生,同年级的老师和同学都认识他,我说我也是,同年级的老师和同学也都认识我。呵呵,可是我们谁也不承认认识对方。

 

     再后来进了中学,我们在同一年级,还是被分在两个班,他在学校开始变得赫赫有名起来,因为的他的壮举--早恋,早恋本也没什么,可是他竟然那么明目张胆,而且他是好学生。在我们那个年代,中学里恋爱的人可以归到异类一族。在我心目中,那样的人简直是太恶了。更可恶的是,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我行我素的谈他的恋爱。女孩子的好奇心总是无止境的,那时的我,虽然不耻那样的人,可是总喜欢远远的观察他们,看他们几乎是每天形影不离的在一起,然后和同伴们叽叽喳喳一会儿。幸亏他是那样一个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否则他的耳朵一定会被磨出老茧来。上了高一,我们到了一个班,排座位的时候,老师给我和他比了比个子,竟然让他坐在我前面。于是我们成了前后桌。那时候已经不常见他和那个女孩子在一起了。不过常常看见他下午二节课后,背着一个黄色的小军挎,那时流行的书包,出去一个小时,然后又回来上下午的自习课,他说他是去买小说了,我说他是去后山约会了。学校的后面有一座小山丘,好多人都选择那里约会。那时还是不大和他打交道,因为他的“另类“。那时的我也开始到了有着一点少男少女忧郁情怀的年龄,我每期必买一种叫做少男少女的杂志,通过杂志交了笔友,每天会写长长的信,抒发自己那些虚无的忧愁,他坐在我的前面,每天会惊诧我写信的速度和篇幅,惊诧于我每天和女孩子也有那么多肉麻的话说。日子就这样过着,有一天听人说那个女孩出事了。第二天看见他来上课,脸色阴沉沉的,从早到晚不说话,一整天都在翻一本琼瑶的《匆匆,太匆匆〉,我忽然很同情他。

 

 

2接下来的那几天里,他一直是那样阴阴郁郁的,很少和别人说话,上课下课都在翻那本《匆匆,太匆匆〉,后来,听周围的伙伴们商议怎样和那个女孩作最后的告别,接下来周围有纷纷的传言,全是指向他的,各种各样的版本,尽管那个女孩的不幸出于一次意外。我呢,也是从那时起开始接触琼瑶的小说,不是因为我对他有了感觉,而是因为我实在好奇他的内心世界,我不知道他在怎样承受这一切,他是那样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所以我开始默默地分析他,观察他。那时候,同学们中间喜欢玩一种恶作剧,就是把别人的文具盒拿来,把里面所有能拆卸的笔都拆得七零八落的,然后再还回去,我也对他玩过,他的文具盒是铁的,已经很破旧了,有些地方锈迹斑斑,当时只是为了窥探他的文具盒,每和他玩一次这种恶作剧,心里就有一种探得别人隐私的窃喜,因为他的文具盒上很明显的用小刀刻着我爱你三个字,还有一些猫猫狗狗之类的昵称。那三个字对我们那个朦朦胧胧的年纪总是极具诱惑力的,虽然我们不敢,但是我们内心渴望。但那段时间我很害怕和他说话,也不再动他的任何东西。有时候看见他盯着文具盒发呆。忘了过了多久,有一天,他转过身来,让我看墙上画的一只蛤蟆,说了句,是她画的。那时他的绰号是蛤蟆。我看了看,不知道该说什么。再后来他开始特别用功的学习,依旧不变的是每天下午二节课后仍然背着他那个小书包出去,说是去买小说,这回我相信,因为他每天会背一堆小说回来,在班里散发流传。不过他的那个文具盒一直伴随着他的高中生活。幸亏我们年轻,那样一段沉重的日子随着时间的流转渐渐变得轻松起来。因为前后座的缘故,我们的话题也渐渐多了起来。有一次他甚至拿了他的日记给我看,大部分内容都忘记了,只记得其中有一首诗,是描写一位纯纯的象百合一样的女子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给我看这些东西,因为他一直不承认他那时会看上我,有时他心里会说,你是那样一个幼稚的毛孩子,谁有可能会娶你呢?当然我那时并不知道他是这样想我的,不过也没关系,在那段日子开始染指琼瑶小说后,我的心当然也不会在他身上停留,我的爱情得是不同寻常的。在看完那本《窗外〉后,我开始暗恋上我的英文老师,老师住在我家楼后面,每天早自习的时候,我会卡着时间等老师一起去学校,当然不能让老师发现,我只是远远的跟在后面,只要远远的看着老师的背影,我就很满足了。代价就是每天我的早自习都要迟到,迟到人员的名单每天会上了校门口的小黑板。我努力的学习英文,其他的功课渐渐差的一塌糊涂。我常常在上课的时候,会想象自己长大的一天,下定决心,到了那一天一定嫁给老师。那段青涩的日子其实很充实。直到有一天传来老师要结婚的消息,全班同学商量给老师送什么礼物。唉,我只想着自己的长大,却想不到老师怎么可能等到那一天。后来全班同学送给老师一个玻璃的小饰品,并由我作为代表去送,除此之外,我自己精心挑选了一张红色的贺卡,自己又用粘纸剪了20 多颗小心贴了上去,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老师的表白。那段时间他的心思都花在功课上,而我的这段原本以为会惊天动地的爱情也悄无声息的开始并结束了,没有一个人知道。后来知道,给老师牵红线的人竟然是他的妈妈。多年后和他说起这一段,他总是很得意,是他亲爱的妈妈把我的爱情扼杀在萌芽里。

 

高中文理分科后,我到了文科班。还记得走的那一天,我搬着我的桌子,往隔壁的文科班走,我看着他在看我,他说当时他的眼中有不舍,我说我没感觉到,要不我当时就不搬了。再后来就是紧张的复习,准备迎接高考。到了那一年四月的时候,我被保送入学,不用参加高考,心情完全放松下来,也开始有时间和精力臭美和扮靓自己。他说大概是那时候我开始进入他的眼帘。

 

 

 

(一切的转折都发生在93年的夏天。那时一个郁闷,燥热的季节。我在每天紧张准备高考的时候,她已经通过了保送。每天她还是一样的来学校,但老师、学校都不会对她再有更多的要求了。她就在学校晃阿晃的,有时在这个班呆会儿,有时在那个班呆会儿。渐渐的,我也适应了她每天对我们班短暂的拜访。每天下午二节课后,会呆在教室里,心里存了莫名的期望。不知是巧合还是一种默契,她总会在那个时候出现。下二节课,大部分同学都出去活动了,班里只有很少几个人,大家一起聊聊天,放松一下紧绷的心情。也许因为她已经解脱了,心情要比我们轻松的多,每天她都为我们带来欢声笑语。一点一点的我就被这个女孩脸上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所吸引。

高考的日子终于来临了,考前的那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说的什么过了这么多年都忘了,只记得当时的那种心情有点出乎预料,又有点欣喜,默默的心里便存了感激。)

 

 

    3 那个夏天对他们来说显得郁闷,燥热。而我因为没有考试的压力,对那个夏天的闷热便没有太大的感觉。虽然不用考试,我还是天天到学校晃荡,有时候偷偷穿了姐姐的衣服到学校里臭炫。他说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穿了一件粉色的上衣和一条乳白色的裤子,在他眼里就象一道靓丽的风景。以至于后来我对那身衣服情有独钟,和姐姐死磨烂缠,终于把它们据为己有。

 

   我喜欢下午二节课后,到他们理科班串门,渐渐形成一种习惯,有时候过去时,他们班还没下课,我就会站在门口等一会儿。那时候他总是显得对女孩很不屑的样子,说什么一个女人等于500只鸭子,然后会数数周围有几个女人,算算有几千只鸭子,而当我每天下午站在他们门口的时候,他似乎很盼望这500只鸭子的到来。因为那时候他已经不大出去买小说了,每天去他们班,都见他坐在那里,后来他承认是在等我。似乎每天我的到来让他觉得那个夏天也有一丝清凉,他说那时的我,脸上有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其实我们那时候很少单独在一起,经常是一帮人以他为中心坐在那里天南地北的胡侃,我总是很奇怪他知道那么多东西,每天一个小时的课间休息在他的侃侃而谈中过的很快。有时候我们也会几个同学一起去爬学校后面的小山,小山上开满了紫色和黄色的野菊花,记得有一次我摘了一把花,恶作剧般的把花别到了他的耳朵上,他竟然很高兴地,就那样戴着那枝花,坐在那里傻傻的笑着。他喜欢去爬后面的小山,虽然是很多人一起去,但他会有机会,在我们爬一段较陡的路时,拉我的手。他说我的手很软,拉着很舒服。他的手是属于很温暖的那种,被他拉着有一种很安全的感觉,可惜山上的陡坡不是很多。他说第一次碰到我的手是有一次和我借指甲刀,还我时碰到我的手心,他说从来没想到过,女孩子的手会那么柔软,后来的日子里,他总是不让我干太多的家务,说是希望我的手能永远保持那样。还有一次我们做了一个风筝在后山放,我用风筝线绑了一个塑料袋,也灌满了风放了上去,那只风筝总是飞上去,又摇摇晃晃地栽下来,而我的塑料袋却是越飞越高。大家嘻嘻哈哈的,越放越高兴,我能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注意我,微笑一直挂在他的脸上,他说那一次他有一种心动的感觉。

 

    虽然大家都在紧张的准备高考,那时班里还是在流传一份自办的手抄小报,叫做亨报,班里的同学成了小报中报道的焦点,记得有一期在醒目的地方写着:让所有的男生大声的对女孩说出那三个字吧,我爱你!借着这份小报年少的我们发泄着自己压抑的情感。有一期是征集奇闻怪谈的,大家可以放开想象地写。我写的是有一李姓人士(他姓李)怎样有一天走在大街上,忽然天上掉下馅饼来,然后这位李姓人士怎样贪吃,吃到肚皮大涨,双目突兀,最后变成一只蛤蟆。然后我拿去给他看,看着他那么开心的笑,我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满足。那段高考前的日子,似乎我的一切任务就是想方设法去逗他笑,他好像也很配合,经常会被我的一点点小把戏逗得前仰后合的。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出于怎样一种心态,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在意他的反应,我心目的白马王子不是那样的呀。

 

    高考的日子终于来临了,考试前我给每个好朋友都打了电话,祝他们考试顺利。当然也包括他,他说当他接到电话的那一刻,真的是一种惊喜的感觉。他希望这个电话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只有他一个人接到了这样的祝福。所以多年后回忆起来,他总是不相信我也给别人打了电话,他很自信我的心中当时只有他。因为那时候我们放学总是一帮人一起回家,而我总是命令他帮我拿着课本书包,然后我一个人摆着两只小手走路,在他看来,这是最大的殊荣,最甜蜜的命令。我不选择别人而只选择他,他在我心中一定是与众不同的。不过,也许是这样吧,爱情总是不知不觉地来到我们身边,尽管我当时还感觉不到,不过,那个电话我是第一个就给他打的。

 

 

4高考之后等成绩的那段日子,我们开始尽情的放松自己,有的同学在教室里焚烧自己的课本资料,不过不管最后的功过成败,这个黑色的7月总算过去了。一帮同学开始轮流在搞聚会,每次他参加的聚会,他总会叫上我。有一次聚会,我们两个被派去买肉,一起走在路上,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紧张的感觉,他倒是显得很高兴。然后那次聚会他喝了很多酒,其实也不多,只是他的酒量很烂,很快就喝倒了。于是我们一帮人开始坐在那里聊天,等着他醒来。他躺在那里,我坐得离他很近,天气很热,我拿着一把扇子不停的扇着。后来他说,朦胧中他感觉到一阵阵凉风,睁开眼睛时,他觉得有一双很洁净温柔的眸子在注视他,也许是从那一刻起,他爱上了我。后来他也总喜欢看我的眼睛,总喜欢回味那一刻的感觉。不过我记得当时的情景是,我的确给他扇了扇风,不过是很暴力的那种扇法,因为想让他快点醒来,然后他被扇醒了,大家哄堂大笑起来。我忘记了自己的眼中是不是真有温柔。不过和他说起来,他还是坚持自己感觉到的。后来下雨了,我说还有事,要先回家,他立刻说他也要走了,而当时同学家里只有一把伞,于是我们只好共用一把伞。走在一把伞下,我的心跳的很厉害,和他之间尽量保持着一段距离。结果是我们两个人都淋湿了一半,虽然那把伞不是很小。不知道为什么那段日子,每次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都会有莫名奇妙的紧张,尽管一帮人的时候,我们会说很多话,开对方很多玩笑。那天他撑着伞,尽量让更多的伞遮着我,一路上我们几近无语,他说当时他的心里很美,巴不得就这样一直走下去。而我当时没有给他这种机会,走了一半的时候,我说要顺路去姑姑家,看见他有些失望,不过还是把我送到楼门口,然后他一个人撑着伞先回了。其实后来我冒雨回了家,因为那时姑姑家已经搬走,不在那里了。也许每一段爱情的开始,都有这样的阶段吧,人会在渴望与逃避中徘徊,直至最后被爱捕获。

 

   之后我和妈妈出去旅游,每天会记一些旅游日记,后来翻那些日记,发现里面总是隐隐有着一股思念的情绪。他说我不在的那十几天,他的心中也充满想念。爬庐山的时候,看见有卖一种足球望远镜的,做成足球的形状,镜头可以拉出来,就想起他们那帮男孩子趴在窗户上看楼下女孩的样子,于是给那帮男生一人买了一个足球望远镜作为礼物。那时候因为他也常常混在其中,所以大家开始改称他“蛤色”,尽管他说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人群中找我。回家送他的时候,看见他很欣喜的样子,我又多送了他一把檀香扇子,他因着我对他的特殊待遇,更加觉得我对他与众不同起来。特别是我临走前我让他替我收回借给同学的所有杂志,然后替我保管好,这样的任务让他感觉飘飘然的,很晕。在那个暑假即将结束的一天晚上,我请几个同学一起去看电影,其实,主要是想请他,忘了片名叫什么了,只记得是部很烂的美国片,大家坐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的,心思不在屏幕上,后来屏幕上出现了一个男女亲热地镜头,在我们那个年龄和年代,这简直是太不纯洁了,我看了看他,觉得不好意思,然后提议大家一起出去走走吧,于是一帮人走出来沿着大街瞎逛,然后找了个地方坐下来聊天。我给他们讲我在庐山的见闻,讲那里的山泉真的是甜丝丝的味道,他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光,认真地听我讲话,借着夜色的掩护他的目光一直跟随着我。不过那天他的话不多,情绪不是很高,他说当时他心里是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是啊,假期快过完了,分别的日子就要到了。最后的那几天我们照了很多相片,大部分都是和同学的集体合影,因为想和他有一张单独的合影,我又和每个男生照了一张,和他的那张,是在一片庄稼地里,两人中间数了一根高高的玉米棒子,一左一右地在笑,照片洗出来,我们都说对方笑得很傻,自己笑得很甜。那是我们的第一张单独合影,后来在我们的相册里,我发现那一批照片里不知什么时候我和其他男孩儿的合影都失踪了,只剩下了我和他那一张,问他去哪了,他总是诡秘地笑着说不知道。

 

我们的中学时代就这样朦朦胧胧地过去了。在还没来得及向对方表白的时候,他去了外省的一所重点大学,我在省城的一所大学也开始了我新的生活。

 

 

    5他开学比我早几天,所以要先走,走前的一天傍晚打电话叫我出来,说是还借我的书,站在我家楼下,我接过书,两个人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傻乎乎的站在路边对望着,心中充满了淡淡的离愁,却又什么也说不出口。第二天他踏上了南下的列车,他说在车上想着我还会和别人一起每天风风火火的玩,心里就总不是滋味。其实他走了以后,我们也不大聚了,没几天,我也北上了,带着对新生活的憧憬和向往。

 

   报道那一天校园里热闹极了,到处彩旗飘飘,摆满了鲜花,高音喇叭里放着介绍学校和各个专业的广播,每个学生后面都跟着两三个家长,我也不例外,爸爸妈妈和姐姐一起去送我。报到,交钱,注册,然后被一位热情的学长带到了宿舍,宿舍楼被刷成红红的颜色,门口一左一右是两颗大大的夜合欢树,上面还开着粉色毛绒绒的合欢花,味道很好闻。我的宿舍是40号,门上贴着六个女孩的名字和籍贯,有三个是本市的。我住靠窗的一个上铺,还不错,窗口望出去可以看见那颗合欢树。校园里时常会看到两两牵手走过的男孩女孩,很自然的样子,周围的人也不会见怪,让我觉得大学里真是一个天堂般的地方。

 

    他到了学校后安顿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我写信,因为他从没写过信,所以连贴多少邮票都不知道。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我的通讯地址,信是写给了另一个同学转交的。辗转了很久那封信才到我手里,信中说很怀念大家在一起的日子,很想每一个同学(后来他说其实主要是想我),还讲了讲他的新生活,说他的宿舍是109 号,住在上铺,摇摇晃晃象摇小船,然后是希望我能给他回信。其实在收到他的信之前,我已经给他家打电话,和他妈妈问过他的通讯地址了,做母亲的似乎比我们更敏感一些,告了我他的地址之后,还说希望我们能在这四年里不要分心,专心读书。我听出了他妈妈的话外音,心里想,哼,想哪儿去了,我怎么可能跟他有什么?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又是那么急于知道他的地址,竟傻到会想起去问他妈妈,一下子就把自己暴露了。

 

    之后是一个月的军训,那时候,站我旁边的是一个叫奇奇的女孩,有一天晚上我们被拉出去练军体拳,休息的间隙看见她在流泪,因为还不熟,所以我也不便多问什么。再后来她问我是喜欢学理的男孩还是学文的男孩,我说还没想过,她说她喜欢学理的。后来知道那时她正在谈恋爱,男朋友是个学理的男孩。那段日子她总是忽喜忽忧的,我在旁边看着也有点发愁,唉,这就是爱情吗?军训的时候会男生一圈,女生一圈互相拉歌,那时候偷偷注意我们班的男生,觉得好失望。不过,有一个叫小帅的似乎还行。那帮男生对我们这半边天似乎也不甚满意。军训带我们的连长是一个年轻帅气的小兵,很多女孩子都很迷他,后来关系熟了,我们问他的女朋友漂亮吗,他很认真的和我们说,不漂亮但是他喜欢,让我们一帮女生感动的要命,对那个小连长越发着迷起来。军训的中间还穿插有军事理论课,这正是写信的好时候,给他的第一封信也是利用这样的时间写的,记得给他讲了很多我们军训时好玩的事情,讲怎样每天紧张的训练,练匍匐前进的时候膝盖和胳膊都磨破了,射击的时候趴在草丛里,一低头是各种各样的虫子,啰里啰唆写了很长,然后实在没设么可写得了,就看着当时正在放的纪录片写,现在正在放各种武器的介绍,现在一只兔子被击中了,又一只兔子被击中了等等,就那样象写流水账一样,洋洋洒洒写了很多,当然也没忘记给他讲那个小连长的故事。

 

   很快军训结束了,开课后我们宿舍被编进来一个编外成员,就是柠檬,我喜欢叫她妞。妞不住校,因为家就在校门口。第一次见妞,她带了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来我们宿舍,那个男孩长的不漂亮,但是给人一种帅气的感觉,妞介绍说是她表哥。不过看他们两个人眉来眼去的样子鬼才相信她。妞和她表哥(姑且先这么叫吧)几乎天天泡在一起,形影不离的,而且两个人不知道每天都在高兴什么,什么时候见到都是嘻嘻哈哈的。而同样在恋爱中的奇奇却老是闷闷不乐的,真是让人捉摸不透恋爱的滋味到底是什么样的?

 

 

 

    6. 大学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把妞编外的话,我们宿舍的6个女孩还都没有涉足爱河,大家晚上卧谈的时候,会谈到心目中的他是什么样子的,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近乎完美的王子。不过那时我真的是信誓旦旦的决定,这四年我要一个人快快乐乐的过,给他写信时也常常会和他表达这一决心,以至于他一直很惶惑,不知道该不该和我表白,总觉得我时刻在警告他什么。第一个学期我们就那样一来一往不间断地通着信,写一些大学生活的琐事,抒发一下对中学时代的怀念,用这些怀念遮掩着彼此的好感。在信中我们一直用全名称呼对方,再后来他说我应该叫他哥,我说他应该叫我姐,来来回回好几封信都在为什么称呼而争执不下。有一封信他说叫你十五妹吧,十五乃月半,月半乃胖,就是胖妹。我威胁他说不给他写信了,他连连讨饶,答应寒假回去愿意接受我的任何修理。当两个人为称呼对方什么而费心的时候,爱情的脚步就不远了。

 

    脱下军装后,班里的男生女生渐渐看得顺眼起来,于是在本班内部搞了联谊,我们也有了联谊宿舍,和那个小帅的宿舍是一组,很快大家就混得很熟,我们宿舍的两个女孩同时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小帅。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是12个人一起玩,渐渐分散出去几对。其他的几对联谊宿舍也促成了好几对。那时候他们也有了联谊宿舍,不过每次写信谈到联谊宿舍的时候,他总是说他不感兴趣,说他们班的女孩子没一个好看的。后来他说其实是为了让我放心。他们宿舍的卧谈会自然也少不了关于女孩子的话题。他一直带着我们那些照片在身边,有一次谈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他拿出我们那些照片很得意地让别人看,说其中最漂亮的一个女孩就是我,可那些不识时务的家伙竟指了别的女孩问是不是这个,他说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家伙那么没眼光。

 

    到了那一年圣诞节的时候,班里成双入对的渐渐多了起来。虽然在同一个城市里有另一个男孩每周也会来找我,可我一直抱定了独来独往的信念,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再期盼些什么。更多的时候,我就插在妞的中间,给他们当电灯泡。我喜欢看着妞的恋爱,因为别人的恋爱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别扭,而妞的恋爱却是轻松欢快的。妞的皮肤很好,晶莹剔透的,加上她爱笑,每天活力四射的,让人感觉恋爱中的女人好美。不过到了周末我一个人落单的时候,心里也会有莫名的惆怅和忧郁,感到寂寞无处宣泄。平安夜的晚上,和联谊宿舍的几个男孩一起出去散步,街上很热闹,到处是一群一群的年轻人,也有很多情侣。走在喧嚣的人群中,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孤单,心情压抑的要命。回到宿舍,我又翻出他的信来看,那时候我会把他的信和其他同学的分开来放,为了经常拿出来回味,在那些字里行间发现些什么。不过那些最初的信件可真是纯洁,思念被很深地隐藏着。看着他的信,我忽然有一种想找人倾诉的冲动,于是点了一只蜡烛,借着烛光,我第一次给他写了那样一封充满了落寞心情的信,而在这之前,我给他的所有信则都是快快乐乐,充满了幽默的,在他心里我一直是一个从来不识愁滋味的女孩。在信里我说,心情很差,甚至是差到了极点,尽管是没有理由的。我不知道该和谁诉说,生活像一潭死水,没有波澜,我想,也许我不应该再坚持,而应该找另一半来充实这平淡的生活吧。信寄走的第二天,我就觉得好后悔,天哪,我怎么也会写出这种东西,站在阳光里,看着妞灿烂的笑脸,然后相约一起去校门口吃水煮肉片,就觉得自己昨晚真不知是抽了那根筋。

 

    我的信到他那里要4天,他的信过来也要四天,8天以后,在我已经快要把我写的那封信忘掉的时候,他的信来了。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新年贺卡,卡片上是一个清纯万分的小女孩,他说那个女孩叫英子。附带着一封信是他为我写的一片文章,题目是敬祝好馨,他说希望能做我的聆听者,分担我的快乐和痛苦,还说和朋友分享快乐,快乐就会增加一倍,分享痛苦,痛苦就会减半。最后问我,可不可以叫我英子。其实在他的日记中,这个称呼早就用了好多遍了。

 

    寒假见面后,他决计在那个假期和我表白,因为我后来的那封信让他觉得有危机感。整个假期他一直在找机会,尽管天天见面,可他还是会给我暗中递小纸条,他说因为他喜欢上学时通信的感觉,所以希望这种感觉在假期里也能延续,在纸条里会写写一天的心情,就像记日记一样。在递了5个小纸条后,他还是没有勇气直截了当的表白,然而假期已经结束了。开学后没几天,我就收到了他的信,握着那封信的时候,心里就有一点预感,终于来了。他说下了车,到了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趴在床上给我写这封信,说他喜欢我很久了,所以他绝对不是莽莽幢幢就写这封信的,他希望我可以考虑考虑,然后说但愿自己不是鸡蛋碰石头(现在说起来他老是说要表达的是我是鸡蛋,他自己是石头),然后夹了好几篇从他日记本上撕下来的日记,上面写满了对我的思念和赞美。那封信看得我飘飘然的,心中充满了欣喜。不过我没有马上给他回信,而是给他写信说我们的信箱钥匙丢了,恐怕近几天内都没法收到他的信了。随后他的信又接二连三的来了,充满了忐忑不安的情绪。他说那段日子过的很煎熬,一直担心我的拒绝会影响到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在拿着他那封信偷乐了几天后,我终于一本正经地给他回了信,说了些时机未到,我们还是好朋友之类的话,然后说希望以后不要再提这件事了。他收到我的信后很失望,不过还是答应了,说我的理智使他对我更有好感。后来的一段日子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一样的继续通信。那段日子大家都在叠幸运星,给他写信时也会放进去几颗,让他还能看到一点点希望。但是这个傻瓜,这么经不起考验,说不让他提就真的什么也不提了。我常常翻着他的那封信,感到若有所失。终于忍不住还是决定提醒一下这个傻瓜。于是告诉他其实远方一直有一份牵挂。他说收到那封信的时候真的是一种欣喜若狂的感觉。后来他说等将来他的儿子追女朋友的时候,他一定得把这条经验传给儿子,千万不能把女人的第一次拒绝当认真,省得白白伤心落寞那么多天。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就算是开始恋爱了,尽管是柏拉图式的,只能靠鸿雁传情。可是那段日子,真的很美好。第一次看(别人是听,我是看)他在信中说那三个字,觉得有一种麻秫秫的感觉和着幸福从心底升起来,这就是肉麻的感觉吧?每天上午课间的时候,我总是催着班里的生活委员去取信。我们总会在信封上画两个套在一起的圈圈,他说这是相思欲寄从何寄,画个圈儿替的意思。除了周六周日每天我都会收到他至少一封信,因为周六周日邮局不送信,周一的时候就会收到三封。那段日子每天除了写信收信,似乎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和妞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再羡慕她了,那时觉得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妞的话题也总是无时不刻都围绕着他。周末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在床上静静地坐着,把被子抱在褪上,一封一封地回味他的信,然后给他回信,常常一写就不可收拾,仿佛在和他面对面聊天一样。他的信都被我按日期编了号,放在枕边,上边的每一句话都被揣摩的滚瓜烂熟。

 

    那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期末考试,考试那段日子,大家都在紧张的复习,考前的那天晚上更是要秉烛夜读,妞也跑来凑热闹,有几个晚上我都是和妞一起复习功课,常常的我会把课本放在一边,提笔给他写信,妞会发愁地看着我,说你算是完了。

 

    考试终于完了,放寒假了,我们期盼的重逢就要来了,他的最后一封信里写了他会在几月几日几时几分到家。回家前我的考试成绩也出来了,两门挂了红灯,这是我有生以来最惨的成绩,更惨的是,成绩单被寄回了家。*未完待续

茶叶蛋 发表评论于
圈圈,你对我真好!木屋啊!
茶叶蛋 发表评论于
哈,这个字又太大了。可以小一号啊,不过我喜欢这个绿色。爱情的颜色。
圈圈的故事 发表评论于
蛋蛋很聪明,这个"废"字解释的很对,有些词字典中真是找不到合适的,似乎不用这种民间语言就不足以表达清楚我的意思。虽然我现在的小棚子里只有你蛋蛋一个出出进进,不如你的小棚子热闹,可我也很满足了呢。为什么用绿色,因为文章长,想象绿色对眼睛有好处,所以用了。不过字还应该大点,我改改。
茶叶蛋 发表评论于
每次看这个故事都会被深深感动。一开始,我还说我什么用这个绿色的背景,字又小,看起来有点费劲。可是越看,越觉得美丽。我懂了。对你说,我也爱上了这个绿色。我已经把这篇存到了我的硬盘。实在是太甜蜜了。“废”,是不是小孩子“疯”的意思,或者调皮地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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