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我看完了DIANE JOHNSON的LE MARIAGE这本书。我很喜欢。 标题是结婚,当然书里要办喜事。一个在巴黎的美国EXPAT(母亲是比利时人,父亲 是美国人)帅哥,要娶一个巴黎小资女作家的女儿。陌生的人,陌生的城市,隔阂的 生活。 书里除了这一队,还有好几对人的故事。一个开始珠黄的中年美女和一个法国中年 帅叔的故事。多年淤积的DESIRE。负罪感,真爱,生活。无穷的矛盾和JUSTIFICATION。 一个俄勒刚的瘸腿MM和一个有的黑暗BACKGROUND的帅哥不明不白的一段情。(这个故 事是书里写的败笔的地方)。 我喜欢作者的WRITING,她很细腻。描写人的心理活动非常传神。 当然书也有缺点,最大的缺点,我觉得是她好象开头想编一个EXCITING MYSTERY NOVEL, 其实她的实力在于描写生活琐事。所以编了一阵就换了阵营的感觉。 书里写的最好的,是中年美女和一个法国帅叔的故事。看着的时候都可以想象出他 们2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