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足才是履

幽静吾人,小名幽静。是一位在马来西亚留学三载有余的山东姑娘。成长于“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泉城,沉迷于耽美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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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女生的鞋子。特别是高翘起来的脚丫,衔着摇摇欲坠的细跟凉鞋,美死了。

脚趾头搽的若是樱桃红的指甲油,显出白皙的脚趾,丰腴的脚背,向上看,瘦不露骨的一环脚踝,简直是女性美的极致。要不然,均匀的小腿,透明绷紧的丝袜,脚背弓起,底下一双尖尖。。。。。。尖尖的三寸高跟鞋。

尖头加细跟,走得危危颤颤,随时准备会摔下,会跌死,连想到生命的脆弱。因此它像是自虐,接近佛洛伊德的死亡本能;借用康德的语汇,因为有害性使它变得崇高。我经常用鼻子贴着冰凉的玻璃,看橱窗里那些高不可攀的至尊鞋子,绊带一根细若悬丝,怎么支撑重量?我想,此生都不够胆量套在脚上。这一瞬间,在橱窗里,我不敢试穿的高跟鞋,正发出神性的光辉,变得圣洁又尊崇!

步步如履刀山

我,曾经有过接近神性的经验,结果是扭伤脚踝,必须卧床,用拐杖走路,经历一段复键过程才能够双脚着力。然后愈挫愈勇,伤好了又穿起高跟鞋。我不喜欢中间的高度,我不喜欢圆胖的鞋跟,更不喜欢矮仔乐的木屐,那太平庸。在某一种限度内,我继续练习尖尖头的高跟鞋。好像小鱼人喝毒汤换来的双脚,一步步如履刀山。踩在针尖上一般,看起来却益发摇曳生姿,她在忍痛探看外面的花花世界。

猜得到女性主义字典里会怎么说:高跟鞋窒碍难行,不但带来运动伤害,而且等于向世界宣告:自愿处于不利的位置。更糟糕的是,它在招惹(邀请)情色的眼光。

我承认这种分析有道理,高跟鞋与缠足之间难免牵连。谁叫知识与实践一向颇有距离:就象我明知道咖啡因有害人体,明知道对咖啡的沉湎混合着对美的耽溺,其中还拼贴了布尔乔亚的氛围想像,但我能够一天不喝咖啡吗?在文明斑驳的网上,岂有一根无色的丝,不,摇摇头,我不是无色的丝。

欣赏女人流露的风情

更何况,自娱也是娱人,自恋也是她恋,我喜欢穿窄裙的女人,我喜欢看细长的小腿。记得川端康成在《美丽与哀愁》中写的音子与庆子,只有女人才能够尽情欣赏另一个女人所流露的风情啊。川端写音子看庆子睡在床上:因为是横卧的,双脚虽没有粗野的张开,但脚踝整个露在被脚外面。可惜,在一个异性恋的领域中,女人若是只被男人看,等着让男人来欣赏,有点像暴殄天物,我哀哀地在叹气。

给自己看?让自己开心?或者只是无聊的时日,找点名堂跟自己过不去?多年前,足专科的诊所之中,医生热切地讲给我听,值得,好像做算术一样,痛一次,让往后许多年一点也不痛。于是最简单的局部麻醉:尾趾侧边,刀切开,磨去一小片骨头,从此一劳永逸,穿尖头鞋,不会带来任何压迫感。

而后一切称心,没有任何后遗症,阴天下雨也没有感觉(赶紧敲三下木头)。但想来仍然有点心虚,换成今天,当日的疯狂举止,大概不会去做。

想想看,又不确定了,若有机会:手臂上纹一块刺青,耳轮上多穿一个耳洞,其实,我并不反对给自己添加点什么。时至今日,我仍然喜欢在脚踝上拴一条细细的银链,这种好玩的装扮,我可没想到女性主义,哦,还是想了一点点,为什么要想起呢?喔,我们女人,不是败在女性主义上,而是败兴在女性主义上。

(幽静摘于2005217 星洲日报 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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