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的婚礼--1

愉快都怕来不及,哪有时间不开心,这就是人生C'est la vie 来点波折才有趣。风景很快就过去,哪有时间去挑剔,优雅的说声C'est la 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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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度室友玉赶在28岁的时候,把自己嫁给了一个小她3岁的澳洲男孩。我称他是男孩,因为

他在和我讲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仍然含蓄羞涩。

 

我和玉是大学的room-mate, 在所有的朋友中她的成绩一向令人高山仰止。每每考试,正常

发挥是HD,偶尔失手才是D。 而那时的我,还在为credit兴奋不已。她的出类拔萃令授课的

教授也另眼相看。毕业之前,我曾陪着她一起去一个教授做东专门为她安排的饭局,为的是给她

介绍一个在澳洲Finance Market颇有声誉的朋友。

 

饭局没有下文,可是我却暗自想象了很多她日后成为女强人的画面。

 

毕业后各自营生。她曾一度飞到墨尔本去读博士,3个月后放弃又回到悉尼。重新杀回Job Market,

找到一份accounting firm的职位,一边准备CPA的考试,CPA照例陆陆续续的考了D和HD,然后

跳槽到一所著名大学的Finance Dep工作,继续CPA着。

 

在那毕业后的两年时间里,她仍然像一个初来乍到的留学生一样,和熟悉不熟悉的朋友合租着一个house,

没有车,走路去超市买东西,没有固定的男朋友,她会坐火车去市中心的酒吧,一个人在热闹的大街上

徜徉。

 

而同期的女生,或者回国,或者和BF结婚同居,大多很快买了车,签下自己的公寓,同出同入,彻底挥手

告别了做留学生时生活。我偶尔和玉见面聊天,却没有机会再深入她的生活,只知道她一个人先先后后

去了很多地方旅行,拿了许多有意思的照片给我看。

 

一年多前,她要一个人去大堡礁(问遍朋友都不能同行),机票都已经订好。临行前问认识不久

的一个澳洲男孩,是否愿意同行,那个男孩想了一下,回答“why not?”于是立刻补办机票,

同一班飞机已满,于是买不同航空公司的票。 两个人分别从悉尼出发,相约到1200公里外陌生的

凯恩斯机场会合。

 

这次旅行之后,他们认真的开始交往起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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