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節: |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命記四章24節) |
| 我們的神是烈火。只有讓祂的愛完全充滿我們,祂才心滿意足。提到嫉妒的人,我們總是聯想到充滿憤恨、疑神疑鬼的人,然而,主的嫉妒卻是值得我們珍惜的!祂對我們的生命有完全的主權。祂賜予我們生命,並且在各方面保護我們免受傷害。這就是為甚麼祂命令祂的兒女,不可拜其他假神,祂不允許任何東西隔離我們與祂完全的愛。 主憎恨任何妨礙我們與祂關係的人事物(申命記六:15)。祂知道其他假神的危險性,祂清楚知道它們會如何誘惑我們離開神,它們會欺騙我們,留下空虛的生命給我們。祂不能容忍我們放置任何人事物高過對祂的愛。對神的忠誠,保證我們能夠享有祂要賜予的豐盛生命。如果我們拒絕祂,祂會不斷追求我們,直到我們回轉到祂的面前。 我們不該為了神要保護我們與祂的關係,而憎恨神。知道神護衛我們與祂的關係,使我們得安慰。我們與神的關係,應居生命中最高的優先地位。這份關係會指引我們如何運用自己的時間、金錢和精力。如果某個人或財產使我們與神分離,我們一定要再次檢視自己的心,再次把自己奉獻給神,照著神的命令,把神放在我們生命中的第一位。神要我們每個人能夠盡心、盡意、盡性、盡力地愛祂(馬可福音十二:30)。我們對神的愛應該拓展到生命的每個角落。神深愛我們,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讓我們把自己完全奉獻給祂,來回報祂的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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