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情人---冰激淋(#34)

从前有座城,城里有个店,店里有坛酒,老酒对小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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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来美时,闻着cheese犯恶心,不论老板请的意大利餐还是汉堡三明治,都难以下咽,一周几乎颗粒未尽。牛奶也喝不得,冷的热的都不消化。昏昏沉沉,每分钟长得无涯,辗转流泪几夜,决定趁行李未打开返程回国,可不知怎么向老板开口当逃兵。
周末朋友带去超市,我根本不打算买东西了,有气无力地瞎逛。到了冷冻区,花花绿绿大大小小的桶上好像写着ice cream,心头电触似的一颤,凑近细端详,千真万确,一长溜的冰柜里,高低四排全是冰激淋。我的妈呀,天可怜见,送来根救命稻草。
在国内只见过吃过两种冰激淋,一白一粉,白的就一糖味,粉的本该是草莓,吃起来就是加了颜色的糖。不相信美国的月亮更圆,但这冰激淋的确是百花争艳,胜过咱二木成林。
当下抱了两桶半加仑的,也不管什么牌子口味,几秒钟我已经改了主意----先熬一熬,等尝遍这些冰激淋再订票回国,也不枉来一趟。
朋友劝,这东西人见人爱,长起肉来,后悔莫及。自信30多斤的肥肉都甩掉过,眼下是生存重于体形。
 
从此日子云开雾散,早上麦片就几勺冰激淋,匆匆吻别,神清气爽奔学校;整天思恋牵挂着冰箱中的它,课堂也变得生动;晚上进门就搂过一桶,尽享口舌之欢,充饮料当晚饭,作业报告也写得滋润起来;临睡再来几口道晚安,梦里都是香草的天空,草莓的田野,巧克力的河流。 两桶冰激淋让日子甜蜜清凉地滑过,周末的购物成了迫不及待的揭秘:又是怎样的新奇在等待我的临幸。
蜜月之后,我很节制地减成每周一桶,维持稳定长久的感情。喜欢玩种游戏,若冰激淋含果核或巧克力碎片,每吃到八颗必须住口,很挑战毅力,好比情人约会,好不容易盼得相聚,还要忍得分离。 听过各式各样适应国外生活的故事,亏得有如此眼花缭乱的冰激淋,我才没一逃了之。

情人的名字,从佛蒙特帅哥Ben&Jerrys, 到德州牛仔Blue Bell,从大众情人Nestle和Edy's到高贵王子Haagen-Dazs。风度各异的五大类型,香草,巧克力,咖啡,水果,薄荷,配以核桃,果仁,饼干和巧克力碎片的点缀,五彩的衣着,千变万化的组合搭配,构成流连忘返的花花世界。 采花百枝,尝遍百味,最爱的还是香草纯净淡雅的气质,绿衫薄荷挑逗刺激的品性。
香草的追求者占了全美四分之一强,我只是随个大流。不喜巧克力的浮华,偏爱特立独行的薄荷,倒显出我的与众不同。
据说从喜爱的冰激淋口味可推测性格,测试下来,我还真是香草型的,属返璞归真,追究本色,不变不离一类,因为香草远古得可追溯到公元前1500-1700年。有点道理,我不会拒绝各地各族的美食诱惑,但除却巫山不是云,川菜是心中唯一的食神。

看美食频道,才后悔没到冰激淋实验室谋份差事,每天把玩原汁原味的冰激淋,手指头下变魔术,舌头尖上创奇迹,催生一个个迷人的新情人,来迎合众多追求者。还替退出情场的过气冰激淋修墓建碑,缅怀逝去的爱情。
每年为讨好冰激淋,男女老少心甘情愿倾囊$20 billion,搭上一身肥肉,每人分得6加仑,我也该是贡献卓越的超级冰迷。
如今狂热的迷恋冷却成理智的欣赏,非请客聚会,不与冰激淋谋面。每次购物也到冰柜前小驻,重温曾经的美好片断,心中默念三遍:别伸手,伸手必肥!
好在今年一位新人登台,无糖低卡路里,虽是异种,血统不正,但也聊胜于无,安抚一颗颗无奈的心。 度假时就肆意放纵一把,什么磅秤尺码抛之脑后。躺在迈阿密的沙滩游船上,嘬着冰激淋,放眼饱尝帅哥辣妹;迪斯尼转得天翻地覆,冰激淋沾火鸡腿是不二选择;宾州俄亥俄缅因偏僻农场自制的冰激淋,如藏在深闺的处子,纯朴浓郁;哈佛对面小店,冰激淋都透着神圣,保不准总统大牛也曾光临;黄石公园混着硫磺味的冰激淋堪称一绝。
徒步探秘大峡谷,凌晨三点下去,上午十时返回,气温高达110F,晒得全身爆皮,小腿抽筋,一路牛饮也难抵酷热。猛听最深情呼唤“ice cream----",一个好情人,总在你最需要时伸出手来。 We all scream for ice cream.让我们为拥有同一份爱而高声尖叫,为大胆追求纵情爱河的,为害羞含蓄浅尝偷欢的,为爱在心头口难开挣扎抗拒的......

兔妖卡卡 发表评论于
完全赞同对ice-cream的所有形容,那也是我的最爱。不过,为了体形...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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