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牛哥哥眼中的法律

BY:十年砍柴

“黑旋风”李逵天真烂漫,尽管他将杀人当成游戏,如江州劫法场时不管官吏百姓,见人就砍,为逼朱仝上山残忍地杀死知府的小公子,但读水浒的人,大多喜欢这位铁牛哥哥。
  
你以为铁牛哥哥真的是个不谙世事、有着顽童性格的人么?非也,出身赤贫之家,避祸远走他乡,又当过小牢子的他,对世道的评价更为精确。在《李逵打死段天锡 柴进失陷高唐州》中,铁牛哥哥一句话如有穿云裂帛之力。他是这样说的:

  
“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我只是前打后商量。”

  
原来柴进的叔叔柴皇城,住在高唐州,家里的花园被知府的小舅子段天锡看上,要强行拆迁,限这位柴皇城几天内搬走。无儿的柴皇城只能找侄子柴进前来出头交涉,作为保镖的的黑旋风跟着小旋风来到高唐州,便惹出了一番大祸,最后让龙子龙孙上了梁山水泊。

   
这高唐州的知府高廉是权臣高俅的堂兄弟,而他的小舅子又仗着高廉的权势鱼肉乡民。你看这权力的接力衍生好比一个连环套。皇帝宠高俅,高俅便牛逼。——高 俅的兄弟高廉于是可以作知府——知府的小舅子就可以胡作非为。这个权力路径图是中国几千年来所谓的裙带关系最典型的说明。

  
可这柴家不比寻常百 姓家,他们是大周皇帝世宗的后代,赵家的江山是柴家禅让的。当年大周皇帝托孤给义弟赵匡胤,可老赵在陈桥驿披上了黄袍,夺了孤儿寡母的江山。这毕竟有些不 地道,于是为了堵天下人悠悠之口,赵家给了柴家誓书铁券。这誓书铁券以成文法的形式将柴家后人的特权固定下来了。柴家子孙不但有诸多经济上、政治上的特 权,还有司法豁免权,——即使犯杀人罪也可以免死,不受大宋法律的管辖。

  
这誓书铁券是大宋开国皇帝太祖的庄严承诺,对后代皇帝、官员来说有着宪法一样的权威,理应高于一切的民事、刑事类法律,更不用说是寻常官员自己搞出来的土政策和随意的批示了。

  
可是柴进碰到的却是:一个鸟知府以及他小舅子的个人行为,高于具有宪法权威的誓书铁券。和官府亲近的段“府舅”根本不把誓书放在眼里,就像如今一样,合法财产在宪法和许多法律中都写明必须受到保护,可在拆迁中,商人和官家一联手,宪法算个什么?不如某县长一纸命令。

   
大宋这种有法不依的状态连李逵这样不识字的粗人都看得明明白白。当柴进还天真地想拿出宋太祖颁发的誓书来维护自己权益时,铁牛哥哥大叫:“条例,条例, 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这句粗话说出了天下的乱源——即有条例(法)不依,所谓的法全留在纸面上,现实中谁有势力谁就可以践踏法律。

  
当段天锡又来强迫柴家拆迁时,而且叫嚣:“便有誓书铁券,我也不怕!”火爆脾气的铁牛哥哥便让这厮见了阎王。

  
知府的小舅子被打死后,铁牛逃走柴进被抓,他还迷信太祖颁发的铁券,以为知府不能把他怎样,何况又不是他教唆的。如果说段天锡作为一个混混,不知道太祖颁发的铁券之权威性,一府的最高首长高知府不可能不知。可在知府眼里,铁券照样一钱不值。

   
且看这官府的人如何操纵法律的。李逵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能力,作为柴进的庄客,他打死人,该负一定连带责任的柴进也罪不致死,何况还有免死铁券。可高 知府对柴进这位大周皇帝后代,大宋皇帝名令有豁免权的公子严刑拷打,刑讯逼供之下,柴进只能招供:“使令庄客李大打死段天锡。”变成了主犯,关进了死牢, 等待杀头。多受柴进恩惠的梁山众人自然不会坐视不管,救出了柴进一起上了梁山。

  
像宋江这样的小吏反了我不痛惜,李逵、张青之类的群氓反了更是自然,就算是秦明这样的中高级武官反了我也能理解。可受铁券保护的、大周皇帝后裔、举止温文尔雅的贵族柴进终于反了,这大宋还有什么希望?

  
在段天锡之死中,有连带责任的柴进被冤枉为主犯重判为死刑。可在阎婆惜被杀一案中,宋江杀人动机具有,犯罪事实清楚。可阎婆惜一个风尘女子,没人最后给她说话,而宋江黑白两道都通。宋江被父亲死了的假消息骗回老家,被官府抓捕后,弄出来这样一个供招:

  
“不合于前年秋间,典赡到阎婆惜为妾,为因不良,一时恃酒争论斗殴,致被误杀身死,一向避罪在逃。”

   
最后就依照宋江自己的供述,判了个刺配,服刑地还是渔米之乡江州(今九江),宋代的江西无论在经济文化上都属于最发达地区之一。你看宋江如何开脱的:先 说被害人自己有过错——“为因不良”,然后说自己喝了酒两人争殴,最后的结论是“误杀身死”。宋江不愧是能吏,刀笔好厉害。不过比起现在他这番开脱也不算 高水平。你看“宝马案”中,一死十一伤,就被“精神溜号”、“忙乱中发动汽车”等理由认定为误杀误伤,判了个有期徒刑二年而且缓期执行三年。我靠,宋江还 是现刑,真正的文了面,发配到江州了。不过想想,宋江只是个科级干部,神通当然没有苏某广大。

  
对照段天锡和阎婆惜两人被杀的案子,我们可以看到,在宋代,有罪可变成无罪,无罪可变成有罪。重罪可变成轻罪,轻罪可变成重罪。

   
中国的官家,自古没有遵循法律的传统,铁牛哥哥所说的“条例”,只是他们治人的工具而已。想起了民国初年,为清帝退位和清室签订了优待条约,允诺宣统长 住紫禁城。可没几年民国还在,丘八们就用枪杆子把人家赶出去。文革中,刘少奇的地位比柴进当时的地位高多了吧,红卫兵来抓他时,他认为自己是国家主席,还 没有开人代会免去,便手拿宪法当成誓书铁券,可革命小将哪理他那一套!

  
想到这些,心中有种寒意。
博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