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上你們的案件...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

經  節:耶和華...說: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雅各的君說:你們要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以賽亞書四十一章21節)

 

拿大住著一位愛爾蘭聖徒,名叫「聖安妮」。她活到一百歲。年輕時,她在一個人家幫傭,賺取微薄的薪資。那家的男女主人,待人都很刻薄。他們要她到一哩路外,爬過陡峭的山坡去打水,因為附近的一口井已經乾涸多年。

  一天晚上,安妮非常疲倦,便跪在地上向上帝禱告,跪著的時候,聖靈似乎讓她看到這一段話:「我要在幽谷開活泉,我要使沙漠變成水池,旱地成為水源地。

  這些話深深打動了安妮,她就將苦情向上帝透露:他們很需要水,不過到老遠去打水,爬那陡峭的山坡,對她來說十分辛苦。禱告完她就累得睡著了。

  第二天一早,她就提著水桶朝水井走去。有人問她上哪兒去。她答:「我要去水井打水。」

  「沒有用的,水井早就乾涸了,」別人提醒她。

  任何人也阻擋不了聖安妮。她十分確信神的應許,繼續一步一步朝水井走去;結果神果真在水井為她預備了八十三呎深非常純淨的清水!枯井變活井,這就是神應許的信實。「呈上你們的案件...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是的,這是神的應許,祂既然這樣說,也必然動工成就在你身上。

  我們平時很少抓住神的應許來禱告。但聖經裡卻有許多人作過這樣的禱告,像亞伯拉罕、雅各、摩西、以利亞、但以理,他們都緊緊抓住神的應許,用神的應許禱告,事實證明神並沒有令他們失望。


轉載自考門夫人之《奔向日出》道聲出版社   版權所有,蒙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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