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在世上都会犯错误,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这是自古以来无须争辩的事实。问题是我们每个人在这个铁的事实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如何。
有两类持绝然相反态度的人存在。一类人是借这个事实为自己的错误开脱:既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完人,我犯点错误,无可厚非;另一类人则是尊重这个事实而让自己谦卑下来,即使做了好事,也不愿意张扬自己,因为他们深知自己在做好事的同时,也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或者说他们深知自己是有罪的人,是需要忏悔的人。
我们每个人都是有罪的,这听起来有点让人毛骨悚然。我们几乎都不认为自己是有罪的。我何罪之有?我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偷盗,四不奸淫,我怎么会是有罪的呢?
其实承认自己有罪,与承认人无完人是同等的。所谓人无完人,就是人都是有缺陷的,都是有罪的。
我虽然没有杀过人,但我心里一直在恨一个人,我甚至咒诅他死去。我之所以没有让我的咒诅付之于实施,是因为我自己也怕死,我没有胆子去杀他,或者我时机尚未成熟。假如是在战乱年代,我就会趁机除去我所痛恨的人,因为我自已也是朝夕不保了;我从未放过火,因为我恨恶纵火犯,不愿与他们同伍。可是当我发现我所痛恨的人就躲藏在我面前的一间茅草屋里,我完全有可能点上一把火后逃之夭夭;我恨透了偷窃行为,那怕是小偷小摸也深恶痛绝。可是当我遭遇到一场洪水或地震而无家可归时,我就极有可能将他人的财产化为己有;我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我从来都不会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因为我一心一意爱着我的妻子。其实在心底,我不知有多少次幻想着与某一位甚至好几位我所喜欢的女人在一起,只是环境所限,我有那个贼心却没有那个贼胆。
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承认自己是个有罪的人呢?我为什么非要被抓到个正着才肯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呢?我为何不可以在这一切过犯发生之前就接受这个事实,承认这个事实,从而对自己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呢?
当全社会人都承认自己的罪性,大家就会互相谦让,齐心协力地创造一个和谐祥和的社会生活环境。我们就不再盲目地崇拜一个人,疯狂地抬举一个人,一窝风地模仿一个人,而是脚踏实地地遵循生命之道,走忏悔的道路。
孰能无过?这种反问不应该成为我常常可以犯罪的借口,否则无异于犯更大的罪。因为这意味着我对自己的过犯还熟视无睹,还没有一点自责和悔改的迹象。如果全社会的人都是在这样的一个反问中生活,那么这个社会就会蜕化成一个充满自傲,充满谎言,充满罪恶,充满血腥的社会。
我们要让正人君子的面孔在我们的社会里尽可能地减少。无论他处于多高的位置,无论他的周围有多少花环环绕,他都不可以此作为资本为自己有罪的本性开脱,而他周围的人更不要被他的头衔和豪华外表所迷惑。
我承认自己是个有罪的人,并不是叫我因此而一蹶不振,从此就破罐子破摔,相反是要让我在这个铁的事实面前明白自己在脱去所有外装后究竟还有几斤几两。当我真正明白自己的重量后,我就不会再把自己放在高人一等的位置上,就不会再一叶遮目,狂妄自大,而只会从心底里相信自己是一个需要时刻警醒的人,一个容易跌跟头的人,一个不比周遭人更好的人,一个需要别人搀扶的人,一个有限而又软弱的人,一个需要忏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