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搞不明白,“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是指女孩儿到了十八岁,就越长越好看,还是女孩儿长大了,就会来个十八变,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不过,那首歌唱得好:“十八的姑娘一朵花儿,一---朵---花!”不管怎样,十八岁,是个绝好的年龄,美好的开端。 大学就是那时候开始的,女孩子们花儿一样的年华。 早在中学的时候,好友就以自身经历为例,告诫我一定不要对男生太好,不然人家会误解你对他有意思,麻烦就大了。 我最怕麻烦,所以把好友的话当圣旨。还好我天生没那根筋儿,不会有事儿没事儿就对人好,这圣旨尊起来易如反掌。只是没想到,和男生多说几句话,有时也会惹来同样的麻烦。 记得大一的时候,系里常常举办舞会。我虽然喜欢跳舞,但系里的舞会都在周六,相比之下,回家吃好的,找老同学玩,比起舞会更吸引我。典型的晚熟型儿! 有一次,隔壁宿舍的小不点儿跑到我们宿舍请大家去周六的舞会。她特意嘱咐要我一定去。我说我可没准儿。她就试探我:“你是不是要和男朋友约会?”我不置可否。小不点儿于是大叫:“完了完了,这下可得伤到咱们系多少男生的心啊。” 我们系这一级有90多个学生,当中只有10个女生。如果男生非得找同系的女生谈恋爱,那,是得有很多男生伤心,本来就够狼多兔子少的了。 后来小不点儿说她是受人所托,是她的老乡,我们班的阿勇托的。阿勇唱歌唱得很好,那首《水中花》唱得真是蛮有老谭的味道的。有一年,系里举办卡拉OK比赛,前三名可以去参加学校比赛。阿勇得了一等奖,三班的浩以一首《想说爱你不容易》搞定了二等奖,我则以那首粤语歌《秋去秋来》骗了个三等奖。 说骗是因为没几个人能听得懂,只知道夸我的粤语地道。其实,比赛那天因为紧张唱错了一句歌词,愣是没人听出来。虽然取得了学校的参赛资格,我却没有抱名。学校比赛规定,不能看着卡拉OK的屏幕唱,我自知定会出错,又懒得练,所以放弃了。老公说我是太懒了,连兴趣爱好都懒得提高一下。 阿勇在学校的比赛得了二等奖。记得那天他穿了一身白色西装,还真和老谭演唱会的行头有一拼。 小不点儿泄露了“天机”之后,我还是没给面子,周末照样回家了。之后,阿勇一点儿也没露出对我有啥心思的意思。直到后来宏和我聊起他们宿舍的“夜谈会”。宏和阿勇是一个宿舍的,宏说:“那时候我们都觉着你挺奇怪的,对我们阿勇忽冷忽热,调人家胃口”。 “忽冷忽热?吊胃口?我做了什麽啊,让你们全宿舍这麽骂我?”当时真的挺委屈,被别人不明不白的扣了个大帽子,还把我说成是我最讨厌的那种人。 宏说:“你没有吗?以前咱们班去溜冰,你们手拉手溜了好多圈儿。还有,上课时,你们也总坐一块儿。对了,他唱歌得的奖,不是也给了你吗?可你还是忽远忽近的,搞得阿勇不明白你到底是什麽意思。” 听完这一席话,我真想找那黑老包公去喊冤哪!大人,我冤枉啊! 手拉手溜冰是没错,可我这水平,见谁儿我也得手拉手啊。初中时去溜冰场,还有个不认识的帅哥,和我手拉手溜了好几圈儿呢,没人拉我就只能地上爬了。 上课坐一块儿也是有的,可我们几个女生固定坐在最前面,他要坐我旁边儿,我也不能赶他走,再说,坐一块儿最多就是有机会聊聊天儿,都是同学麻,哪里不对了? 至于他唱歌得的奖,是个毛绒大猩猩。他说他是男生,拿着它也不好玩,给我算了。我心想,他拿着可能也扔了,不如点缀点缀我们宿舍得了。 没想到这几年,自认老实本分,却被男生评价成“喜欢调人胃口”的女孩儿。想起来又好气又好笑。好笑的是, 我们班有个男生,他每次对面走过来,都会在离我很近的时候“跳探戈”,就是猛地一侧头,把头转到看不见我的方向,然后和我无语擦肩而过。第一次我还想和他打招呼,嘴张了一半儿,见他跳起了探戈,没出口的话就生被咽了下去。难道我也该学学他,和同班同学形同陌路吗? 还好,阿伦和阿勇不是一个宿舍的,没有听过“谗言”。不知不觉我和阿伦成了恋人。恋爱是大学里最美好的回忆,那会儿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也是最幸运的人。回首往事,一点感慨:恋爱教人成长。 有一回,阿哲请我看电影。我是不会无缘无故和男生单独看电影的。和阿哲是因为我帮了他一个忙,所以他请我看电影来答谢我。阿哲带我去了一家很小的电影院,片子也没什麽意思。我正觉得无趣,阿哲开始“动手动脚”起来。他一会儿要抓我的手,一会儿又要搂我的肩。我都一一争脱了,还警告他“不要闹了”,要不我就走人。 阿哲并不是那种爱占女孩子便宜的轻佻男生。我一直觉得他很开朗豪放,猜想鲜族人或许都是那样。每次照合影,他都喜欢勾肩搭背的;平时打趣的时候,他也会刮人家鼻子;班里组织去野三坡,挤公车的时候,他占到了座位,见我来就招呼我和他挤着坐一个位子,还把手搭在我的肩上;爬山的时候,他见我不敢跳一个高高的台阶,就毫无顾忌的抱我下去。总之,感觉他把女生当作哥们儿一样。 那天不知怎的,阿哲好象特别high,我不理他假装看电影,他居然趁我不备,在我的脸上飞快地亲了一下。士可刹不可辱,我立马站起身来,离开了电影院。 回到家里,阿伦正在等我。抱怨找我找了好久:“你去哪儿了?” 我不敢撒谎:“上次我帮了阿哲的忙,所以,刚才他请我看电影儿我就去了。不过电影儿不好看,没看完就回来了”。 虽然是实话实说,也有正当理由,可是那个小小的细节,让我觉得象是做错了事,有点儿内疚。所以,我琢磨着怎麽能撒个娇,缓和一下气氛。 阿伦果然不高兴了,他沉着脸说:“以后,我也和别的女生去看电影儿” 。好小子,学会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绝学。 我马上以我独创的撒娇猫功夫低档之:“那不行,你不许和别人去看电影儿。以后,我再也不和别人看电影儿了。好不好?”别看这几句话这麽普通,关键在功力,说话的口气和表情就是功力所在,决不含糊。 阿伦果然中招了:“那好吧,不去就不去。”自那以后,我对吃醋有了新的认识。以前觉得吃醋都是吃有道理的醋,后来发现吃醋是可以没有道理的,就是明知道他们之间没什麽,看到他们,甚至知道他们在一块儿,也会莫名其妙的不开心。 此外,恋爱还让我对浪漫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提到浪漫,我就会想到鲜花,小提琴,烛光,和大海。后来发现,浪漫这东西,好象是对人不对事。喜欢的人给我一根草,我也能当块宝。不喜欢的人给我一块玉,我也不会珍惜。 我想,只要是和喜欢的人恋爱,就一定是浪漫的。什麽是平平淡淡,什麽又是轰轰烈烈,别人看到的,或许是平淡,而我们心里的轰轰烈烈,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那年我过生日,意外的收到了一束鲜花。满心欢喜地以为是阿伦买给我的,看到卡片后,才知道是Mason送的。鲜花还是那一束,心里却满是失望。躺在床上,看着那束花,越看越难过,为什麽别的男生都能记起我的生日,还能送花给我,他却毫无音讯。 阿伦来的时候,已经吃过晚饭了。本来想给他点儿颜色看看,可是他一进门,我的气儿就消了,马上心花儿怒放起来。多不争气啊! 然后,在家里腻味了一个晚上,他也没提生日礼物的事儿。临走时,他从书包里拿出一团东西,说:“给你的。”起身就要离开。我送他回来后,姐姐哈哈大笑:“他可真实在,知道你脚怕冷,给你买了个大狗拖鞋。哈哈”。 我嘴上没说,心里却乐开了花。那双拖鞋成了我冬天的必需品,来美国的时候,我硬是把它们塞进了挤得满满的行李箱里。姐夫见状,不解的说:“这你还带呀,到那儿买新的吧。”我没理他。现在,它们还在我的卧室壁橱里。只是美国的暖气太热,我的那双棉拖鞋只好提前下岗了。 总之,恋爱还给我带来了很多重大发现,其中最欣喜的一个是,恋人之间果然会有那种眼里只有彼此的境界。以前,看到女生寝室楼门口的男男女女抱在一起啃,也不知道避避人,好象是故意做给大家看的。轮到我的时候,才发现,我和阿伦也会在大街上,忘乎所以,想啃就啃,真真是眼里没有别人的。 不过,我和阿伦的个性,还都属于比较收敛的,在熟人面前很少做亲密状。因此,我们私下里,眼看着就奔四垒去了,同学们却毫不知情。就连阿伦同宿舍的好友董,到毕业时也没看明白。 还是闺密燕燕说的好:“你们俩儿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了也!干脆去做地下党得了!”其实,只要注意观察,还是有些蛛丝马迹的。小李就做到了明察秋毫。 小李来自东北,能歌善舞,开朗好交朋友。大学里,按他的话说,他也处过好几个女朋友。一次班里聚餐,我们挨着坐,边吃边聊。小李喝了点儿酒,谈兴渐浓。一幅过来人的样子,说:“唉,其实交女朋友,外表并不重要。” 我也学着他,又以大姐的口吻说:“小男孩儿,终于长大了,成熟了”。 小李接着就回忆起他高中时暗恋的女孩儿来:“我以前挺喜欢我一高中同学的,那会儿觉着她长得好看,可惜她和我一哥们儿好上了。暑假回去,再见到她时,觉着她又不好看了。” “噢,就因为红颜易逝,才让你觉着外表不重要了吗?” “不全是吧,我刚分手的这个,漂亮是漂亮,可是交往起来太累。达不到她的要求,她就耍小性子,在一起越来越没劲。以后,还是得找个善解人意的。” 看来谈恋爱真的能叫人长大。小李话锋一转:“你是不是在和阿伦处朋友呢?” “好厉害,你怎麽看出来的?”我猜一定是有人告诉他的,所以也没旨在问他,而是意在用这种方式默认我和阿伦的关系。没想到他说:“那天在我们宿舍,我注意到你们俩儿分吃一个苹果来着”。 看来小李果然厉害,就凭这麽个细小动作,识破了我俩儿的“奸情”。 如果说高中谈恋爱算是早恋的话,那麽大学谈恋爱应该算是不早不晚了。错过了这个花样年华,恋爱很可能会失去原汁原味的,这是浅浅毕业后多年的相亲经历得出的结论。她后悔大学的时候,太矜持,错过了恋爱的旺季。而这恋爱的季节,旺季一旦错过了,就只剩下淡季了,哪能象用了大宝一样,今年20,明年18呢? 我又想起了那首歌儿: 十八的姑娘一朵花,一朵花 眉毛弯弯眼睛大,眼睛大 没钱的叫花儿她不爱,她不爱 有钱老头,有钱老头她不嫁 啊~ 姑娘十八,一朵花,一朵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