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人转贴:《男人身边的四种情人》
很多男人都梦想着有一个情人,形形色色的男人身边也有着形形色色的情人,但你若一定神,在女人中细细看来,其实情人只有四个:一个是得到了她你就得到了痛苦;一个是得到了她你就得到了幸福;一个是你从来也不曾得到过她;一个是你得到了她什么感觉都没有了。那么,这究竟是那四个情人呢?
第一个情人:陆小曼 这是个美丽而充满才气的女人,她的衣袖里散发着让男人陶醉的暗香,她的眼角里堆积着让男人痴迷的深情。她手指轻弹的方向就是男人最浓烈的梦想,她深深地迷住了诗人徐志摩。他全然不顾自己有妻子而小曼也有丈夫,疯狂地爱上了这个他心中的女神。因此,这段风花雪月的故事成就了两段佳话:陆小曼那位西点军校毕业、贵为哈尔滨警察厅长的丈夫王赓大度地与她离了婚,成全了这对怨人。这在武力决定一切的军阀时代,实属少见。于是王赓成了一位可圈可点的男人;另一段佳话就是陆小曼给徐志摩带来了无穷的灵感,让他写出了许多美妙的诗篇。然而把爱情看成了写诗,那诗歌就不会只是一首。陆小曼的浪漫主义并没有因为得到一个诗人就划上了句号。婚前的徐陆之恋达到了那个时代浪漫的顶峰,婚后的他们就注定了要从这个顶峰一点点坠落。陆小曼勃勃的情感四处洋溢,使得徐志摩陷入了痛苦的深渊。他们之间开始了村妇村夫式的打骂,最后,36岁的徐志摩在负气中登机离去,摔死了。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徐志摩只不过是陆小曼的又一个情夫。
第二个情人:凯 萨默斯 这是个默默无闻的英国女兵,二战时盟军司令艾森豪威尔的司机。这个小女人在战火纷飞的紧张岁月里成了艾森豪威尔的情人,给了他全身心的爱。她从来没有想要艾森豪威尔为她做些什么,甚至当艾森豪威尔的正式夫人来到军营团聚时,她仍会忠诚地为他们驾车,陪他们巡游,大大方方地做艾克夫人的女伴,与她合影时露出坦承的笑容。她为艾森豪威尔服务了三年,在这三年里,艾森豪威尔以高昂的斗志领导了欧洲盟军的反法西斗争,在打败了纳粹德国的同时,也由一名少将晋升为五星上将。战后,艾森豪威尔又成为了美国总统。此时的凯萨默斯却已从他的生活中默默地消失,她从未提及过她和艾森豪威尔的关系,一直保持着这个秘密直到艾森豪威尔死后,当她认为公开他们的恋情不会对艾森豪威尔有一丝一毫的伤害时,她才在身患绝症中写下了《往事难忘??我同艾森豪威尔将军的一段恋情》。她站在情人的背后注视着他耀眼的光芒,却从未想让这光芒照耀在自己身上。
第三个情人:莱温斯基 这个丰臀巨乳的女人以一条众所周知的裙子吸引了世界。她那张血盘大口让许多人疑惑:克林顿,这个美国历史上最年青的潇洒总统何以会看得上她?答案可能只有两个元素:一具发育成熟的年青身体和一颗处心积虑想要成名的心。她成了克林顿的情人,尽管这种情人关系维持的时间不长,却让她迅速地震惊了美国并造成了两个长远的后果:莱温斯基成了名人,只要她稍稍回忆回忆和克林顿的绯闻都能换回一些美元。可以说,她这一生衣食无忧了;另一个长远的后果就是克林顿不得不辛苦地演讲和写书,去偿还为这一次冲动所欠下的巨额债务,同时还将带着一个差点被性丑闻赶下台的坏名声载入史册。克林顿在斯塔尔的调查终于风平浪静后肯定会恨恨地盯着莱温斯基扭动的屁股呸一声:我还以为她真的喜欢我呢!
第四个情人:秋香 她的生平事迹不太详实,但她的结局却是最有代表性的。唐伯虎看上了她,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把她弄到了手。有妇之夫爱上了待字闺中的少女,在今天这是不折不扣的情人,在那时却还可以称作小老婆。事情发生得很浪漫,但结局却是从古至今变化不大的:史载有朋友到唐伯虎家做客,要求见一见号称国色天香的秋香嫂子,唐伯虎推辞不掉,就到里屋唤出秋香。客人伸长了脖子等着见一见这位让江南第一才子意乱神迷的绝世女子,门帘一挑,一个黄脸婆走了进来:衣着一般,气质一般,相貌一般,客人吓了一跳,大失所望,其心情用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靠!不会吧!再看看唐伯虎的眼光,也是漠漠然。
芦笛:《我想要情人》
不想是假的,大概世上没哪个正常的男人不想要情人。妻子再好,也比不上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再是国色天香,日久天长也就不新鲜了,何况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何况佳人?
这说的当然是当年血气方刚的我,不是今天垂垂老矣的我。说来也怪,丧失了这种欲望之外,我非但不为自己的道德修养改善而欣慰,却有一种莫名的惆怅,一种丧失manhood的难言的懊丧。
所以,那“想”字其实是过去时,而怅惘恰是这时态变化引出来的。或许,具有能力和机会而终于没有作孽,可以构成人生的一种成就感?
不过,那想要而终于未要,其实并不是出于超人的自制,而是出于胆怯和顾虑。
想要情人,无非是两种原因,要么是性,要么是爱。男人没有爱也能有性,理想的情人,似乎就是那种“事如春梦了无痕”的露水姻缘,太阳出来了,什么都蒸发了,一切都如雾如烟,无牵无挂,互通有无,岂不痛快?
但若一方弄假成真,堕入爱河呢?如果是自己,岂不要痛苦一世?如果是对方,岂不要负疚终生?且不说无颜以对老妻,那甘苦共尝、相濡相煦的患难伴侣。
如果是爱,那就更麻烦。情人可不比老妻,可以直面相对,有意无意之间总免不了欺骗作戏成分,只把自己优秀的那面露出来。天长日久之后,对方发现了真相后又何以自处?就算不这样,万一对方厌倦了呢?或许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再相处下去,那岂不是要断肠?
追欢逐乐,最后却深陷无从自拔的烦恼,那又何苦?欢乐从来不会在心灵中抛锚,痛苦才能在记忆中永驻。
所以,想爱而终于不敢爱,那代价太沉重,自我意识太强烈、太重感情、太怕丧失爱的人支付不起。
万润南:《从芦兄想要情人说起》
我在那边发文章,芦兄常就我谈到的话题说起,说得话透理彻、文采斐然,令人叹服。在这边读到老芦的《我想要情人》,不禁莞尔。没想到芦兄政论文写得漂亮,抒情散文也写得如此情真意切、韵味无穷。我也来一篇《从芦兄想要情人说起》,算是投桃报李吧。
老芦的怅然若失,大概只有我这样的老男人才能体会。年轻的时候,有贼心,没有贼胆;中年时光,有贼胆,没有贼心,因为忙事业、顾家庭……;临老了,贼心还不死,贼胆也足够,却发现贼没了。这种莫名的惆怅、那种难言的懊丧,岂只是一个愁字了得。
论老芦的能力和条件,赢得佳人芳心,应当是游刃有余。我们那个年代,泡妞的三部曲是:一要痛说革命家史;二要宏观指导人生;三是直接进入主题。老芦操弄前二步的才华和能力,我认为几乎无人能望其项背,只是不了解进入关键的第三步时,老芦的意志和决心。也许,正是在这一步,老芦常常功亏一簧,因此留下无穷的遗憾,落得此恨绵绵无绝期。果如此,我也为之一叹。
老芦说:“想要情人,无非是两种原因,要么是性,要么是爱。”诚哉斯言。性属于“色”,爱则是“情”。我在阿成那里看到过一幅朱新建的画,写意水彩,一个戏装的山大王,一个美人坯子的泥娃娃。有意思的是画幅上的题词:“色不能无情,情不能无色。英雄而不邪是死英雄,美人而不淫是泥美人。”看来老芦是参透了前两句了,不知对后两句的理解能到什么程度。
芦兄不邪,有时候话说得刻薄点,但字里行间都透着正气。老芦非但不邪,而且是那种家居的好男人。我这里有文为证:他生怕一旦弄假成真,便“无颜以对老妻,那甘苦共尝、相濡相煦的患难伴侣。”难得的好男人啊。
不过,女人眼中的好男人,似乎还有别的条件。我记得张爱玲曾说过女人眼中的男人。如果男人调戏女人,女人就会说,这不是个好人。如果男人不调戏她,她又会说,这不是个男人。可见做好男人难哪!我一辈子都没达到好男人的标准。不是被人骂不是男人,就是被人骂不是好人。现在老了,好不好、男不男,都无所谓了。
老芦写此文,可见还有点贼心不死。我作为过来人,劝兄一句:此事想想可以,真实行起来,麻烦无穷。钱钟书在什么地方说过:如果你想一个礼拜不安宁,你就请客;如果你想半年不安宁,你就搬家;如果你想下半辈子不安宁,你就找个小情人。人生有三大忌讳:少年得志、中年折翅、临老入花丛。我不幸已经摊上了前两宗,如果再犯上第三忌,没准就会要了我的老命。
这些话,年轻人是听不懂的。就算是我们老头子在这里喃喃自语吧。
(6/1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