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感 "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
(国人题记:
近来网络上不无在探讨面对强奸, 是否应该以死相抗. 刚开始, 设身于外的我, 觉得同意很多人的说法, 不应该, 生命是何等的重要. 而且, 觉得社会应该给予受害的如被抢劫偷盗受害者同等的同情, 甚至公益赔偿.
但这些天, 设身处地想想, 自己会如何呢? 不禁叹然, 当局不明的道理. 其实, 这论题不该只局限在性侵犯, 其实人活着就是为了节气. 当为则为. 玉碎不乞瓦存.
不仅仅是生命, 看到地上有一块钱, 不捡, 律己于非理勿动. 但看到的是万元呢, 无人见, 己心可见!! 昧心而为吗? 我的好友, 我们曾侃侃而谈自己的报复,兴国利民, 他得了机会, 官道通坦...知道吗? 他竟然是国内某知名的金融事件的一员.己利眼前!! 好友呀, 才高聪颖, 惋惜, 想办法帮他. 但是...他其实正是我日常痛恨的...如何面对, 叫我...
很多事, 只有自己面对了, 才知道自己如何看待, 那份信念到底有多重. 平日里借文抒怀, 侃谈国事, 大骂阴暗, 立志言誓, 等事情在了, 如何面对才是自己的衡量标准.
不想多写了, 只说, 民族节气, 自重自爱, 只有自己需要面对, 和选择面对的方法态势力, 没必要把自己看重的让邻居甚或民族看重. 生命可贵, 但我自己知道, 好多事, 抛颅撒血, 当为则为罢了…自然的如平日的呼吸.
好….弟兄们看下面的ZT的文章吧…我费话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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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原谅我的无知与浅薄。我确确实实没有听说过陈岚“女作家”的大名,更惶论拜读过她的什么大作了。唯一对她的认知,完全由这几天的论战风暴而来。在陈作家她的题为“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一文中,略有几处观点不甚赞同。提点出来,共同探讨。
文——斌斌d老婆小猪猪
其实,关于陈作家文中的不少观点,我是怀着赞同的态度的。如同其中的“宣扬的是一个赖宁的高尚,死去的却是一代儿童的人权。”和“而以虚幻的道德观去鼓惑号召民众,正是几十年来国家机器最常采用的手段之一。这样的错误不仅仅是价值观误人,不仅仅是培养我们错误的道德观或者精神世界,更重要的是,制造了一种错误的思维模式——道德至上,以道德制胜,唯道德制胜。而非以理性求证,而非以事实考证。务虚,而不务实,盲动,而不理性,这是我们这个民族最终承担的思想恶果。 ”
我们的国家,是在一个具有2000多年封建历史的土地上建立起来的。从封建制到如今,不过短短的百年时间。不可否认的,在我国或者我国国民的身上,的确存在着不少封建制度下的劣根性。一些封建主义中的渣滓思想,还保留在不少人的心中。
正如陈作家所说,当我们翻开浩瀚的历史篇章。不难发现,所有制度下的国家,所宣传的理念,大多是有利于这个政权安定统治的观点。比如封建时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比如我国文革时期的“毛主席语录高于一切”等等。这是在特定时间环境下,所产生的产物。并非一陈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潮流的推进而发展着的。
当然,这些观念有利也有弊。利是有利于国家的巩固和稳定,减少动乱,使国家得以长治久安。而弊端则是不利于思维发展,对待事物的评价存在片面性和主观性。
在陈作家的文中,也许原打算想说的是,贞操和生命相比,生命比贞操更重要。这是我完全同意的。人的生命最是宝贵,每个人都是绝无仅有的单独个体。生命具有不可逆性,当失去了则是一切的尽头,无法回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最为宝贵的财富。
然而,关于陈作家鼓吹的另外几个观点。笔者却不赞同,或者可以说是深恶之。
首先,关于陈作家所说的“女人在面对强奸犯捍卫的是什么?是自己的身体么?不,犯罪学家说过,反抗通常招致不必要的伤害,甚至是致命的伤害。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她的这具活生生的肉体乃是属于某个男性,那隐藏的性器官所属的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乃至超过了生命。”
我无法得知陈作家是怎样得出这样的观点的,女性在面对强奸时捍卫的是背后男人的性专署权?切不说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婚外恋、婚前性行为泛滥成灾的时代,是否还有性专署权。纵使是有性专署权,当女性面对强奸时,难道她想得更多的,是她背后的那个男人吗?是她的老公?是她的男友?
我想,陈大作家你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气节,所谓的中国人的气节!
当一个女人面对强奸时,她想得最多的,应该是生命的安全和事后的名声。所谓的名声,也就是舆论压力。也就是中国数千年来文化中最精辟的一部分。“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
我不知道作为一个作家,是否应该明确的懂得这三句话的含义。毕竟现在网络上充斥着各色各样的“作家”,一篇文章中,满满的尽是些普通人看不懂的网络语言。但陈女士似乎并不是这样的低俗作家。冒昧的猜一下,这三句话,您应该是懂得的吧。
按您的逻辑,当面对武力的威胁时,生命是唯一也是最重要的东西。那么我想请问您,如果人人都这样,革命如何胜利?谁来为国家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当日本人的刺刀直指着你的心脏时,你是否会跪下去,企求对方的怜悯?
至少我不会!至少我知道自己是一个中国人!中国人为什么看中“面子”,为什么要“脸”?就是我知道,如果我做了那样的人,我没脸做一个中国人!没脸活下去!没脸去见死去的列祖列宗!
你是忘本了吧?!!!
“饿死事下,失节事大”!!这里说的节是气节,而不是你所以为的贞节!这样的一句话,到请问您,到底错在什么地方了?值得你去侮辱诋毁?请你收起你的小女儿姿态,少在那儿做出为女性鸣不平的弱势群体之姿。
请记住一句话,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并非所有的人,都会在武力面前选择屈服。可以失去个人的生命,但不可失去国家的尊严,民族的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