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稻子是两熟的。秋天收割的那季,稻田都是半干,以准备种作肥料用的红花草子。在收割稻子之前,先用手移开一行稻子,开出一条小沟,让水从稻田里流走。这新开出来的小沟,就是野生动物的迷宫和乐园了。
70年代的农村,野生动物还是不少。野兔,野猫,田鼠,黄鼠狼,刺猬等等。那时,家里穷,父亲经常出去捕捉野生动物,一来是为了野生动物的肉,二是为了毛皮。所以,小时候,没有少吃野生动物的肉,从兔子到刺猬,再到黄鼠狼。而黄鼠狼的皮则是珍贵的毛皮,一条上好的毛皮,能卖四块一毛六分钱呢。而那时城里一般人的工资才30几块钱。
父亲是捕黄鼠狼的高手。每年秋季一到,黄鼠狼长出准备过冬的新毛,父亲就开始了他的捕捉季节。每天傍晚他都会出去下夹子,天亮之前收回来。运气好,一个月会有3-4只的收获。他把黄鼠狼从夹子上取下来,小心翼翼的从嘴上开始,把毛皮剥下来,再塞稻谷的壳进去,就象制作动物标本一样。这样制作出来的毛皮,一看就知道好坏,是否完好无损。干上几天,他就拿到县城里的供销社去卖。那里的收购人员认识他,总是给他一个好价钱。妈妈很会烧菜,那黄鼠狼的肉,经她少量油炸和干炒,加白酒除味,加酱油调色,加辣椒调味,每次都是父亲上好的下酒菜,我们孩子们的下饭菜。
俺小的时候,父亲都是一个人去干地。俺到了7-8岁时,就和父亲一起去。父亲胆小,一个人去坟地害怕。有我作伴,他就敢去那些地方。天天跟着父亲,也学会了不少东西。父亲白天,在别人歇息的时候,往往是去找黄鼠狼的巢穴;或者沿着那些稻田里的小水沟,从黄鼠狼的脚印多少,判断黄鼠狼经过的频率;和脚印的新鲜程度,判断经过的时间。到晚上,我们父子俩就会根据父亲白天的信息,在手电的灯光下,或者把夹子放在黄鼠狼巢穴的出入口,或者在黄鼠狼经常经过的路边,挖个小洞,再把一点白纸,搓成一小团,模仿成一个鸡蛋放到洞里,洞口再放上夹子。为让我多睡会儿,早上父亲是不会叫我起来地。他自己一个人去收夹子。夹子偶尔也会让人偷走。更多的时候,是黄鼠狼聪明,用一只前脚试探,把脚夹住,而后拖着架子去一个隐藏点。这样,我放学后,再帮他去找。那时日子过得虽是紧巴巴地,但真是快乐。
到了80年代,人越来越多,荒坪息地都改成了稻田,野生动物也没有了栖身之地,父亲的那些夹子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最后都成了柴火,被母亲做饭烧掉了。只是那儿时的温馨记忆,总让我想起聪明,胆小,而又勤劳的父亲。
(在父亲节来临之际,仅已此文纪念为儿女操劳一辈子的父亲。)
(6/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