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友網話:關于"西方保守教派對同性戀態度的轉變"

西方保守派教派中,如有些新教中的基要-福音派,主流天主教會及猶太教正統派等,現在很多除了主張要對同性戀者"關懷",更已基本不直接說是罪,對同性戀者其人,不採取否定的態度了,這和十年前的狀況有了不少轉變.他們大多只止于依經直解,把經文當同性戀的行為加以原則性抽象的排斥.為甚麼呢?因他們多已能正視今之科學發現及判斷,知真正的同性戀者並不是病態或是行為偏差者,他們能如實肯定同性戀傾向確實含有一定部分的先天性,及不得任意橫加改變,所以有同性戀愛傾向,應不都由個人選擇決定.

網友轉載一篇香港反同性恋基督徒組織的看法,立場就比現在西方很多保守的更保守.這裡受文化因素制約的成份多,進入現代思考明顯不足.文章最後竟避重就輕,只說出同性傾向有可以改變的一面,但也有不能改的一面呀,對不?可惜卻末勇予正視.

西方保守的立場,現多會勸同性戀者應努力嚐試異性戀和婚姻,由具體的異性愛情體驗,致力于可有愛情果實即生兒養女的學習,因這一方面或可以"糾正"性向,一方面也合乎經訓的"生養眾多".當然這對有些先天同性戀信徒,仍可能是一廂情願,但教理及態度都易接受,尤其是不那麼硬梆梆把一具體問題直接教義化或道德化,而這點非常關鍵,因同性戀問題的性質,畢竟不應動輒上綱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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