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別人的道德判官易,但當心別助長暴力,包括語言的。


天下烏鴉一樣黑,道德的烏鴉,俗世有,宗教中也有,不同的教、宗、派無一可以自誇,絕對不會有。

奉教的,或反教的,做別人的道德判官容易,握拳督指,申斥對方,殊不知食指向人之同時,拇指歪斜面地,餘指反朝著自己。我們或批人批對了一事,但往往又錯了一事,甚至連帶說準了自己二三事。瞧潑婦罵街,聲色俱厲的勝出,不過成為自己所憎恨的那樣,況且惡形惡相愈甚。

所以宗教與暴力的問題,不是單個宗教問題,也非幾個或整個宗教問題,而是人自己的問題。只有不先委過于特定對象,願把事情視作我們大家的共同問題,站好這人類立場,才有望看清真相,針對錯誤,帶來整體和平。暴力,絕非我們身外的東西,你與我,都可以是暴力的受害人,同時又是暴力的施行者。

不要說哪種人才是暴徒,我認識過謙謙君子的教授長期虐妻,也知道一回家便變成暴君的宗教領袖。即使我們自己,舉手教訓子女,可以有絕對不想下手的力度,我們夫妻吵嘴,竟脫口講出並非要但卻會令人格大受屈辱的字眼。暴力,無論是身體的,精神的,行動的,或語言的,不僅能意想不到之間落在我們身上,更加可以在全無預告之下突然出自我們身上。

上半個世紀納粹德國的高級軍官,有文化又有教養,燭光晚餐畢,走到琴前撫鍵,先奏出一小闕貝多芬夜光曲,再吻別愛妻,離家趕赴集中營,以那同一雙彈琴抱妻的手,扭開煤氣,送猶太劣種歸西。卅多年前文革,純良聽話的子女回家竟成革爸媽老命的闖將,品學兼優的學生忽變為批鬥老師的先鋒,百行孝為先尊師重道的神州,一時之間可以說沒就沒了!個人會因環境壓力與情緒失控,出現暴力傾向,如果再加以意識操控,配合群眾效應,便絕對能夠轉眼完成人性改造,使人前後判若二人。

〔錄自拙文《宗教,是怎樣出現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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