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友網話:關于"信仰是必要條件"

有問:"信仰必要嗎?"

曾作簡覆,說:"信仰是必要條件,不是充足條件.信仰還需證成."

今或略作申說.

信仰是必要條件--是指對有信仰者而言,有信仰者以信仰必要,自是當然,但對沒有信仰者,並不以信仰必要,也很自然.沒有信仰,對自己不必有要求,什麼都可為也可不為,只要從心所欲,活得自在.不過他如以為這樣才當然,沒有信仰,也成其信仰,是主張不必有信仰的信仰.信仰,是人生很難逃避的事,你可以不感覺它,拒絕它,不承認它存在,但信仰問題--不專指宗教信仰,只是廣義的信仰,其實總在那兒隱隱作用于我們的思想,態度,意向...

信仰不是充足條件--生活思想,如要認真,信仰多多少少,須為必要條件,但有了信仰,不即完足,故信仰不為充足條件.經得起考驗,在生命中發生作用的信仰,還需證成,由實踐裡體驗實現.

有朋友以我說信仰之必要,便以我認為沒信仰不能做好人,會沒有道德,這應不是我的意思.信仰,宗教,道德,基本是三個不範疇,不能混同,但又在現實中互相關涉,如作比方,好比是三個相交但不完全重疊的圓.但論三者本質,是人類心靈的三種各有作用的表現.不能因有其一即有其餘.

吾曾有文章述此.將作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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