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朋友一直在说耶和华那里有“绝对的义”,而ICLL 则一直在说,不存在绝对的义。问题的核心在什么地方呢?
事实上在基督徒的脑子里,一直混淆着一个概念。什么概念呢?就是义到底是什么。
对于这个义的定义,他们是非常模糊的,也正是靠着这种模糊,基督徒才保持了所谓绝对的义的概念。
为什么呢?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个义字,所谓义,必须是使评价者满足其获得物质或精神利益欲望的举动(如果你不同意这个属性,你举一个反例出来?)。你无论如何不会评价日本人杀中国人是义的举动,为什么?因为他们伤害了中国人的利益。反过来,当年的日本老百姓却会认为日本军人的行为是义的,好的,为什么?因为在当时看来,他们是为日本争取了利益。
这里你可以看到,人类之间存在非常多的利益冲突。完全没有利益冲突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因为资源是有限的。这很好理解。
那么,资源无限了以后,会不会就有绝对的义了呢?也不会,事实上更糟糕,到了那时候连义这个概念都没有了。为什么?(多问‘为什么’永远有好处)大家别忘了,什么是义?义是要满足人类利益欲望的举动。如果物质(也可包括所有精神利益)都无限了,人类也就不会有什么欲望了。比如说,您对空气,厕所里免费供应的草纸,有欲望吗?没有。既然没有欲望,有人给你空气,给你草纸,你会觉得他是“义”的举动吗?当然也就不会了。(这里需要澄清一个稍微复杂点的概念——需求。当空气短缺,你拉粑粑又正好没有草纸的时候,你就有了这个需求了,这个时候别人给你这些,你肯定会认为这是义的。但这已经违反了我们的前提——供应无限,不少基督徒在这个问题上会以此来混淆人,只要保持头脑清楚,概念清楚,就不会上他们的当)
好了,我们已经证明了人类必然有利益冲突,这个冲突,可以表现为两个男子都想得到一个女子的芳心,也可以表现为日本人和中国人的冲突。这从本质上决定了在利益有冲突的时候,两个冲突体之间在此冲突问题上,不会有相同的义的认识。
同样地,耶和华的任何举动,如果要被我们人类说成是义的,则必须满足义的定义(否则连杀婴儿这样的事情,基督徒也会说是义的,这就是概念模糊的一个印证),耶和华的这个举动就必须能满足人类的欲望(物质的和精神的,物质的,比如获得食物,精神的,比如永生)。
这里基督徒又会辩解说:人类的欲望怎么能被满足呢?我想杀人,能被满足吗? 大家注意,这是基督徒在试图否定人类欲望时常用的一个手段 —— 他们偷换了利益接收的对象。我们说人类的欲望和利益,而他们则用个体的欲望和利益来代替。对象被换掉了。事实上人类的利益和欲望是建立一个不杀人的世界,而不是相反。不同的对象(群体或个体)对不同的事情有不同的义的评价,这我们前面就说过了,而基督徒正是利用这一点来混淆概念,我们只要保持头脑清楚—— 什么主体来评价一个行为,我们就只能说相对于他们的利益。
我们回到主题上(必须每个概念都清晰,才能抵御基督徒在教会学校里长期训练出来的一整套混淆概念的说法,ICLL 在对基督教感兴趣的时候,学习过他们的说法,所以比较了解一些,这里并不是说中国的基督徒也接受过这样的训练,但他们多少会有受到这样的影响)
既然满足了一个对象的利益欲望的时候,才能被该对象叫做义的举动。那么如果两个对象之间本身就有冲突的情况下,你是无法同时满足两边的利益欲望的。换句话说,不可能两边都说你的同一举动是义的。
这,是一个逻辑性的结果。无法被打破,耶和华也不行。在人类战争中,两边都会求神仙保佑,而神仙最后保佑谁很难说,不被保佑的一方,被杀得人仰马翻的一方,无论如何不会说,啊,上帝啊,你让我们失败了,是多么公平啊!他们往往会说“上帝你在哪里啊!”呵呵,对不对?
所以,很明显的结论就是,在有利益冲突的地方,不可能存在一个所谓“绝对的义”的东西,而不巧的是,人类世界,恰恰是个有利益冲突的地方。但反过来,如果什么利益冲突都没有了,也就意味着资源无限化了,这样的情况下,甚至连义都不存在了,就更谈不上什么“绝对的义”了。
道理其实很简单,关键在于你肯不肯摆脱圣经,用自己的大脑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