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慈爱,就不应该让我们下地狱;应该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上天堂;
如果公义,就不能让每一个“罪人”(暂时假设圣经的观点,用圣经的观点来讨论),无缘无故的上天堂。因为“罪”是只有靠“流血”才能得赦免的。
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难的“悖论”
但是,神是万能的,他用了一个“代罪”的概念,来统一了这个“悖论”;
他派自己的儿子,(按照圣经,也就是神自己),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这样,任何信靠耶稣的人,愿意接受耶稣基督的宝血,作为我们赎罪的代价的人,他们的罪,就得赦免,就可以“免”下地狱。
以上是大S 朋友的观点,他很兴奋地告诉大家,耶和华统一了那个悖论!
呵呵,其实,我们只要稍微一留心,就发现,其实根本没有统一,只是偷换了不下地狱的条件。
前者不让上天堂的理由是,你们有罪,所以你们不能上天堂。
后者不让上天堂的理由是:你们不认耶稣,所以你们不能上天堂。
改变的,只是条件。并不改变其“不慈爱”的实质。别忘了,这个实质是大S 朋友亲口给我们讲的“如果慈爱,就不应该让我们下地狱”,所以,改变了不下地狱的条件,并不能满足大S 对慈爱的要求,那么,又怎么能说耶和华“统一了悖论”呢?
基督徒传教之手段,虽经千年发展,但花样并不多,无非是几个逻辑花招,其原因,是因为教徒不敢轻易发挥,全靠那么几个权威来发布传教技巧,所以坦白地说,要看穿他们,太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