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身体不舒服,不想吃米饭,也没心思炒菜,就去超市买了块去骨小蹄膀回来炖汤。
蹄膀洗净,加上冰箱里存着的一小块上好咸肉,清水一次加足,大火煮开后仔细撇去所有浮沫,浇入两汤匙绍兴酒,拍大块老姜,再放了若干的新鲜蒜瓣儿,然后小火慢慢地炖吧…
也不知炖了多久,反正睡觉前乘热喝了一大碗才关了火,也没开盖子,就这么留在灶头上焖着。
今天的晚餐是肉汤白菜汤面,吃得大汗淋漓、涕泪俱下,虽狼狈,但很爽。此时室友过来,作哀怨状颇有微辞。原来老兄昨夜很晚才回来,进得大门就闻到肉香扑鼻,寻到源头才知是有人煲肉汤。无疑这对于一个空腹夜归的人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老兄按捺不住开盖核实之后又不好意思下手,于是从自家壁橱里掏出两块什么饼来,就着矿泉水胡乱塞了肚子就睡下了。本来睡着了也就没事了,谁知老兄半夜起来上茅房,那依旧充斥在空气里无处不在的肉香彻底击退了睡意,于是竟然一夜辗转未能睡好…
听得我那个愧疚啊,赶紧连汤带肉盛上一大碗(当然是他的碗),双手奉上,“肚子饿了就自己搞一碗吃嘛,那么见外干啥呢?”室友倒是个实在人,咕咚一口汤下去之后,笑道,“你不在,怎能就拿你的东西吃呢…”
这下记住了,下次煲肉汤之前,一定先诏告天下,以防“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