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忙中写完了上,中两部,觉得这下部应该是比较好写的了。一方面是因为早已经有了腹稿,另一方面则是中部已经提出了足够的证据。但是写完上部和中部以后,金笔忽然想起来要找一下曹雪芹的年谱,主要是想查证一下曹公的生死年月,以及他的儿子是什么时候去世的。
网上这一查,居然还查到了当年胡适先生当年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跋红楼梦考证》。在文中胡适曾披露了一些发现,如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 (即公元一七六四年),曹雪芹死时只有 "四十年华",以及曹雪芹的儿子先死了,雪芹感伤成病,不久也死了,曹死后,还留有一个 "飘零" 的 "新妇" 等。
当然金笔还查到另外一些 "新发现",如曹生于一七一五年。如果生死年月都是正确的话,那曹公的阳寿应该是五十岁不到了,好年轻啊!
曹雪芹有一个儿子,好象是庶出的。其生母可能是因为不堪正室的欺扰,自杀身亡了。而曹的儿子是什么时候去世的呢?这一点好象比较矛盾。一说是夭折,如果是夭折的话,那曹的儿子去世应该是较早于曹雪芹的去世,因为那时候的人生儿育女都比较早。另一说是曹雪芹在他的儿子去世后不久,因为悲伤也去世了 (见上),那他的儿子应该是比较大了的。
人可能都会这样吧,看了曹公的一些生平以后,忽然间就觉得曹雪芹跟金笔亲近了许多。也忽然感觉到不想再写下去了。何必去鞭哒一个死去的人呢?何况他是一个不幸的老人,更何况他从来没有给金笔带来过任何痛苦,只有快乐,更何况更何况他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巨匠。《红楼梦》是金笔最喜爱的一本古书之一,说金笔只看书里的情色部分那是瞎扯的,《红楼梦》里好多故事情节金笔都是熟读的,而且当年也带给金笔相当的乐趣和豪情。
这一回金笔吃错了药,一时兴起,图个痛快,一发不可收拾地接连写下上部和中部,尤其是中部,对曹公的损害是相当重的。这都怪当时一个忽现的灵感,然后就围绕著它拼凑起这一切蛊惑人心的东西来。真的有愧,有愧啊。
我是不是就应该停写了呢?一方面是承诺,另一方面则是于心不忍。
金笔的这篇贴子是不是就不写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