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点评论

得窥天境,须看透红尘万丈;人神相通,只凭借灵犀一缕。信靠耶稣,此外路路是绝望;坚定不移,万里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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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二位都靠谱,尤其在此坛,二位简直是靠谱的典范。当然同不同意二位的观点和结论是另一回事。

二位分歧的焦点我认为在对信仰问题的认定。而在这一点有不同认识非常可以理解,很正常。我个人认为,在神学院教神学而公开传扬反神的论点,和大学公开宣示的信仰冲突是毫无疑问的,但又不仅仅是信仰问题。最起码涉及到职业道德问题。

职业道德第一条应该是不做和雇主利益冲突的事。如果做了就是即违纪又于操守有亏。

从二位的讨论看,这样的要求应该是存在的,也构成了法院判决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吕教授就可以这样做而不违职业道德。

在有这样的职业道德要求下,我认为吕教授仍然可以避免这样的后果。第一,就是主动提出不教和自己理念冲突的神学课。当事人应该清楚自己的职业对自己的要求以及违反的后果。第二,在涉及到和圣经冲突的地方,只做其他学者意见的介绍,不加进个人的观点何立场。我想这是一般大学都能够接受的。我个人认为,学者的观点对相关问题也不尽一致。最重要的是,所谓学者的观点,也只是根据现有资料,做出的建议性的推测,而非严谨的确凿无疑的事实。

另外,从判决书上,如果吕教授真的用了“胡扯”来评论圣经,用“诱惑”来描述教学,似嫌过分。这种语言,在我们网络讨论时都为有识者所不为,何况在大雅之堂之高等学府。这种事情,以德国人的认真精神,严肃追究起来,是可以后果严重的。

另外,吕教授现任教的早期基督教历史和文学对争论的问题仍然无法回避。但由于不涉及到直接的圣经解释,矛盾似有所缓和。而且由于时代较近,有更充分的史料支持。但教会史很大比重是和异端的争斗史,这些争斗都和相关问题有直接联系,难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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