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十系列适可而止吧,建议野花花辞去70版主

这个帖子是我跟野花花之间交流的全部QQH,我并非擅自公开QQH,而是尊重野花花在意见区提议的“完全引用”之建议而行。但是我遮蔽了有可能给第三者带来不便的信息。本来还在犹豫是不是把意见公开到坛子里来,但是楼下一个叫做“笑观沧海”的ID已经提到了这件事情。那么还是公开在坛子里比较好,大家知道事情的缘由和细节。这个帖子可能引起的后果是:

一群“笑观沧海”蜂拥而上,对被认定为某人马甲的“跳弹”,群起而攻之,纷纷对版主野花花表示忠心。但是且慢,至少看过我开头的几句话之后,你再谨慎地选择表情,那样你就可以避免把自己的卑微和私心暴露在人前。

1。向版主表忠心的文化,可能是中国文化的特色。很难想象一个美国青年到论坛里面会朝着版主点头哈腰,而当论坛的原则遭到版主破坏的时候,会牺牲原则,迎合版主。所以,不要因为屈从于这种文化来向版主表忠心,而要出于对版主真心的信赖和支持,并且考察了版主对论坛的所作所为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也就是论坛的最高原则之后,再决定自己是跟原则和崇高站在一起,还是要在人眼里被视为势利小人。



2。肯定有不少人对这个建议本身体不出什么有分量的反驳,但是很关注这个叫跳弹的ID是不是某人的马甲,然后把争论引向对建议者使用马甲的攻击。这种攻击貌似有理,但是,如果你是人,你有正常的脑子,你有良善的心,你都知道这种攻击是一种无理和无礼。首先,你凭什么断定这是一个马甲?其次,即使建议人使用马甲,又怎么跟能攻击他(她)不磊落?只要存在着权力滥用和对权力的趋炎附势的可能,提建议者就有十足正当的理由保护自己。

3。很多人会从行文,语气,甚至标点符号的使用去竭力挖出藏在这个“跳弹”马甲之后的那个他们认定的(可能是假想,也可能是实际存在)的那个ID,而忘记了建议者的初衷,更不愿意去了解建议者的建议的目的。既然建议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于参与李三十活动的自以为的“论坛中坚”们全面开火,那就正好鼓捣出一个群情激愤,让这个马甲原形毕露,无法再在这个坛子里呆下去。

但是,记住,这个跳弹可能比你聪明得多也高尚得多,正在屏幕之后悄悄地注视你,看你是真诚还是虚假,看你是势利还是无私,看你是真的义愤还是泄私愤。他(她)可能会一点一点揭露那些真正的小人,而理解,宽容或者原谅真的被激怒的人们。记住,跳弹在讨论问题。你也就没有攻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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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给野花花和另外两个版主的建议,以及跟野花花的所有QQH。


希望三个版主认真讨论建议。如果这份建议不被理睬,只好往坛子和意见区张贴。

李三十系列适可而止吧,建议野花花辞去70版主

野花花到任70版主之后,倒腾了两个杰作,一个是李三十系列,一个是张思德评传。她或许很得意自己的杰作,却不曾意识到,她正在扭曲70原先的多样、自由、清爽的风格。

李三十系列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一个活动扬言要延续数月,并且事实上坛子里面满目都是李三十,就根本违拗了多样化的原则,不得不令人厌烦甚至厌恶了。让人看那么一两篇有趣,但是让人接连看十几二十篇想象力贫乏,“故事”不同,创意却千篇一律的东西,能不吐的那是味觉有问题了。看看那些回贴,看着热闹,但是有几个是认真读过帖子之后有感而发的呢?大多数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热心”卷入?有的人是从众,有的人是不敢冒犯压力,结果这样的裹挟众人参与的活动,就有暴众压力的意味,而在论坛里有意无意地利用了众人的压力的,是最令人痛恨之事。尽管,没有人会以为自己不妥,没有人会以为自己是坏人,很多人还会说服自己从这样的系列活动里得到了快乐,但是,有没有考虑过那些被甩在这系列活动之外的人们的感受?


野花花曾经把一个写张思德的帖子挂到了文学城的首页上,而遭到网友的质疑,她献身说法,安抚并说服网友确信这是合适的。无论谁记叙描写了谁,都极具有私人性质,作为普通的帖子出现无妨,但是如此极力推崇就是恶俗,是把个别人的视角和观点强加于人。做版主的这些分寸都拿捏不好,做什么版主。

70一直受惠于海岸风雷的无为而治,宽容大度,醍醐灌顶很好的接续了70的风格,从来都把自己隐藏在幕后。可野花花实在是太喜欢跑到前台来,让人看到她的影子。如果你喜欢活跃在坛子里,那就选择灌水的活儿,而不是做版主。既然你不能断了自己的“俗根”,建议野花花辞去70版主,让70回到原来的风格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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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你把这篇贴到斑竹交流去.

申明以下六点:


第一:李三十系列不是我的提倡, 也不是我的原创. 我只是顺应了大家的意思. 有老

贴可查, 你可以去问XX.

第二:这一活动是得到海岸兄的首肯的. 我并没有越厨代疱.

第三: 引XXXX一句名言:要想在网上毁了一个人, 就让他当斑竹. 我在答应XX

的邀请前也考虑了这句话. 但一直是在XX的庇护下快乐灌水,所以还是答应了. 并


且有XX罩着, 我只是增加了回贴,自认为没有以斑竹的名义谋私立, 或聚众之类.

第四, 你认为那些三十贴是我强迫的呢, 还是他们自愿的? 我有那么大权力么?

第五:出任斑竹月余, 实在有点不能胜任. 并且正有一大的工作调整. 这次正好借坡

下驴.但70'S 我肯定常来. 你可以向论坛管理汇报. 否则我自己去免得皇上说我矫

情.


第六:建议脱下马甲, 有话明说. 就像我在人在北美更人吵架, 从不易容, 磊落点.

我会同时转达给另两位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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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话发给 野花花 于 2006-11-09 08:12:10

我会联系论坛管理。你的理念和思路不合适,希望认真考虑卸掉版主。你去看看版面,除了李三十,还剩下什么?无论是谁倡议的,你显然在拉扯牵线,并且乐此不疲。这正好暴露了你不合适作版主,你不能把自己的好恶加在每个人身上,也不能把这些经常出现的ID的小部分人的好恶加在全体读者身上。你好象在美国,你应该知道多样化对于论坛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什么叫磊落?不隐瞒自己的观点,认真地探讨不叫磊落叫什么?谁知道你的野花花之后又是什么人,难道每个ID不具有同样的地位吗?你以为我在跟你吵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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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话来自 野花花 于 2006-11-09 08:19:36

就冲了你这话, 我还得考虑以下我作不作斑竹. 去管理那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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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话发给 野花花 于 2006-11-09 08:33:14

那我告诉你,哗众取宠的,以为靠讨好众人可以获益,结果会被众人唾弃。看你字里行间地以为我是版主之一,就知道你这人不地道。刚刚还言之凿凿地要卸掉版主,现在暴露出迷恋。

我只好把你的承诺一起贴到意见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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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话来自 野花花 于 2006-11-09 08:43:25


你在说些什么呀? 请不要玷污海兄和XX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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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话发给 野花花 于 2006-11-09 08:46:15

我的建议已经贴到意见区,如果论坛里还是满目貌似有趣,其实无聊的李三十。只好在论坛里直接交锋了,我倒很想看看那些表面热心卷入李三十系列的,有几个会为了李三十“献身”。

如果你不说漏嘴,我根本不知道XX就是醍醐灌顶,这令我对她肃然起敬。建议你,如果要招呼坛友,使用马甲,否则有哗众取宠,笼络人心之嫌。所以,我说你不合适作版主,你不注意这些细节。我纳闷,你是愿意,也可以在坛子里活跃灌水的人,何必作版主。糟蹋自己。


别的坛子曾经有过版主跟坛友打成一片的,最后那样的版主都被坛友唾弃,因为它很自然地会被一股势力拉去做针对另一股势力的代言人。

我的居心险恶,还是平常,你有理解力,你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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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话来自 野花花 于 2006-11-09 08:46:15

你愿意贴哪贴哪吧,反正在哪都是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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