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
我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四川,那时和父母住在一个长江边的城市,那地方说得响的特产是老窖。
这酒我从来没喝过,家里一直存着好几瓶,封得严严实实的,虽说看上去很粗糙,少说都有二十年的历史。有一回老爸的老朋友来了,打开了一瓶,这个香啊,浓烈,醇厚,飘得满屋子都是。
我没敢趁机喝一口,尽管私下里想了好几年,味道太香了,我开始觉得头晕昏昏,那个叔叔看着我好笑,“丫头,没见过闻着酒就晕了的,别喝了,吃菜吧!”
没喝,可我喜欢那个味道。长大后回味起来,觉得那是爱情的味道,厚实,甘美,动不动就让人头晕眼花。
对了,我的第一次出走,是为了爱情。
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是我三岁的生日。父母都上班去了,我磨着他们不去幼儿园,要待在家里。也怪了,我尽管在幼儿园里是个好孩子,每星期得个小红花什么的,可我心里清楚,我一点儿都不喜欢那个地方。老师的绝对权威,小孩们的规规矩矩,家长们的唯唯诺诺,都让我这个天生别扭的小孩讨厌,这种讨厌一直持续到高中毕业。
我执意要留在家里,是因为我早跟另一个小孩约好了,他要来找我玩,带着从北京来的奶糖。我们都还没去过北京呢,只不断地听大人说那里有多好,是真的好啊,我们吃过的奶糖就是北京来的最好吃了。
他比我大一岁吧,胖乎乎的,走路一扭一扭的,我觉得很神气。我们是在幼儿园认识的,具体地说,是在一个班里,同一天进去的。
我对他是一见钟情,嘿嘿,在那之前我从没见过那么胖的小孩,肉肉的,让我好感倍增。我对胖人的好感都是从他那里开始的。
而且他脾气特好,掐一下拧一下什么的,从来不哭,也不生气,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唉,现在的男人可不如他多了,往往比女人还小心眼。
说他好性子吧,如果我哪天和当地的小孩又爆发了战争,打得不可开交,他必定冲上来助阵。当然结局也比较惨,太胖了,力气是不小,但不够灵活,又实心眼,只会用手,不知道抄家伙。往往打到最后,他被好几个小孩压在身子底下,惨哪,用郭德纲的话说,“太惨了!”
他也不知道叫嚷,反正是能打就打,打不动也打。等最后胜利者光荣退却了,我哭着给他拍打身上的土,他才似乎想起了什么,嚎啕大哭。
我们的关系特好,我喜欢他,他喜欢我,哈哈,每天去幼儿园他都给我揣上几瓣大柚子,以后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柚子。等我看鲁迅先生的《社戏》,他也说日后再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罗汉豆了,我点头不止,说到心里了,有些东西是一生一世的,但同时也是永不再来。
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和他吵架,小孩的日子最简单,过一天就是一天。我盼着和他一起过生日,也不仅仅因为奶糖的香甜。
我去了他家,因为等了好久他都没有出现,就跑去楼下找他。那时我们的宿舍楼有五层,我住四层,他住一层。
进了他家我大吃一惊,原来好多人啊,闹哄哄地在说话,看来是有客人了。我看见他正和一个小女孩玩着玩具小火车,那是我送给他的。
这么多年了,我都记得小女孩穿着一件粉红小花的上衣,梳一个朝天辫,齐到眉毛的刘海,非常可爱的小丫头,绝对可以入画。
我扭头就跑,一直跑出了宿舍楼,跑出了大院。后来跑不动了,就慢慢地走,也不知道往哪里走,走着走着,才发现自己到了江边了。
江边有好多船,大多是当地人的木船,天天来往两岸。这边的人要买东西,必得过江去,哪怕是买些肉蛋什么的,现在想起来很不方便,当时是过惯了。
人来人往的,也没人注意到我这么个小人慌不择路地走着。好像到了江边,我的气也消了大半,开始东瞧瞧西看看,和父母出门不会那么随便,为怕我丢了,他们总是紧紧地牵着我的手。
这一走就没谱了,我越走越高兴。
早忘了自己为什么来的了,本来也没打算来江边的,误打误撞的出走,最容易忘记它的起头。
等父母中午下了班,发现我没影了,急得到处找我,快把整个家属区翻遍了。还是一个同事告诉他们在江边看见过我,他还以为我和大人在一起呢。
一大帮人冲到江边码头,逢人就问。这时我已经走出两里地外了。
每想起这件事,除了对老爸老妈觉得抱歉外,我实在是有点儿自豪。你想啊,我居然走出那么远,一个人,没人拐,没人管,一路上能记起来的都是高兴,才三岁,不易啊!
我总算被父母捉拿归案,说真的,我的爹妈是与众不同,换了别的人家,不是要挨打就是要挨骂,总之要闹一次吧,他们不,把我领回家,问我,“你干吗自己跑出去了?”
我想了想,终于想起那个背叛我的胖墩儿,(哼,到今天我也觉得是他背叛我,说话不算数),对爹妈说:“我不愿意去幼儿园了!”
其实我的意思是,不愿意再和他一起去幼儿园了,也再不吃他的柚子了,多好吃都不吃了。父母商量了一天,认定我是不适合受幼儿园的教育,嗯,这一点他们还真说对了,我在家里学到的比在那里更多,也更有趣。
他们让我在家里待了一个星期,调整了心情,再哄我去幼儿园,因为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
他们永远不知道我是因为失恋,对呀,没说错,是失恋,因为我跟自己说我不再喜欢胖墩儿,下次我要喜欢一个豆芽儿。
失恋了一星期,我和他在幼儿园又见面了。他似乎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依然掏出柚子来给我吃,中午回家的路上依然和两个小坏蛋打了一架,因为他们跑上来扯我的书包。
我吃了柚子,拉着他回了家,还帮他洗干净脏兮兮的手。
我们重归于好。我没跟他说过出走的事,他也没说过为什么不来找我。
几个月后,他的父母被调到附近的另一个城市。一年后,我和老妈离开了四川,回到北京,开始漫长的等待,等老爸再次被调回来。
我再没机会见过胖墩儿。
1997年我出差路过香港,辗转听说了他的电话,马上打给他。
“嘿!胖墩儿,知道我是谁吗?”
“......哈哈......我知道!原来是你啊,好吗?”
“哎,怎么就猜出是我啊?”
“咳,这辈子只有你叫过我胖墩儿啊,其实我哪有那么胖!”
我们聊起来,就好像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我忽然想起那次出走,问他还记得吗。
“啊?!有这事儿吗?我怎么不知道,你又瞎扯!我记得我老跟着你打架,你老吃我的柚子,你老来我们家蹭饭......”
哦!我笑得快噎住了。
我的初恋,我的出走,我的什么什么,瞧瞧,原来就这样啊!
后来我还学了一个词,“私奔”,嘿,别说,我特喜欢这个词儿,又神秘,又神经。我幻想着,在一个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夹着个小包袱,里面都是我的金银细软,偷偷地,跑了。
私奔未必是两个人,也可能是一个人,不愿意再过往昔的日子,悄悄地离开了。
根据我的经验,私奔是一件很具喜剧色彩的事情,如果不被抓回来的话,如果抓回来了被彻底误解的话,当然,还有回来后能重归于好的话。
我喜欢出走,也喜欢私奔,真的。
下一次,没准儿是明天,没准儿是明年,如果我又一次失恋了。
这张图很好玩,哭的哭,笑的笑,童年的心情真好。所以借来吧:)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嘿,audree!我才想明白,原来你在说我早恋啊!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阿里好!
砖嘛,我最不怕了,金的,银的,铜的,铁的,木头的,石头的...最好是棉花的,我正好缺个枕头:)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audree,人家说的是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啊:)
问好,问好!
为人父 发表评论于
阿里回来了,怎么不报到啊?:))
阿里的画廊 发表评论于
frank888说你写了什么让他很想狠狠拍你,让我自己来翻。你干脆直接告诉我得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干嘛坏事了? :))
audree 发表评论于
不是一般的早熟品种,够可以的。三岁看到老的。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哈哈,莲花,初恋的定义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第一个自己认可的,喜欢的人!
清静莲花 发表评论于
哈哈大笑,笑着笑着眼泪也快出来了,感动的。才搞明白为什么我的理想是做幼儿园老师了,小孩子太真挚可爱了。
呵呵,别以为喜欢个男孩子就是初恋了,如果这样定义,我连初恋是谁都不记得了,不可以的!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嘿,stillthere!
下回我私奔的时候,准备骑车走:))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问好gingergirl,欢迎来做客!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哈哈,饺子王您老人家从哪里冒出来的?
问好,问好!
恭喜嘛,您先替我存着,等我要的时候从您那儿再拿:))
stillthere 发表评论于
嘿嘿,学了个新定义,私奔:不愿意再过往昔的日子,悄悄地离开,和人数没关系。
恭喜,恭喜!
gingergirl 发表评论于
看上去很美。
饺子王 发表评论于
"下一次,没准儿是明天,没准儿是明年,如果我又一次失恋了。"
侄女恋爱了?恭喜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