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圣经无错误国际协会 出处:神州网 阅读次数:7 发布日期:2006-09-11
圣经无错误国际协会在一九七八年对圣经无错误的教义发表声明后,又于一九八二年在芝加哥再举行会议,发表解经原则的声明书,这是对第一次声明的补充。因为无错误的圣经必须经过解释,才能成为有系统的教义,和适应现代的需要。为了澄清圣经无错误教义的立场,一九八二年的芝加哥会议在研究讨论之后,发表‘解经原则’的声明书。这篇声明书是基督教正宗神学家思想的结晶,应与圣经无错误教义芝加哥声明书并读,才能了解他们的解经方法。[1]
第一条:我们肯定上帝的规范权威就是上帝自己的权威。这是耶稣基督我们教会的主所证实的。
我们反对将基督的权威与圣经的权威拆开,也否定基督的权威与圣经的权威互有冲突的说法。
第二条:我们肯定基督是神而又有人的位格体,因此神的话是以人的话表达出来的而不可分开。
我们否认圣经在其人类的形式中存有任何错误,就像我们否认基督在其卑微的人性中,有什么罪的存在一样。
第三条:我们肯定耶稣基督的位格与工作是全部圣经的中心焦点。
我们反对任何对基督为中心的教义,加以排斥隐晦的解经法。
第四条:我们坚信启示圣经的圣灵,在现代中运行,使人对于圣经的信息生发信心。
我们否认圣灵会将违背圣经的话教给人。
第五条:我们坚信圣灵能将能力赐给信徒,使他们支取并实践在他们的生活里。
我们否认属血气的人,在圣灵之外能有属灵的眼光理解圣经的信息。
第六条:我们坚信圣经是以命题陈述的方式表达上帝的真理。圣经的真理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我们也相信凡是代表事实真相的,是正确的陈述,凡是与事实的真相不符,是错误的陈述。
我们否认一方面承认圣经使人有得救的智慧,另一方面又以救恩的功能为借口,曲解圣经的真理。我们也否认以‘故意欺骗’为‘错误’的定义。
第七条:我们坚信每一节圣经经文所表示的意义是单纯的、具体的、固定的。
我们否认接受单纯的意义,就不能将此意义作多种的运用。
第八条:我们想信圣经内有些教训与命令是可应用于一切文化和一切情况的。也有些教训和命令是圣经对某种特殊情况所预备的。
我们否认以文化及情况为因素,将圣经断然的分为普通的和特殊的教训和命令。
第九条:我们认为解经学原是历史上研究解经规律的学问,可以用以研究全部圣经及其与人类生活的关系。
我们否认圣经的信息是从解释者的了解而来,因为我们反对解经者可以不受 圣经已表达出来的意义所控制,随其己意‘融会’之,而建立他们自己的思想境界。
第十条:我们坚信上帝是通过不同的文字和体裁,将他的真理用字句的启示法,形成了圣经。
我们否认人类的言语会使圣经的传达受任何的影响,使之不够圆满。
第十一条:我们坚信圣经可以超越人世间及文化间和隔阂,而将上帝的智慧传给我们。
我们不承认圣经为着受了原作者的文化影响,就使另一种文化里的人,不能了解其意义。
第十二条:我们坚信翻译圣经和教导圣经必须在忠实于圣经教训的范围内去适应文化的背境,才能发挥彼此相当的功能。
我们反对在翻译上,教导上,不顾及不同文化之间传递思想的条件,故意曲解圣经的愿意。
第十三条:我们注意到圣经不同的部分,有不同的形式体裁,这是正常的解经法所必具备的条件。所以我们认为对形式的批评,对于研究圣经是有价值的。
我们对于使用那些形式的范畴,将圣经已自认为是历史性的事实叙述推翻,是坚决反对的。
第十四条;我们坚信圣经对于事实的记载,说教的记载,语录的记载虽有文体的不同,都是相当于历史的事实的。
我们坚定否认圣经中,任何事实的记载,说教的记载,语录的记载是圣经作者自我杜撰的,或是经由别种传说援用的。
第十五条:我们肯定圣经必须依照其字句,及通常的意义,加以解释,所用字句 的意义,就是其文法上,历史上的意义,以此意义解释圣经,自会顾及其中的比喻之辞,及其经文中的文体。
我们认为任何解释的方法,以文字中没有的意义勉强凑合上去是不合理的。
第十六条:我们应以合宜的批评技巧,决定圣经的经文及其中的意义。
我们反对容让应用批评法对圣经作者所表达的意义或圣经其他的教训加上疑问。
第十七条:我们坚信合一的,和谐的,贯通的圣经就是圣经自我的解释。
我们反对任何对圣经的挑剔,故意使某处经文反对另一处经文的解释法。我们也否认后期圣经作者会错引前期作者所说的话。
第十八条:我们坚信以经解经,不离原意,可以阐明经文的意义。先知的言语不限于先知自己所了解的意义,我们想信上帝在预言应验时所显示的用意是包括在内的。
我们否认圣经作者自己完全明白自己所说的。
第十九条:解经者对于圣经所下的预设,必须与圣经的教训吻合,并接受圣经的校正。
我们反对以圣经去凑合圣经以外的预设,因此产生反圣经的学说,诸如自然主义,进化论,科学主义,世俗人文主义及相对主义等到。
第二十条:我们确信上帝是一切真理的来源,因此圣经的一切真理与圣经以外的真理,都是彼此符合的,连贯的。圣经有关自然,历史及其他项目的陈述皆是真理。我们也进一步,坚信圣经以外的资料,可以澄清证实圣经的真理,也可以校正错误的解释,所以也是有其价值的。
我们否认圣经以外的观点,能否定圣经的教训,也否认它们对圣经有优先权。
第二十一条:我们坚信特殊的启示,与普通的启示是调和的,因此圣经与自然界的事实也是调和的。
我们反对科学的真实事实,与圣经解释的经文,会有矛盾之说。
第二十二条:我们坚信创世记一至十一章与圣经其他部分,一样的是事实。
我们反对创世记一至十一章是神话的说法,并且反对以科学对地球及人类来源的假定,推翻圣经中上帝创造宇宙人类的启示录。
第二十三条:我们坚信圣经是明晰确定的,尤其是从罪恶中心得救赎的信息是清楚明白的。
我们反对以圣经的所有的章节,对于救恩皆是一样清晰、有同等重要性的说法。
第二十四条:我们相信人不必依赖圣经学者的专门知识以求了解圣经。
我们反对对于圣经学者在技术上的成就,加以蔑视。
第二十五:我们坚信传讲信息,传达上帝的启示,而适当的施用在生活上,必须以圣经为上帝的话,忠诚的解释其经文。
我们反对传道人,在圣经以外,会有任何从上帝而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