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沈某,为四川泸州刺史,被提升太守,为人慷慨好施,亲戚朋友都受了恩惠。只是日常私生活很奢侈,在任所时,衣服车马以及室内陈列之物,莫不讲究华丽,日常饮食鸭脑、鱼唇、鸡肉、乳酷、鹿肉等稀贵食品,每餐至少两种以上,积年累月,以数量计算,残杀物命,不止上万。
后来,辞官归里,购买一栋大厦,栽植花木竹林,叠放美石,开通清泉,到处都极尽精雅,饮食烹调,比以前更加奢侈。
十年后,家境衰落,沈某神智忽然变成癫痴,不论清洁或污秽物品,都要送入口中食啖,甚至烟斗、茶壶、茶杯一一接到手,便打碎乱嚼,以致伤身而死。此事发生在清道光壬辰至癸己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