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里子:如何混迹美国主流社会?

 

            所谓“主流社会”,不过是个婉转的说法,其实就是“强势群体”。混入“强势群体”?这说法大有削尖脑袋趋炎附势之意,难登大雅之堂。于是,雅士们就创造出“主流社会”这雅言。混入“主流社会”?听起来不再是势利小人之所为,而是有志之士奋发图强之举了!

 

何为“强势群体”?一言以蔽之,曰:“有钱有势的群体”。有钱通常有势,但并非必定如此。比如,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以前,其资产阶级就是只有钱而没有势的群体。在中国自东汉以降,商人也是只有钱而没有势的群体。怎么叫“有势”?从大处讲,政权操于其手;从小处看,警察心甘情愿为之服务。

 

有时候,“有钱”可以转换为“有钱有势”,有时候却又不能。即使能,从“有钱”到“有钱有势”,往往需要经过一个过程。时间是这过程的因素之一。在这过程尚未完成之时,“有钱”不等同“有钱有势”。有时候,这过程极其缓慢,甚至在可见到的将来根本没有实现的希望。比如,美国的犹太虽然是“有钱”的群体,其进而为“有钱有势”,希望尚渺茫。东南亚的华侨也是“有钱”的群体,其进而为“有钱有势”,希望似乎更加渺茫。

 

            当今之世,美国强势群体成员的基本条件是:白色人种、以英文为母语、信基督教。国人大多非基督徒,不过,宗教可以皈依,只要愿意或冒充愿意,加入基督教的行列不难。难在非白,也难在不以英语为母语。

 

            非白,争如明日黄花,无可奈何。怎么漂也无济于事,因为所谓白人,其特征不止于肤色,还包括面形、体形,眼色、发色,胃气、腋气,以及汗毛与雀斑的多寡等等。即使有钱而且有志如黑人流行歌手麦克·杰克逊,也不能不功亏一篑、饮恨终身。

           

            或以为模仿讲英语不见得难于登蜀道。其实,其难,绝不亚于上青天。除非出生于美国,或来美时尚未入小学,否则,口语不会没有口音,语法不出错的可能性也极小。即使当真能够语法无错,嘿嘿,也别高兴得太早。因为以英语为母语者并非不犯错,所以,你不犯错本身就是错。想模仿人家的“本门错”?没门。无论是搞得好还是搞不好,都必然是东施效颦,授人以柄。此外,与语言有关的问题还不仅限于发音与语法,因语言的不同而产生的思维方式和文化背景的歧异,同人种的不同一样,乃是不可逾越的障碍。

 

            既然如此,“如何混迹美国主流社会”这问题不是死路一条了么?还有什么谈头?嘿嘿,别急。正所谓“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又一村何在?曰:在第二代。身为第一代移民,混迹美国主流社会虽然不可能,第二代却大有希望。希望何在?曰:在于通婚。第二代只消与美国主流通婚,混迹美国主流社会的问题基本上解决一半以上。

 

            倘若第二代为女,一旦不耻下嫁,顺利完成和番的任务,为父母者就可以功成身退、高枕无忧了。第三代绝不会再面临如何混迹美国主流社会的问题。当然,换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说:第三代更本就不存在了,因为国人的姓氏不会再延续。

 

            倘若第二代为男,问题稍微复杂。第一,好像和番的任务始终是女孩儿们的天生职责,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男孩儿们若不加倍努力,恐怕就会有辱使命了。第二,即使讨到金发碧眼的媳妇,国人的姓氏仍旧可能为第三代凭空增添没有必要的烦恼。据柞某所知,归化入籍之时可以更改姓氏。柞某建议:但凡姓氏拼音中有X,Q,Z等等,因而令美人不知所云者,或者姓He、姓 She、姓Hu等等,因而令美人难以忍俊者,一定要改姓胡姓。其余的人,也不妨干脆趁此机会改作Smith, Brown, White。既替美国主流社会省却麻烦,也替自己的子孙断绝后患。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

 

            或曰:如此这般,不是诲人以背宗忘祖么?柞某这文章,是写给以如何混迹美国主流社会为忧患者读的。既有如此忧患,心中何尝还有祖宗?况且,即使无此忧患,既然背井离乡、不远千里而来,心中又何尝仍以祖宗为念?换言之,但凡如此质问者,皆并非自愿移民美国之同道。道不同,不相为谋,笑骂由之。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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