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某日,我因大约一个月前违反了交通法律而不得不去了本地法庭(courthouse)。那是我平生第一次以被告的身份去法庭。我坐在审判庭(courtroom) 门外的椅子上,好奇地观察过往的人们,也没有心思读随身带的一本书了。我的律师找到了我,他告诉我,法官不叫我的名字,他(律师)去和检察官(prosecutor)议价(bargain),大约一个半小时之后来找我。说完,他就走了。过了一会,我看开庭的时间快到了,就走进了审判庭(courtroom)。里面已经坐了一些人。我听审判庭里另一端的一个黑人警察轻声对别人说前面的那位留着白胡子的就是检察官。法官还没进来。法官的黑人女助手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宣读了注意事项,一个老年警察也讲了一些事项。之后,那个警察在审判庭前后走动,要求男人摘掉头上的帽子。过了一会,他要求一个30岁左右的头上戴着淡绿透明头巾的看着象阿拉伯人的妇女去掉头上戴的,那个妇女以平静坚定的口吻说“No, I can't.”那个警察就没再坚持。过了一会,那警察宣布全体起立迎接法官进审判庭。此时,那个检察官已经不在审判庭(courtroom)了,可能是到另一个房间去和律师们议价(bargain)去了。我就坐在那里听法官审判一个又一个的案子,琢磨着是否能看到有人被戴上手铐被带走的场景,因为此前有人告诉我他的一个同事的朋友在法庭里见到了那样的场景。我边看法官审判案子,还一边想那个戴头巾的妇女以平静坚定的口吻对警察说“No”那事的意义。我在审判庭(courtroom)观看了不到一个小时,还未见到任何人被戴上手铐,我的律师就进来找到了我,他手里拿着一张表格,上面写着他和检察官议价(bargain)的结果。他说,“你得到了一个好的交易(deal) ,(从鲁莽驾驶)降到了不当驾驶,计三个负点,罚$150(再加法庭费用)。” 他问我是否接受,然后就让我在那张表格上签字。他经由那个老年警察把那个表格交给了正在审案子的法官。法官审判完那个案子之后,就拿起那个表格叫我的名字。我的律师站立起来示意我和他走到前面左侧的讲台(podium),我就和他一起走到那里。法官问我的律师是否有反对意见,我的律师说没有。法官就宣布“Guilty. $150 fine with court fee.”然后我的律师就领我到交费室门口,和我说了几句可以一个月后去上驾驶学校以抵消负点的话,之后,就和我握手道别。我交费之后就离开了法庭。我现在还在想的是那个警察要求那个30岁左右的头上戴着淡绿透明头巾的阿拉伯妇女去掉头上戴的, 以及那个妇女以平静坚定的口吻对警察说 "No, I can't."我认为那是一件意义不小的事情,里面有深刻的含义,诸如 移民国家的移民们如何处理 遵守主国(客人相对于主人的意思)的习俗和 遵守自己的习俗之间的严重冲突等。我想我也算没白去一趟法庭吧。huaxiawenzhai-pinglun 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