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6 中國時報
百萬特別費涉貪及偽文 余文列被告馬道歉
張孝義、趙國明、劉添財/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特別費發票案的關鍵人物,前祕書處祕書余文,昨天到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接受調查。據了解,余文向檢調人員提出三千多張實際支出首長特別費的發票,並強調他掌管的零用金根本不夠用,實際支出遠大於請領的費用。余文訊後被改列貪汙及偽造文書案的被告,限制出境。
馬負政治責任 不辭市長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為此案舉行記者,坦承市長特別費因辦公室秘書便宜行事,貪圖省事,以其個人或朋友大面額發票取代小面額的公務發票,初步了解並沒有涉及貪瀆及中飽私囊。但他事前毫不知情,因此心情非常惡劣、沉痛、羞愧及自責,也對不起台北市民。他個人也要負監督不周之責,所以要向社會大眾表達歉意。
馬英九坦言,他一向清廉自持,整個事件對他影響很大,但不能因此而隱瞞事實真相。政治人物不管以後要做什麼事,該道歉就道歉,該負責就負責,不必考慮太多。但經過他自己評估,此刻他並不需要請辭台北市長,因為他沒直接涉入。但要負起政治、道義責任。
馬英九說,他的處理並不是斷尾求生或是找部屬頂罪,一切依法究責,不過在政治及道義上的責任,他都無法逃避或迴避,未來也會全力配合檢調的調查。究竟余文是否涉及刑責,一切要由檢方認定,未來也會要求市府各局處加強內控措施,藉以防弊。
同仁湊發票 供余文報帳
檢調昨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包括余文在內的十一名公務員及民間人士。其中公務員三人、離職公務員一人,及七名民間人士。這些人士都是檢方比對台北市長特別費核銷發票,從有疑問的發票中,過濾出的發票實際使用人。十一人訊後均飭回,余文則被改列貪汙及偽造文書案的被告,限制出境。
據了解,余文昨天帶了自九十二年,他接任處理馬英九特別費零用金部分的三千七百五十四張首長特別費的實際消費發票前往市調處,交給檢調進行比對。余文自行評估,由他經手、藉由他人發票報銷的金額約為一百萬元。
余文表示,馬英九特別費的辦公室零用金,每月只有五萬元,而且項目十分零碎,他貪圖方便,懶得逐一貼黏貼單,才把小額發票集中後,換別人的大額發票來報銷。至於他人發票的來源,則是辦公室同仁每月固定湊發票,所以有些同仁是知情的,但是,所有的原始發票他都留著。
余文也表示,五萬元零用金根本不夠用,所以有一些費用,是用公積金來支應。
據了解,余文並非第一次因首長特別費接受偵訊,為什麼上一次面對辦案人員沒有說明?余文表示,上次偵訊時,檢察官沒有問,所以他就沒有主動提起。後來回辦公室找出放在倉庫的原始發票,周一主動與檢方聯絡,沒想到隔天馬英九市長就被傳訊,他來不及說明。
供詞不一致 檢調還要查
不過,檢調人員對於余文的說法仍存有疑點,最少在公積金方面,余的說法與其他北市府人員有些不同,檢調還要查證。
據悉,檢調初步檢視余文提出的三千七百多張發票,發現大額發票都是電視機等禮品,約二萬餘元,其他還有數千元的發票。檢調先前調閱了三千多張發票,加上余文昨天提出的三千七百多張發票,需要過濾的發票已經超過七千張。辦案人員將逐一比對,並研擬接下去的偵查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