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觀念民主化

中國人在儒家文化的教化下,很注重所謂的道德觀念,道德可以是四惟八德的體現,更是一個人在良心與品格上的象徵。我們都說做人要有道德,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表現,也是人權保障的最低標準。

道德究竟是誰說了算?是入鄉隨俗,是約定俗成?西方文化講求紀律,東方許多國家,如日本、韓國及東南亞等國家,在中國文化的外傳影響下,也受到道德觀念的約束,最令人印象的就是倫理觀念,講求人與人的份際與禮節應對。

我們看待古代聖人的標準,也是要用道德來檢視他。今天,我們可以說政府官員貪污、官僚殺人、選舉買票、外遇、強暴等等,以侵犯他人的權利與義務,來使自己獲得一定的利益,這也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當然在某些人事物方面,更甚者是採取兩敗俱傷、同歸於盡的手段,自己得不到也不要別人稱心如意的作法,更是罪大惡極的表現。

道德是維持社會規範的標準,它比法律還要有積極的自我約束,而法律不過是消極的處罰標準,只可善後,而無法嚇阻,因為殺頭生意照樣有人去做。道德固然是一種美德,一種良心的規範,但是道德並沒有與時並進,尤其是中國人的傳統道德觀念,更是一種阻礙時代進步的殺手。

我認為中國人的道德是非常極端的,比如村、里、鎮長、縣議員等小選舉,自己所支持的候選人買票,通常是有買有保佑。況且地方性選舉的樁腳,很容易掌握左鄰右舍的投票狀況,加上地方選舉幾乎都是熟稔的親朋好友穿插經營,通常拿了錢不投票又很不好意思。

通常是越鄉下地方越是有人情味,買票比較有高的報酬率。都會區因為人口流動率頻繁,又都是密集的公寓大樓,加上工作關係就與左鄰右舍都不太熟識,所以都會區要買票不容易,加上知識份子居多,買票是一種很冒險的行為。

可是,西方國家認為道德的表現在於紀律,在於招拧H缫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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