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21)

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曹沫》(21

§2 2

 

            我关上门,重新回到书案前坐下,正巧碰上灯心又在爆花。

究竟是喜兆?是凶兆?还是什么兆头都不是,只因为买了一捆齐

国的进口货?我对着灯心发了一会儿愣,然后想起日记还没写完。

刚才写到哪儿?拿起竹简一看,最后一行写的是“我今日又同曹

沫比了一场剑,我又输了。”我一连用两个“又”字,因为这不

是我第一次同曹沫比剑,也不是我第一次输给他。这是第十次比,

也是第十次输。平心而论,曹沫的剑术的确高明。不过,如果我

打起精神来对付他,我不相信我会输得这么惨。我为什么不打起

精神来对付他?因为我同他比剑的目的就是输,不是赢,甚至也

不是打成平手。曹沫是那种赢得起、输不起的人。你让他输,他

会视你为仇寇,恨之入骨。你让他赢,他会引你为同道,披肝沥

胆。别以为这种人是小人,这种人比那些既输不起,也赢不起的

人要好对付多了。谁都知道什么叫“输不起”,用不着我多费口

舌。什么叫“赢不起”呢?有些人赢了以后便得意忘形、趾高气

扬,不把输家当人,这种人就赢不起。当然,我有意输给曹沫,

并不仅仅是因为曹沫输不起、赢得起,而是因为我有意与他深相

交结,所以我要阿其所好。所谓有意与他深相交结,当然只是冠

冕堂皇的面子话。说白了,就是想巴结他。为什么我要巴结曹

沫?因为曹沫是鲁君的左右手,鲁君对他,言听计从,宠信无比。

无论是目前在鲁国避难,还是将来回齐国,你说要是能交上曹沫

这么一个朋友,能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么?

            比剑过后,一同走出校场大门的时候,我提醒曹沫说:这

是我第十次输给他。曹沫听了,激动非常,说他从来没见过像我

这样诚实的人,说如果换了别人,已经输了十一、二次也会想方

设法赖成九次,甚至七次、八次。激动之余,他先拉我到春满楼

喝酒,然后又拉我到留春苑泡妞,都是他付的账。我没同他争,

连“谢”字都没说一个。像曹沫这样的人,你要是抢着付账,他

会认为你看不起他;你要是说谢,他会认为你见外。都由他做主,

他就会把你当成知己。

            如果我说我对喝酒没什么兴趣,那是半真半假。如果我说

我对泡妞也没兴趣,那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不过,我既然是陪同

曹沫一起去的,心意自然是既不在酒,也不在妞,只在奉陪而已。

心意既然不在酒,在春满楼喝的是绿焙?还是黄醪?居然想不起

来了,不足为奇。心意既然也不在妞,在留春苑泡的是夏云?还

是秋雨?居然也想不起来了,也不足为奇。既然两样都忘了,我

只好在竹简上加上“一同去春满楼及留春苑”十个字,就草草结

束日记,搁笔吹灯,解衣就寝。

           

我向来是倒头就着,这一夜却莫明其妙,辗转反侧,久久

不能入睡。以理推之,这应当是因为公子纠带来的齐君的死讯,

可在脑海中翻腾的,却是我同曹沫初次相识的情景。那一天我也

是先去春满楼喝酒,然后去留春苑泡妞。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巧

合?不过,那天我陪的不是曹沫,是公子纠。陪公子纠是例行公

事,不用在“陪”字上费精神。在春满楼公子纠喝的是黄醪,我

喝的是绿焙,这我记得很清楚。公子纠喝得酩酊大醉,出门的时

候步履蹒跚,要不是我扶着,他不仅一准儿会摔倒,而且一准儿

会摔倒了爬不起来。可他不肯打道回府,执意要去留春苑。这都

怪春满楼的老板献殷勤,告诉公子纠说留春苑新来个小姐,不仅

有倾城之色,而且棋道高超,专与嫖客赌棋。嫖客输了,罚金十

镒,小姐输了,免费奉陪。奉陪什么?老板不说,只打个哈哈,

令人遐想不已。公子纠是个色迷兼棋迷,听了这话,如何还能按

耐得住?谁知到了留春苑,却遭鸨母挡驾,说小姐正在楼上包间

里陪着曹大夫,请公子纠改日预约好了再来。公子纠本不是个没

脾气的人,况且喝多了,听了这话,勃然大怒,一掌把鸨母推开,

冲着楼上高声大喊:什么曹大夫?草大夫?有种的给我滚出来!

一连喊了三声,终于有个人不紧不慢地走下楼来,向公子纠拱手

施礼,似笑非笑地说:我说是谁敢这么胡闹,原来竟是公子纠!

我听说过曹沫的名字,只是没有见过其人。虽然我从来没想像过

他长得什么模样,可见了他还是不免一惊,因为他长得过于斯文,

完全没有好勇斗恨的神气。不过,从他嘴里说出的话却不留余地,

显见他是个有进无退的人,与他在外的名声相符。

            也许是受了曹沫的话的刺激,也许只是凑巧,总之,公子

纠忽然清醒了,至少清醒了八、九分。我怎么知道他至少清醒了

八、九分?因为他两腿站直了,不再用我搀扶。有时候,醒了比

醉着好;有时候,醉了比醒着好。公子纠这时候如果还醉着,就

不会觉得有什么难堪,有什么下不了台,残局就可以由我来收拾。

可他偏偏醒了,既然醒了,听了曹沫那样的话,除去拔剑之外,

已经别无选择。士可杀,不可侮嘛!更何况公子王孙又是士中之

士,岂能忍辱偷生?我是不同意这种观点的,我的看法是:忍辱

偷生而终于一无所成那才是可耻,如果忍辱偷生的结果是成就一

番大事业,忍辱偷生又有何不可?可我算什么东西?一个落难公

子的顾问。我的看法难道能左右世人的舆论?说出去只怕会见笑,

连落难公子的顾问都当不成了。所以,我从来没有把我这看法同

别人说过。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鲍叔。我没把鲍叔当做别人,

因为鲍叔是名副其实的知己。鲍叔是什么人物?可惜也同我一样,

只是个落难公子的顾问。不过,他跟的不是公子纠,是公子小白。

这是我的主意。临逃离齐国之前,我对鲍叔说:诸儿昏淫残暴,

早晚不得好死,死后公子纠与公子小白成为齐君的机会最大,你

我两人一人跟一个,不怕往后没有出头的日子。

            公子纠的剑已经有一半出了鞘,曹沫却视若无睹,不动声

色。可我看见他左肩膀跳动了一下,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的剑挂

在右边腰下,原来他是个左撇子!未出手前肩先跳,说明出手的

功夫还练得不到家。我的剑术师傅这么说过。不过,我师傅自己

也办不到。可见这说法也许只是个说法,绝不能凭这说法就小觑

曹沫的剑法,更何况他有鲁国第一剑客的名声在外。浪得虚名的

人不是没有,名下无虚的例子毕竟更多。我得赶快想出点儿招来

才行,不然,一旦两人的剑都出了鞘,这局面就不好收拾了。

就在公子纠的剑尖要出鞘又还没出鞘的那一刹那,我忽然

想起我那铜钱正好带在身上,我赶紧一把紧紧抓住公子纠的胳臂,

硬把他的剑压回剑鞘。我感觉出公子纠并未尽力反抗,可见他的

酒这时候可能已经醒了十分,并不想闹事。曹沫一言不发,也没

有露出半点鄙夷或者不屑的神情,这说明他也不想把事情搞大。

我知道我劝解的机会成熟了,于是迈前一步,站到公子纠与曹沫之

间,把我那铜钱摸出来,往空中抛了一把,乾笑一声,说:两位都

是贵人,何必为一个小女人动气?这样吧,这铜钱掉下来的时候,

要是正面朝上呢,曹大夫请留步。要是反面朝上呢,那就是我们

公子的运气,曹大夫的晦气。说罢,不由他两人分说,立即把铜

钱抛到空中,用手接了,摊开手掌来向他两人一亮:朝上的是正

面。公子纠恨恨地瞪了曹沫一眼,扭转身,拂袖而去。曹沫本来

想笑,笑容还没展开却变成了惊讶。为什么?因为我把我那铜钱

在手掌上翻了个边儿,让他看清楚那铜钱的另一边不是反面,也

是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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