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基础是不同的。
一个是:宁可冤枉十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
另一个是:宁可放过十个坏人,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
我们大多在“决不放过坏人”的社会里生活过,坏人真是没有放过“一个”,可好人也冤枉了不少。
为了不放过一个坏人,付出的代价决不仅仅是十个好人,还要搭上十个好人的家人,和他们一生的幸福。
更可悲的是,冤枉了十个好人,还是放过了一个坏人。
最可悲的是,冤枉了十个好人,是为了放过一个坏人。
我们更关心的是谁?是关心就在身边的好人,还是关心快到身边的坏人?我会选择前者。我的目光很短浅,我只能看到眼前,我管不了将来会怎样。你连身边的好人都保不住,还有什么将来。
好人,是不应该被冤枉的。其实,坏人也不应该被冤枉。冤枉,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为冤枉找出一个理由,就更是一个错误。
和坏人相比,好人往往是柔弱的。所以,公正的砝码应该更偏向轻微的一方。否则,社会就不会公平。
所以,我的选择很明确:决不能冤枉好人!我才不管是不是放过了坏人。道理很简单:我相信,我还是个好人,我的家人是好人,我的朋友是好人,周围的多数人还是好人。
首先要保护多数人,而我则必须要保护我的朋友,还要保护我的家人,更要保护——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