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雄风
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历经五千年之久,乃世界古代四大文明中唯一存在之实体,亦是中华民族智慧之结晶与精神风貌之体现,是世界上自成系统、独具特色之文化。而中国文化之基本精神,即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不做国贼,不谤国主,则是中华民族基本精神的体现之一。
上述“不做国贼,不谤国主”二语,出自佛经《梵网经》。净空法师在其巡回世界的讲经活动中,曾对此反复宣讲,立为修身齐家做人之本。众所周知,佛教自传入中国,历经近二千年,与中国传统的文化相融合,互为表里,构成中华文化传统的不可分割之部分。故“不做国贼,不谤国主”二语虽出自佛经,但也是传统中国文化中“舍身取义”之理想人格的充分反映。
中国古代圣贤曾要求国人“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以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这是做人之本。故孔子推崇“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之境界,以此教化和警示后人。其后,“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即成为中华民族仁人志士不屈不挠、自强不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精神之柱。古往今来的许多英雄人物,如苏武、文天祥、史可法、林则徐等,即是这种精神的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的楷模。反之,石敬塘、吴三桂、汪兆铭等,则以投敌卖国、甘做国贼而为世人所唾弃,成为中华民族和历史的罪人。因此,我们应坚持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传统,坚信“为仁由己”,“人能弘道”,明辨是非,绝对不能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事,不做国贼,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中国文化以讲究“尊师敬祖”来维系社会的道德,以真诚待人、轻利重义作为社会伦理规范准则。故修心养性,不道人是非,君子自重自爱,宽厚为怀,为历代所提倡。由此而引申之“不谤国主”,亦是传统中华文化所要求和提倡之做人的基本准则。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一个国家的法律和社会规范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而国家的领袖代表的是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是不可以恶意毁谤的,此因事关一个国家的声誉,一个民族的尊严。如果这样做,是与中国文化传统社会之伦理精神━仁、义、礼、智、信相违背的。佛家讲“持戒”,要求对于国家领袖以及宗教领袖一定要拥护,绝对不能毁谤,这是重戒,这也是中国的文化传统,我们是要坚决予以维护的。诚然,对于国家领袖的错误,我们可以提出批评,提出改进的意见,使之能温故知新,领导国家和民族走向繁荣昌盛,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得以发展壮大、中国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的原因所在,也是现代民主制度的精髓之一。故中国人历来推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提倡“处江湖之远而忧其君”,此即是中华民族上下团结、共同促进,使国家和民族利益得以长期维护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们强调“不做国贼,不谤国主”,是在强调我们做人的准则,也是因为这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体现,是创造和谐社会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