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学古文,好像有句话,原话记不清了,意思似乎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须小心爱护,否则视为不孝。
上月,小姑来电话,说要来,小姑父捐肾动手术。听到消息有些吃惊,问起来才知,小姑夫的一个玩小,肾病很久,已换过2个肾。最近,那异体肾又怠工了,他留恋尘世,不甘心弃肾而去,换肾又排不上队。小姑夫知道后,心发慈悲,多年好友,救他一命。在医院里检查,两人的情况兼容,定下日期,决定换肾。
我问丈夫,小姑的态度如何。丈夫说,小姑说,那是他自己的决定,她有想法也没办法。我对丈夫说,如是你,我肯定不同意。只有一个肾,万一哪天,那个肾怠工,你又排不上队换新的,人就玩完了。况且,如果这个肾换上不管用,那小姑夫可是白赔上一个亲肾。
没想,等到日子,小姑夫进医院,那好友的身体状况不好,被狗咬了,炎症没消失,小姑夫只好自掏机票飞回去,过半个月再来。几经折腾,最终,小姑夫的肾长到他玩小的身上。据小姑说,那人患了肾后,满面红光,眼睛发亮,估计又看到人世的精彩。但小姑夫就惨了,小姑说,他不知换肾这样难受,睡觉都找不到个合适的姿势。
小姑夫手术后,很快下床,几天后,我见到他,看起来气色不错,不像丢了一个肾的人。这麽大的手术,要在国内,还不养上几个月,但他们手术后10天,就回家了。小姑还说,如果搞到大学生橄榄球赛的票,还要开车几百里地去看比赛。
记得以前办证件,填表时,里面有一栏,问是不是器官捐献的志愿者,丈夫总填是,我看着那栏,犹豫半天。倒不是在乎自己的器官,也不是担心孝与不孝的问题。人死如灯灭,死后人的身体如同标本一样,无知无绝,我对捐献自己的器官无所谓,而有所谓的是,过去看的东西多了,心有余悸:有的人还没死,或者被医生误认为死了,取走器官的事。我怕疼,如那时,我还有知觉,又说不出话来,零件就没了,太疼了。丈夫肯定地说,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但我这人疑心大,信不过他人,坚持说,我不写上志愿捐献者,不过,如我死了,你可以将我的器官捐献,或者,我立个捐献器官的授权遗嘱。
其实,即使我愿意捐,人家还不一定愿意要呢。买东西还挑三拣四呢,更何况动大手术换器官,谁也不愿意受了老罪,换个残次品在身上,转不了几天就怠工。我身上的零件,等外品居多,捐献出去的,也是假冒伪略,害人不浅。
听说,医学界正研究基因移植,用动物载体,培养带有病人基因的人体器官。电视上看到,老鼠背上,长着人的耳朵,鼻子等。看着有些怪怪的,但此举功德无量。如能成功,不仅人体器官移植的来源有了保障,而且因器官带有病人自己的基因,移植后,排斥性小,手术容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