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善?过去,我对善的理解比较表面,比较肤浅,认为打人骂人是不善,能够忍让就是善,其实这种看法是很片面的。正确的看法应该是,真善是纯善,纯善是没有私心的,是一心为别人好。所以,家长在教育子女的时候,如果真正为了孩子好,有时打一下骂一下并不是不善之举。还有,真善是人高尚人格的自然表现,没有做作,没有人为的因素。人行善的时候,就象人饿了要吃饭,人渴了要喝水一样自然。就象有人渴了我顺手递给他一杯水一样随便。这说明,这种善,是人本性的一种体现。还有,真善是不留痕迹不图回报的。《了凡四训》中一个应书生为了救一个女子的性命,冒充女子的丈夫给她家里写信、寄银子;一个年长的妇人长年向穷苦的人布施馍馍,他们的善都表现出了真善的特点。为人行善,是没有任何私欲夹杂的、自然的、不留痕迹不图回报的行为,这些才称为真善。
什么是伪善呢?即行善时,是有目的的,有交换条件的,是要求回报的甚至要留痕迹的,这些就都是伪善。过去,我经常跟别人说,我练了法轮功后,我变好了,变善了。现在看来,我所表现的善,不过是伪善。因为法轮功告诉我的是,当别人打你骂你的时候,你做到不还口不还手,你就会有四得,即:业力消了,德增加了,心性提高了,功长上来了,你看这是多划算的事情。我炼了法轮功后,是拿出一部分钱帮助兄弟姐妹解决了生活困难,但我拿钱出来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是修炼的人,我做这个好事,对自己修炼肯定是有好处的。可见,我做这个善事是有目的的,是图回报的。
《了凡四训》中说,真善要做到“三轮体空”。意思是,人做善事,脑子里不要有我,不要有行善的对象,不要有行善的财物,只有真正做到了“三轮体空”,这种善才能真正起到作用,而法轮功教我们的善,是有选择,要留名。如李洪志曾说,有的学员做了好事,别人问他时他不吭声,其实你可以告诉他,你是炼法轮功的。他还不同意帮助残疾人,也就是说对他们不要行什么善。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真善伪善只要稍作比较,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