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阿诺德,在谈到圣经里的论据在下议院被用来支持一个法案,授予男人和他的亡妻的妹妹结婚时,说:“仔细考虑这件麻烦事,谁会相信,当女性天性,女性观念以及我们和她们的关系出了问题时,优雅敏悟的印欧种族,发明了缪斯女神,骑士精神,圣母玛丽娅的印欧种族,却发现这个问题的定论出自拥有七百个妻和三百个妾的贤明国王治下的闪族人?”
我使用上文冗长引用的目的是两个词“女性观念”。那么什么是中国的女性观念?什么是中国人民的女性天性的观念以及他们和那种观念的关系?而在深入探讨之前,虽然我敬重马太阿诺德,尊重印欧种族,我要说,闪族,古希伯莱人的女性观念并不像马太阿诺德用他们最贤明的国王有大批妻妾这个事实所推测的那般恐怖。因为古希伯莱人的女性观念,我们可以在他们的文学中找到:“谁能找到贞洁的女人?她的价值远胜红宝石。她的丈夫安心信赖她。天没亮她也起床了,给家人准备食物,给姊妹准备嫁妆。她扶着纺锤握着卷线杆。下雪了她不会担心家人;因为她的家人穿着大衣。她言谈明智语调亲切。她照看家人不吃闲饭。她的孩子在成长并祝福她,她的丈夫祝福并赞美她。”
我认为这毕竟不能算恐怖,不能算糟糕,——这就是闪族的女性观念。当然它不像印欧种族的女性观念,圣母玛丽亚或者缪斯女神那么脱俗。但我认为必须承认——玛丽亚和缪斯非常适合在房间里作为画像挂起来,但如果你把扫帚放在缪斯手里或者让马里亚进厨房,可以肯定你的房间会一团糟,早上起来你多半也不会吃到早餐。孔子说:“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如果希伯来人的女性观念无法和马里亚或者缪斯比较,那么它能很好地,我认为,和现代欧洲女性观念,今日欧洲和美国的印欧人种的女性观念比较。我不是说英格兰的妇女参政论者。把古希伯莱人的女性观念和现代具有的,比如现代小说里的女主角,例如大仲马的茶花女,的女性观念做比较。顺便提一下,人们可能有兴趣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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