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选择[十一]

饱经战患动乱,提笔写下生活感受。。。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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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的选择通常是正确的           刘振墉

                    (苦难的年代系列之十一)

 日本侵略军快打到我们家乡的时候,母亲带着十岁的哥哥和不到两岁的妹妹,逃难到偏远农村的外婆家,留下我和祖母看家,那年我五岁,祖母将近七十岁了。街上的人家己是十室九空,整天冷静得让人感到恐怖。日本兵路过几次,以后就有一支小分队长驻下来,有人出面成立维持会,侍候日本人的一切需要。因为没有遇到任何反抗,日本兵也就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杀戳,至于说附近某人被杀了,或者是那里有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等等,己经不算是什么大事了。

多年后我曾想过,母亲这样安排,我们被日寇杀死或烧死是完全可能的,让一老一小去冒这样的风险,很明显的是准备把我们当作牺牲品。我完全有理由怨恨,这太不公平了,也太偏心了。但是如果从我母亲的角度,设身处地想一想,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案呢!外婆家己收留了好几家亲戚,像个难民收容所,不可能将我们全家都搬过去;让不到两岁的妹妹去陪老祖母,肯定不行;只好在十岁和五岁的两个儿子中挑一个了,客观地说,如果让我来决定,我也要带走十岁的儿子。在当时的环境下,这应当说是最具理性的选择。

我的岳母曾告诉我,当一九四五年初春,日伪军突然下乡扫荡的时候,她正在农田里劳作,已经来不及回家抱出生不久的小女儿,只带着三个大些的孩子逃跑了。等日伪军退走后才发现,住房已经被伤心病狂的敌人烧毁了。幸而女婴被良心未泯的伪军抱出来放在麦地里,得以死里逃生。我的妻妹更有理由怨恨她妈妈:怎么能在关键时刻扔下她不管呢!不过设身处地想想,在千钧一发之际,要在三个选项中择其一,即:一、带上三个大点的小孩快逃;二、带着三个小孩一起回家抱婴儿;三、让三个小孩先逃,自己一个人回家抱婴儿。毫无疑问,选择一是最正确的。

常在报纸和电视上看到,有些从小被领养的人,想方设法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我能理解他们的心情。其中有人说:“我并不恨父母,只是想问一声,当年为什么要将我们送给别人家养?”在这里我倒要奉劝一句:这点最好别问,要理解父母的难处,他们有他们的无奈或难言之隐。建国后我国有两次婴幼儿领养高潮,第一次是经济困难时期,第二次是文革时期,每个送养婴幼儿的背后,都有一段血泪故事,旧伤疤就不要再去揭开了。

我自己的经验是,在紧急关头,在危难时刻,父母为儿女所作的决策,往往是最佳选择,而且总是以儿女的利益放在首位,中国的父母们尤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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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边界居民。49年前属如皋,49年后属靖江。
jhnn 发表评论于
老乡你好,看你的文章感觉非常亲切,解放前我家那里还属于如皋地区呢!

祝你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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