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李三”作案揭秘--民国特大刑案

1936年初春,寒气依然没有退去,仿佛冬天仍在做最后的抗争,将最后一股强冷空气吹人北平,吹得人直哆嗦。就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燕子李三”在狱中凄惨地死去。

     第二天一大早,一具尸体被破麻袋包着,扔出了监狱,埋在了荒郊。

    “燕子李三”平平淡淡地死去,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可是他的死讯却迅速传了开来,许多人为之惋惜,特别是下层老百姓,深为“侠盗”竟这样死去而感到遗憾。有人甚至不相信,这一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传奇人物会死得这么快?

    “燕子李三”即便死了,人们仍在不厌其烦地讲述着他的传奇故事。他行踪不定,作过无数大案,因专偷豪门富户的财物,老百姓亲切地称其为“侠盗”。警方费尽周折,难以捕获。即使被捕,他也可以用飞檐走壁、缩骨法等神功巧妙越狱……“燕子李三”的逸闻因此越传越多,越传越玄乎。街头巷尾,茶房酒肆,乃至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中,燕子李三成为与大刀王五、义士霍元甲并称的“幽燕三侠”之一。

    三年后,一本《燕子李三》的书在东北出版,迅速畅销全国。在上海,以燕子李三为题材的电影也被拍摄出来,风行一时……直到现在,燕子李三依然是许多人心目中的神秘人物。那么,真实的燕子李三究竟是什么样子?他是如何作案的?让我们从真实的史料及当事人的叙述中了解人物的真相。

    燕子李三,原名李景华,1898年生于京东蓟县。幼时随叔父到沧州落户,艰苦度日。沧州习武之人众多,他也跟着学了点武艺。因其禀赋较好,身体轻快,渐渐地,爬墙上树易如翻掌,非一般人所能比。由于家境贫寒,及其年纪稍长便开始四处偷盗,曾在河南、湖北等地屡屡作案,有一次竟然偷了洛阳警备司令白坚武家的财物,名声大振。

    为了增强本领,李景华曾隐姓埋名到少林寺学艺,几年苦练,功夫大进。此后,他沿着平汉线来到平津一带活动,曾在北平右安门外关厢居住,放开胆子大量作案,不久以后便有了“燕子李三”的名头。

    “燕子李三”究竟有什么样的高超武艺?他当然不会有传说中的“燕子三超水”的轻功,不能在水面上点水而行。但他的武功确实非同小可。这可以从他的作案对象中看出。他的作案对象不是小家小户,而是深宅大院、高墙阻隔、护卫森严的富家大户。在这些地方,他能够来去自如,这不能不说他有超常的手段。他可以头朝下,借助一些工具,身子像壁虎一样紧贴墙壁往上爬;也可以将系有长绳的铁爪抛于高墙或树枝之上,然后攀着绳子爬上去:还可以用脚蹬墙,借劲使力,巧妙地越过障碍;也可以轻而易举地撬开各种锁子……具有这些本事,再加上作案前周密细致地摸底,并配有特制的药水等,“燕子李三”很少失手,作案无数。他甚至到临时执政段祺瑞的府邸行窃,还偷过国务总理潘复、执政秘书长梁鸿志等人的财物,所以,名声越来越响,轰动一时。每次作案后,为显示自己艺高胆大,燕子李三还故意戏耍权贵,仿效传奇小说中诸如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盗的做法,把一只用白纸叠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显示自己明人不做暗事。  “燕子李三”的绰号便由此得来。

    当时时局十分混乱,当权者即为国之巨蠹,为富者往往不仁。因此,老百姓对于专偷富人的燕子李三倒有一份亲切感,把他看做梁山好汉时迁一样的人物。燕子李三有时候也将偷窃的部分财物分给百姓,受到百姓的称颂。有报纸就曾这样报道:燕子李三“得赃数千元之巨,初冬往游城隍庙,见附近居民以贫苦者太多,遂起怜悯之心,每人一元或二元,任意施舍,遂为侦缉队注意,跟踪逮捕”。

    警方的困惑

    燕子李三曾多次被捕,但这似乎并没有影响他的“形象”。他的多次成功越狱,使警方相当头疼。他在狱中也能作案,则为他平添了无穷的神秘色彩。

    1924年,燕子李三因两件案子被判处8年徒刑,拘押在京师第二监狱。此次入狱,燕子李三并没有越狱的打算,心里还盘算着出狱后就洗手不干,做个“良民”。因此,他在狱中一呆便是三个春秋。然而,一件偶然的事改变了他的主意。

    7月的一天,与李三同一牢房的一个犯人犯了狱规,狱吏怀疑是李三指使。到了晚上,狱吏气势汹汹地喊叫李三的名字,让他马上出去接受提审。李三一看外面,天空黑沉沉的,一点亮光都没有,给人一种无形的逼压。看看狱吏脸色,也是阴沉沉的,两只鄙夷的眼睛隐隐有一股杀机。李三经过的事多了,一见这种架势,心里马上明白:若是跟他出去,十有八九要被打死。这样的事在狱中发生得多了。不少人就是不明不白地在晚上提审后死去的。

    “不能出去。”李三这样想着,便说,  “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接着,不再理会狱吏。

    狱吏暴跳如雷,进入牢房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转瞬间,李三便疼得捂着肚子蹲在地上了。

    “跟我出去。”狱吏吼道,“别以为你是燕子李三我就不敢动你。”他一边说一边继续踢打着李三。

    可不管狱吏如何踢打,燕子李三抱定主意,绝不出去。

    许多犯人看到这种情景,虽然不敢阻拦,但有人已把敌视的眼光看向狱吏。

    “反了天啦!”狱吏骂道,“老子不相信就收拾不了你。”

    他转身出去,过一会儿,他提了一桶石灰冷水进来,照着李三的头上泼去。李三顿时睁不开眼睛,难受万分。

    狱吏反而笑了,那种邪恶的笑声充斥在牢房,令人起鸡皮疙瘩。

    接着,狱吏又用铁钩等刑具疯狂地抽打着李三的头部。

    李三奄奄一息。

    狱吏打累了,这才得意地离开牢房。

    同屋的犯人赶紧将李三扶起,给他清洗脸上的石灰,为他换衣服。李三处于昏迷状态,他什么也不知道了,只知道疼,刺骨钻心的疼。

    李三还能活下来吗?有人不禁怀疑。尽管监狱已把他转入条件稍好的房间,但这能起多大作用。

    可是,又过了几天,奇迹出现了。李三竟慢慢地从地狱的边缘转了回来,不仅活了下来,而且恢复得很快。

    另一个狱吏觉得奇怪,过来与李三闲谈。谈话中,狱吏说:“昨天有一个犯人越狱逃走了。别人都说你是神偷,我看你也不过如此,你就没本事逃出去。”

    燕子李三一听这话,心中很不乐意:“好吧,给我三天时间,我保证离开这儿。”

    狱吏心中咯噔一下,不由自主地盯视着李三。

    李三笑眯眯的,依然躺在草垫子上。

    狱吏也笑了:“就凭你现在?走都走不好,还想逃跑?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说着他便走了出去。

    到了晚上,这个狱吏专门到李三住的屋子查监。看见李三的屋内仍点着油灯,便问:“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熄灯睡觉?”

    李三笑着回答:“我正打算跑呢。”

    狱吏也笑了:  “你小于可以。现在还能开玩笑。”说完这话,他到别的牢房去查夜了。

    狱吏刚走,燕子李三迅速褪去了伪装,起来先活动活动筋骨,接着用力将窗上的铁棍折断,从窗户钻出去后。他真的身轻如燕了,趁着朦胧的夜色,来到高墙边的一棵大树旁,三窜二窜便越墙而出。等狱吏发现情况不妙时,燕子李三早不知去向。

    此后,燕子李三虽然又被抓捕几次,但他总能设法逃出。

    更奇怪的是,当燕子李三被关押监狱后,京城内又出现了重大盗窃案件。手法与燕子李三一模一样,非寻常窃贼可以做到。警察赶紧到监狱查看,燕子李三正在狱中睡觉。问狱卒,狱卒回答:“他一直都在这儿。”这让警察摸不着头脑。

    难道京城又出现第二个燕子李三了?可是,这不可能呀。

    难道果然就像民间传闻一样,燕子李三白天狱中睡觉,晚上便以“神功”离开监狱做案?这就更不可能了。民间可以这样传,警察怎么可以相信呢。

    然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侦缉总队长马玉林心急如焚。上面已发下限期破案的命令,可他这儿却没有一点眉目。

    “狱中作案”的真相

    1934年,燕子李三再次被捕,先被关于河北第一监狱,不久押解回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接着转入北平感化所。在押解路途中,人们争相围观,想一睹“侠盗”的真容。松笛当时正上中学,有机会亲眼目睹这一“盛况”。他描述道:

    大约已是上午10点左右,押解李三的大车缓慢行进。因所经街道几乎被看热闹的人群完全堵塞,我们好不容易挤进人群。只见李三坐在大车上,周围由警士把守。李三身穿一身黑色紧身棉裤袄,紫灰脸膛,约四十上下年纪,倒背手被五花大绑,头戴一顶当时称之为“土耳其”式的黑帽,耳鬓插着一支白色纸燕,非常显眼。只见他昂首挺胸,神态自若,表现出一副蔑视一切、满不在乎的形象。这一少见的场面,是令人难忘的。

    据说,在解往感化所途中,有人给他现洋十元。燕子李三当即将其换成铜元,沿路发散,凡贫苦者均受其恩惠,称其为“李善人”。燕子李三因此名头更响。

    燕子李三虽被关押。但不久之后,北平又接连发生大案,作案手法与燕子李三十分相似。而且,除燕子李三外,再没有旁人可作这样的案子。官方饬令迅速查处,警方感觉十分困惑,民间传闻越来越奇,李三名声越传越响。燕子李三即便在狱中,仍吸引了媒体的无比关注。《盛京时报》的记者便曾专门采访燕子李三。

    记者问:“你现在情况怎么样?在狱中都做什么事情?”

    李三回答:“现在承所长及诸位官长,对我很好,我很感激,每天随着大众做一些织布、织毛巾的手工,我很满足了。”

    记者问:“你到底有什么特别技能?”

    李三笑着回答:“我并没有什么本领,不过在纵跳功夫上,曾有一番研究,故身段较别人为利落罢了。”

    李三还把自己伪装成一位“悔过者”,声称:“如果此回由感化所出去,决定??以前因犯法律,才尝受饿窜风味,绝无逃跑之意。我很希望我自己,将来做一安分良民。”

    事实上,燕子李三并不像他对记者所说那么安分。刚进北平感化所,他便成为那儿的“红人”。由于燕子李三名声在外,所以,不仅囚徒们都想结识这位了不起的英雄,就连狱卒也十分仰慕,愿意为他效力。李三巧妙地利用他们这些心理,与狱中上下人等打得火热。狱卒们薪俸相当微薄,有的人甚至只能勉强糊口。燕子李三便出了一个主意,让狱卒们在晚上将他放出去,他作案后再返回来,所窃之物由他们分发。为了让狱卒们相信自己,燕子李三拿出闯江湖的全套本领,以人格和义气做担保,保证天明前返回,决不拖累大伙。狱卒们起初不敢相信李三,由于干系太大了。但渐渐的,有人开始松动起来。与此同时,燕子李三与感化所巡官史海山的关系更加密切。史海山久慕燕子李三的大名,深怕从他手底逃脱。因此,李三一入狱,史海山便以好酒好饭款待,还免除其劳役。两人交谈默契,竟做了拜把兄弟。燕子李三在狱中大谈他以前所作的案件,所偷的金银财宝,使史海山及狱卒们大为心动。最后,他们终于与李三达成了协议。此后,在史海山与狱卒的庇护与协助下,燕子李三更加有恃无恐地作了许多轰动京城的大案,搅得官府不得安宁。他则信守诺言,作案后必定及时返回,给史海山等人带来丰厚的实惠。

    再次被捕

    这年8月的一天晚上,哈尔飞剧场(现在的北京西单剧场)灯光闪烁,热闹非凡。剧院自1930年起便是许多著名京剧艺术家表演的场所,马连良、梅兰芳、尚小云、荀慧生等名角争相在这里献艺,因此,剧院也便成为各路官绅富贵出入的所在。这一段时间,燕子李三也喜欢上这个地方。当然,他的主要目的不是看戏,而是盯着看戏的人。西单丽华绸缎经理潘国英来这儿已经好几次了。燕子李三注意到:潘国英每次前来,总是乘坐一辆漂亮的包月车,必定是一个有钱的主。经过一番摸底后,李三决定今晚下手。

    戏剧结束后,燕子李三机灵地跟随在潘国英的车后,过了一个马路,穿过几条胡同,不一会儿便来到西单牌楼二条潘国英的住所。由于李三跟得巧妙,车夫和潘国英始终没有发现他们已被跟踪。不仅如此,李三还跟在车后,混进了潘国英的寓所。他先藏在车房之内,待过了一个时辰左右,听听四处无人,便悄悄地溜了出来。此时已近午夜,人们都进入甜美的梦乡。潘国英也已酣然入睡。

    燕子李三先环顾一下四周,迅速判断着可能藏贵重物品的所在。以他的经验,这自然不是什么难事。接着,他便像草上飞一样无声无息迅速地来到了东偏房。东偏房前有几层石阶,非常坚硬,但李三踩上去却未发出一点声音。因为他整整穿了六双布底袜子,下面又穿着内联升的千层底布鞋。按常理,像今晚这样的案子对李三来说压根就是家常便饭,但他仍然十分戒备,生怕阴沟里翻船。

    来到窗口,他先用一种特制的药水酒在备好的纸上,然后贴在玻璃上。过一会儿,整块玻璃便被他无声无响地取了下来。此时,李三仍未大意,先看看屋内的动静,见里面没人,这才利索地穿了进去。又过了一会儿,燕子李三已经得手,施展武功,三窜两窜便离开现场,一个小时过后,他已回到了感化所。

    此次所偷,多是一些高档绸缎制品,李三将它们都给了史海山和几个狱卒。过几天,他已把此事忘得一千二净。因为在他看来,作案时没留下任何痕迹,即便警察再精明,也难查到他这儿。可是偏偏就是这次,燕子李三“狱中作案”的真相被警察发现。

    原来,潘国英发现家中失窃后,心中非常不甘。除告知警方外,他还通知了与他有关联的各家商铺,请他们务必留心。由于潘家势力庞大,同行中许多人都买他的账,果然十分留心起来。同行有同行的规矩,潘国英丢失的绸缎衣服虽没有明显的记号,但内行人一看便知。而史海山等人压根不知道这一点。某天,史海山将李三送他的一件毛背心送到附近的洗染房洗染。洗染房的掌柜详细地询问他的姓名住址,以便随时送过去。史海山没有警惕,全盘托出。等史海山刚走,洗染房马上将此事告诉潘国英。潘国英亲自赶来,仔细查看后,确系自己丢失的物品,于是迅速报警。

    马玉林得到消息后,大喜,马上率侦缉队前往感化所,将史海山和几名狱卒拘捕起来。

    史海山被抓的消息很快传到燕子李三的耳中,他预感到事情已经暴露。当夜,他穿上夜行衣,潜出监狱,来到鹞儿胡同,爬到警厅房顶上偷听。史海山并没有供出李三,马玉林试图在别的狱卒口中得到线索。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不知不觉几个小时已过。时间一长,李三突然烟瘾发作,痛苦难耐。他拼命忍受着,因为他知道如果此时抽烟,处境将非常危险。可过了一会儿,烟瘾更大了,体内膨胀的欲望无法约束。如果再不抽烟,李三宁愿死去。

    李三环顾一下四周,除审讯室以外,四周鸦雀无声,院子里也没一个人影。李三终于按捺不住了,怀着侥幸的心理,点燃一根火柴。可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有一探员正好从对面的屋子出来。暗夜里那一点火光显得格外明亮。探员心知有异,不动声色地返回屋内,将情况报告马玉林。马玉林马上命令全体探警出动,悄悄地包围了燕子李三所在的整个房屋,然后攀着梯子来到屋顶。此时,燕子李三正吞云吐雾,享受那种片时的快感。等他发觉有人过来时,已无法脱身,只好束手就擒。经简单审问,燕子李三被转送检察处。

    受审与上诉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开始审理燕子李三盗窃一案。此案自然吸引了人们的关注。当燕子李三被押进法庭时,法庭气氛顿时变得十分热闹。法官连喊多次肃静,庭内才慢慢安静下来。燕子李三虽脸色惨白,但神情十分镇定,还以江湖规矩向在场旁听者拱一拱手。他对自己的偷窃行为供认不讳。可是,他没想到,潘国英为发泄自己的怒气,不仅告李三偷窃,而且指控他行窃时行使了暴力。法官听信了原告的一面之词,认定燕子李三犯有“强盗罪”。李三不服,当场大声申辩:“诸位老哥们听着,我燕子李三虽然偷窃,但绝没有使用暴力。好汉做事好汉当,我做过的事我认了,但我没做的事,我是绝不能认的。”法官对此置若罔闻。1月24日,李三被从重判处12年徒刑。为防止李三逃跑,判刑后特地给他戴了一种残酷的刑具“木狗子”。这种刑具在脚上戴三年,双腿就会残废。李三不服这一判决,向河北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由于此案影响较大,河北高等法院接受了李三的上诉要求。然而,律师界没有人愿意为李三辩护。最后,河北高等法院指定由义务劳动法律委员会会长蔡礼作为李三的辩护律师。义务劳动法律委员会的律师与其他律师不同,其他律师接手案件时往往要高额的酬金,义务劳动法律委员会的律师则愿意为穷人义务辩护。蔡礼经过认真考虑,愿意做李三的辩护律师。接着,他仔细地查阅此案的卷宗,并多次到看守所与李三面谈。李三对蔡礼十分信任,有问必答。

    又一次审讯开始了。在法庭上,蔡礼全力为李三辩护,提出:“李三作案时并没有强暴行为,因此不应以‘强盗罪’判处。他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江洋大盗,只不过是一个窃贼,按照民国法律,即使从重判处,最多只能判8年徒刑。给他判 12年显然过重,与律条不合。因此,我请求法庭降低囚禁年限。同时,‘木狗子’是一种很不人道的刑具,早应该彻底废除,给李三上这一刑具与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相抵触,请求撤销。”法官对此没有当庭做出处理,决定改日再审。

    李三对蔡礼为他辩护十分感激,曾写公开信予以称颂。然而,一方面由于“木狗子”的缘故,一方面由于“毒瘾”无法得到满足,燕子李三没有等到最高法院的重新判决,便患病身亡,死时40岁。

    狱中姻缘

    值得称奇的是,燕子李三被押期间竟与一位寡妇结了婚。

    此寡妇姓刘。燕子李三曾对来访的记者这样说:  “在感化所时,我收买了那儿的看守,得以晚上外出偷窃。感化所附近水西门牌号内住着王唐氏,我常去她那儿串门。一次闲谈中,王唐氏突然问我有无妻室,我说并未娶过。她说有一郝刘氏 (当时称呼,以夫姓排前)现在孀居,并有幼子二人,不知我愿意不愿意。我允从定在北海公园会见,互相梢看。七月间在北海公园我与郝刘氏见面,双方愿意,我与王唐氏说定,择日与郝刘氏结婚。”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燕子李三虽然在感化所被押,但有的是“谋生”的手段。而郝刘氏孀居在家,还带着两个幼子,日子过得极其艰难。在风景如画的北海公园相见后,两人暂时忘却了各自的艰难,在一种类似于“虚幻”的世界中过着以前从未有过的经历,彼此留下深刻的印象。两人很快订下了婚姻。为了照顾郝刘氏(很快就将成为李刘氏)和她的幼子,燕子李三偷窃的次数增多了。郝刘氏的日子好过多了,她抛弃了所有的顾忌,跟定了燕子李三。即便燕子李三再次案发,被判了重刑,郝刘氏不改初衷。她不管别人的闲话,在燕子李三最艰苦的时候,经常去狱中探望,并毅然跟他结婚。此事成为当时的一大奇事。

    不过,燕子李三死后,看守所通知李刘氏认领丈夫的尸首时,她并没有去。她只是默默地守着她的孩子,失神地慢慢地品着生命的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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