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受死理由二十三、要叫我们归属于他

得窥天境,须看透红尘万丈;人神相通,只凭借灵犀一缕。信靠耶稣,此外路路是绝望;坚定不移,万里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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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基督受死理由二十三、要叫我们归属于他
  

QUOTE:
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罗马书7:4)

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哥林多前书6:19-20)

牧养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使徒行传20:28)

  最根本的问题,不在于你是谁,而在于你是属于谁的。当然,许多人以为自己不是任何人的奴隶。他们梦想着完全的独立自主。但是,对于有这种想法的人,耶稣说了一句话:“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2-34)。

  堕落的人类以为自己是独立自主的;但圣经从来没有这么说。堕落的世界没有自主权。我们要么被罪恶辖制,要么被神掌管。“你们……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但现今,你们……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罗马书6:16, 20, 22)。

  大多数时候,我们有自由去作想作的事,却没有自由去作应该作的事。要得着后面这种自由,我们必须先得着新的能力,这能力是由神付出代价的。这是神的能力。那就是圣经所说的:“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罗马书6:17)。那能“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的,乃是神(提摩太后书2:25-26)。

  释放这个能力的代价,则是基督的受死。“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哥林多前书6:19-20)。为了那些信靠他的人,基督付了什么代价呢?“他用自己血……买来”(使徒行传20:28)。

  现在,我们确实得着自由了。不是独立自主,而是渴望美善的事物。基督的死如果成为我们老我的死,就有一条崭新的道路为我们打开了。与这位永活的基督之间的关系,已经取代了规条。结果子的自由已经取代了律法的捆绑。“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罗马书7:4)。

  基督受苦并受死,是要叫我们得着自由,脱离律法与罪恶,并且归属于他。在这里,顺服不再是个重担,它已经成了结果子的自由。切记!你不是属于自己的。你会是属于谁的呢?如果你想属于基督,就来归属于他吧!

(此文利用了网上现有资源,鸣谢一切相关参与者。若有文责,由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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