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三天三夜”对老嘁的“一天二夜”
问题:圣经说耶稣死后在地底呆了三天三夜,然后复活;老嘁说不对,只有不到48小时,也就一天两夜,所以圣经是矛盾的。
圣经记载的事实:耶稣死于星期五下午,经过星期六一整天,复活于星期日早晨。
老嘁的理由:根据现在的时间计算系统,一天一夜等于24小时。而耶稣的死亡时间折合成小时是:第一天:下午三点到子夜是9小时;第二天一整天是24小时;第三天从子夜到凌晨是6个小时,合计39个小时左右,按科学时间算,也就是一天两夜。
我的解释:根据圣经的方法计算,犹太人是按自然天计算的。犹太人的一天开始于每日的黄昏,到第二天的黄昏算一整天。如果一件事情始于黄昏之前,到了黄昏仍然算一天。
这有点类似中国旧时的虚岁计算法。按这种方法,不管当事人的生日是在哪天,过年就算增加一岁。不过这种习俗太年轻的可能不会知道。
比说三天三夜更常见的圣经表述是耶稣死后第三天复活。这种说法显然是把星期五的下午到黄昏算作了第一天;把从星期五的黄昏到星期六的黄昏这段时间算作第二天;而把从星期六的黄昏到星期日的凌晨这段时间算作的三天。
我对老嘁的反驳:理解圣经必须根据圣经产生的文化背景。这个自然的三天事实上是不可能更改的,尽管按现在的方法可以化零为整,折合为以24小时为单位的整天。但用这种方法去反古,就不妥当了。而以这种人为的结果为标准,来判定圣经不对,就更不妥当了。
到了这种程度,本来事情已经很清楚,老嘁却要什么证据。我认为根本没有必要。不过,现在我可以请老嘁去联想一下中国传统中的虚岁纪年法。这至少说明两个古老文明在一定程度上的相通。
然后,就是老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发贴,要求就其问题继续对话。我也数次告诉他是无必要。因为立场的不同。直到前天,我承诺可能再另写一帖,言所未尽。然后,老嘁又是两次要求对话。
如果这个内容真是事关老嘁的信仰确立,老嘁这样三番五次还可理解,而且精神可嘉。如果不是这样,就有点于情不合了。不管何因,我还是多说几句吧。下面就是我认为以前的讨论中没有说到的,对老嘁来讲更不可理解的一些内容。
第一、 每一个自然天的一天一夜,都是神创造的一个自然物质存在。神以太阳为计算单位,数算每一天,计划和掌控每一天的内容。这个自然天一经创造,就是确凿无疑的存在,不可变更。人的计算和细分,只是为了自己方便的一些主观的行为,而根本不可能改变每一天的内容和长度。所以,归根到底,说是一天是因为这一天已经客观存在,人根本不可能把这一天去掉一部分,也不可能和另一天合二为一。
第二、 神的计划中的每一天,不仅仅是为了有那一天而创造那一天,而是为了那一天的目的而创造那一天。耶稣在十字架上为罪人替死,是那一天的核心内容,说那一天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被造是完全合理的。既然这一天为了这个事件而造,又怎能把它和其它一天折合为一呢?因此,这一天是因为有了这个事件而成为人类历史上以及神的启示中独具特色的一天,又怎可能和别的一天混合呢。第三天也是一样,死里复活这个事件的重要性怎么说都不会过度,那一天也是为这个事件被造。至于第二天到底耶稣都作了什么而使这一天与众不同,不是本文的范围,以后有机会再说。
第三、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三天是神的创世纪以来最重要的三天,每天都有神的关键计划要完成。这三天是为了这些计划和工作而被造,这三天由于完成了这些计划而突出于其它时日。既然第一天是以耶稣的死而显示出了这一天的与众不同,这一天的一天一夜说成是耶稣死的一天一夜是顺理成章的,其它两天也是如此。再加上犹太民族的约定俗成,圣经上说耶稣死后三天三夜复活是没有矛盾的,尽管和老嘁所坚持的科学算法折合成的天数不符。
第四、 犹太民族坚持以每日黄昏为一天的开始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创世纪的创世界七天,那里就是每天开始于“有晚上”。为什么这样我不想去考证和详述,只是清楚犹太民族和我们的不同就行了。
结论:圣经说的耶稣死后三天三夜复活,按圣经的经文和犹太人的习俗为原则,是没有任何矛盾的。而老嘁的现代科学折算法单独说,也是对的。但是一旦试图应用到圣经就错了。而依此为依据断定圣经有错就更是大谬不然了。
多说两句:这个问题本来不难明白,核心内容也不在几天,而是耶稣替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然后死而复活,给我们带来了永生希望的福音。整本圣经都是围绕这个核心,如果不抓住核心,只注意枝节,别说是很可能纠缠不清,就是清楚了,也是枉然。
老嘁接不接受我的观点真的无所谓,只希望老嘁大彻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