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睿哲:美国对台湾“六项保证”是台自创的
2007年10月04日 星岛环球网
【星网讯】前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卜睿哲4日表示,美国对台湾的“六项保证”是台湾自己发明的用语,美国政府一直避免使用这个“台湾用词”,直到1998年6月,他前往台北就克林顿总统访问中国大陆,向台湾当局简报时,才首度使用。
据中央社报道,卜睿哲在华府“传统基金会”举办的“回顾六项保证”研讨会中指出,“六项保证(assurances)”的a要小写,因为它并不是正式官方名称。1982年7月14日,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李洁明晋见蒋经国时,只是传达了里根总统的六个要点(elements),并未使用“保证”。
卜睿哲指出,“保证”牵涉很广,因此,从1982年到1998年,即使“六项保证”在台湾已变成专有名词,美国政府仍一直避免使用这个“台湾用词(TaiwanTerm)”。
直到1998年6月,他代表美国政府前往台北,向台湾当局简报克林顿访问中国的情形时,因为要向台湾重申美国政府过去所做的承诺,才首度提到“六项保证”,因此,他是第一个使用“六项保证”一词的美国官员。
卜睿哲说,他首次使用了“六项保证”一词,白宫发言人并未表示异议,后来就继续使用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