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工作签证+学位
H-1B工作签证是一种让专业人才在美国从事专业工作的短期非移居签证。 H-1B签证为三年一期, 期满后可再延长三年, 总共为六年。 一旦六年期满后, H-1B 持有人便无法以H-1B身份继续在美国工作, 但在某些情况下,H-1B签证可超过六年期限再次以一年期限延长。 如申请人已提出劳工移民的申请, 并且自申请之日等待时间超过三百六十五天;再如申请人的I-140已经获得批准,但是由于移民配额的限制H-1六年到期时还不能提交I-485。 根据8 C.F.R., 214, 2 (h) (4) (iii) 的规定,移民局对H-1B工作签证的具体要求是: 一. 雇主对所提供的职位的最低要求是大学学历; 二. 相同行业对此职位的普遍要求是大学学历; 三. 雇主历来对该职位要求大学学历; 四. 工作职能复杂, 只有具备大学学历的申请人才能够胜任. 雇主需证明四条规定的其中一条就可以。 既然移民局对H-1B职位的最低要求是大学学历,那么申请人如何在大学毕业后找到对申请H-1B 签证有利的工作, 侓师如何在申请人所具备的学历、经验与工作名称中找到对H-1B签证申请的有利因素,对于H-1B签证的成功申请十分关键。在学历,工作经验与工作名称的相互关系上, 我们认为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所学专业与工作名称相同: 这类申请比较容易。 申请人在美国高校获得大学或大学以上的学位,并且找到与自己学历相似的工作。 例如, 建筑系(Architecture) 的毕业生找到Intern Architect 的工作; Graphic Design 毕业的毕业生找到Graphic Designer 的工作等。 二.外国学历: 如申请人具备外国学士学历, 移民局对外国学历的要求是必须经过专门的学历鉴定机构评估,并出具鉴定报告以证明外国学历和美国学历等同。 申请人应通过侓师向外国学历机构取得学历鉴定报告。 三.多种学位: 如申请人具备多种学历,那么应该寻找什么类别的工作,要用什么工作名称申请H-1B签证呢?只要记住,学位如与工作名称相吻,所学的专业得到应用,事情就迎刃而解。例如: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专业毕业, 主修会计, 副修电脑,申请人既可以找会计的工作, 也可以找电脑工程师的工作。 又如销售工程师 (Sales Engineer) 职位对于具有商业职位和工程职位的申请人都适合,具备这二种学位的申请人都能够胜任Sales Engineer 的工作。 四.不具备大学学位,但具备多年经验:如申请人只受过一年或二年的大学教育, 但却有多年的相关经验, 这类申请人可能符合申请H-1B签证的条件,移民局的公式为三年的经验或专业培训等同于一年的大学教育, 大学学历以四年为标准。 按照这个公式,如申请人只受过一年的大学教育,但却有将近十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如雇主所提供的H-1B专业性工作 (Specialty Occupation) 和申请人的专业 经验吻合, 申请人便符合条件。 申请人应通过侓师准备以前的所有工作经验证明, 加上大学教育的成绩单,向专门的学历鉴定机构取得学位鉴定报告。 案例一:E 先生具有三年经济专业的大学教育,也具有六年的销售经理 (Sales Engineer) 经验,E 先生同时又具备机械工程(Mechanical Engineering) 大学学位,雇主所提供的职位是Sales Manager。 南部移民中心的有意拒绝(Intent to Deny) 补件通知指出,该职位的最低要求应是大学经济学位,受益人不具备大学经济学位。在补件中,我们向移民局指出,E 先生的二种教育背景加上六年的相关经验,应等同与大学经济学位.而E 先生的机械工程学士学位也符合该职务的要求,因为销售经理的职能就是负责销售雇主的机械产品。南部移民中心在补件后一周内就批准了此案。 案例二:M 小姐刚到美国,被某制造商聘为市场经理 (Marketing Director). M 小姐顾虑重重,因为她不具备申请H-1B签证的大学学历。我们分析了M 小姐的背景资料,认为她符合申请条件。她虽然只在大学读了一年的经济, 但却有十二年的经验,根据移民局的公式,三年经验等同一年的大学教育。M 小姐的大学教育加上经验可以等同于大学学历。我们指导M 小姐准备了工作经验证明,并取得学位鉴定报告。M 小姐的H-1B签证加速申请在三天内就得到加州移民中心的批准,没有补件要求。 案例三:D小姐具备(Fashion Design) 时装设计学位,雇主通过公司侓师递交了以Fashion Design为工作名称的H-1B签证申请,加州移民中心拒绝了雇主的申请,理由是Fashion Design职位不需要大学学历,不是H-1B Specialty Occupation. D小姐找到了我们,我们认为移民局的拒绝理由充分,建议D小姐不必上诉,我们同时也审核了D小姐的全部材料,认为该案有成功的把握。我们建议雇主为D小姐重新提出图案设计师的申请,因为Graphic Designer 是H-1B Specialty Occupation。 二周内,移民局要求补件,理由是D小姐不具备Graphic Design的学位,我们在补件中向移民局指出,虽然D小姐的学位是Fashion Design,但也是Bachelor of Fine Arts 的一种,Bachelor of Fine Arts大学教育为申请人提供了Graphic Design 的基本理论与技巧。我们对D小姐的所学课程作了全面分析,向移民局指出D小姐的所学课程与Graphic Design 是吻合的。加州移民中心在收到补件后根据规定在二周内就批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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