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读《水浒》
廖康
在美国,我教过的最有意思的课是小说欣赏。教材由我来定,需要选一本长篇和若干短篇,可以选任何国家的作品,只要已经翻译成英文就行,而且系主任还希望我带来异国色彩。长篇我选了《水浒传》,不仅因为我喜欢这部名著,还因为它有很好的英译,Outlaws of the Marsh by Sidney Shapiro. 我对自己的课程设计很得意,先做数项选一题,确保这帮毛孩子认真读原著:鲁智深是怎么把乌鸦窝弄下来的?1)爬上树拿下来,2)用竹竿捅下来,3)用手拔树,4)用斧子砍树。然后再讨论人物、主题和文化。前面这招还真灵,逼得他们硬是把这四卷本、100回、1650页的小说全读下来了。可是在讨论中,我大大地丢了脸。学生们提出一些我以前从未想到的问题,令我一时语塞。从学生的问题中,我学到的东西要远远多于我教给他们的,也让我明白那句俗话“少不读《水浒》”实在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部小说的硬伤。
即便是看过很多遍《水浒传》的读者,我想也没有几位记得一个叫王四的人。这名字起得极其随便,我相信不是施耐庵疏忽,而是有意的,因为小说里“好汉”的姓名都有讲究,而且还有绰号;那是给人物贴标签,一种简单的塑造人物,便于读者记住他们的手段。在第三回中,我们看到王四,他只是史进家一个庄客,小人物,就像今天我们说“张三李四”一样,是个普通人。他在为史进和朱武等土匪传递消息的路上喝醉了,李吉从他那里偷了书信报官领赏,官差来抓史进,才惹他造反。学生们的问题是,就算王四有错,丢了信还撒谎骗史进说朱武没有回信,这罪也不当诛啊!何况史进已经要造反了,为什么还杀王四?而且杀得那么随便。书中是这样写的:“史进下梯子,来到厅前,先叫王四,带进后园,把来一刀杀了。”一条人命啊,怎么写得像杀鸡那么简单?
我说,这是塑造史进的性格,他是个意气用事的小伙子嘛。学生们说那不难理解,但不解的是作者的态度。显然,施耐庵根本不拿王四当回事,不仅没有给他一个像样的名字,对他毫无同情或怜悯,甚至还表现出他死得活该的态度。我承认,以前从未注意过王四,这种忽视的深层原因,追究起来就是没拿他当人。为什么没拿他当人?就因为他太普通,没本事。但为什么我的学生会注意到王四呢?而且拿他当人,还为他鸣不平呢?我开始意识到我和学生之间的差距。虽然我也口口声声地说人人平等,但我远不如学生。“人人平等”是深植于他们心中的信念,于我,那还只是漂浮在嘴上的一句口号。至于作者,他根本就没有这概念。《水浒传》歌颂的就是能耐、能人;贬低的就是普通、凡人。只要有本事,品德多么败坏都没关系。而平民百姓根本不值一提,虽然作者也描写他们遭殃,但目的只是为了讲“好汉”的故事,而不是伸张正义。我这类读者,之所以缺乏对人生命的重视,缺乏对正义的敏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受了这种小说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水浒传》中,作者对待小人物和平民百姓是什么态度呢?孤例不成证,再看第三十一回武松报仇,闯入鸳鸯楼之前杀死那两个丫头,如果说是怕她们弄出声响,惊动敌人,倒也情有可原。但杀死张团练、张都监和蒋门神之后,大仇已报,作者还要让武松杀死张夫人、养娘玉兰和奶娘,还有儿女三口,“方才心满意足。”书中的描写,用的是同样轻松的笔调。然而,仅此滥杀无辜一事,就足以表明,武松是个丧尽天良的罪犯,不值得任何有正义感的人敬佩。从那一页开始,我的学生们都一致认为他是杀人狂,毫无可敬之处。但施耐庵却把武松描绘成小说中数一数二的英雄;几百年来,评书和戏曲都一再把他塑造为英雄。我以前阅读时,虽然也注意到他那次杀人过多,但想到他大概是杀红眼了,觉得很真实。因受传统文化和众人看法的影响,我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样塑造一位英雄有什么不妥,也没有因为施耐庵这样描写武松就对他丧失了敬意。作者的笔触继续引导读者仰慕这样一位“好汉”。为什么呢?就因为武松有能耐,赤手空拳打死过老虎;而他屠杀的张都监家属和佣人,都是无能鼠辈。作者让人觉得他们死不足惜,而且致他们于死地的还是一位曾经为民除害的“好汉”。仔细想想,武松打虎,并非有意为民除害,他只不过在自我保护时,打死了那个大虫而已。打虎一事,与其说和为民除害有关,不如说和他自己抠门,舍不得在酒家住店有关。说到底,作者和读者佩服武松,还是因为他有能耐,不是因为他见义勇为。但一个人再有能耐,也没有滥杀无辜的权力。毫无疑问,人命不可以用金钱计价,也不可以用其他人的性命来等值交换。当医生的,不能说因为救过一百条人命,屠杀一两个就没关系,还有九十多条人命的功德呢,谁也不会接受这个道理。
然而《水浒传》宣扬的恰恰是能人比凡人的命值钱。在第三十四回,宋江为了吸收秦明入伙,竟然派人穿着秦明的盔甲,骑着他的马,拿着他的军器,带着土匪把数百人家都“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致使知府一怒之下,把秦明的妻子杀了。宋江还大言不惭地以实相告秦明,气得他怒火中烧,但被人软禁着,便只说了句:“你们弟兄虽然是好意要留秦明,只是害得我忒毒些个,断送了我妻小一家人口!”宋江说没关系,没了夫人,续上一个就得了,遂将花荣的妹妹许配给秦明。这秦明,刚才还恨得咬牙切齿,转眼间就全心全意地归顺了。他们这叫什么好汉?没心没肺,没有脊梁,还算人吗?
再看第三十八回所谓的神行太保戴宗出场,他分明是个贪官酷吏,明目张胆地欺榨犯人的银两。他不知道这犯人就是宋江,吼道:“你这矮黑杀才!依仗谁的势要,不送常例钱来与我?……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的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只苍蝇。”这样一个恶棍,只因他有法术,一日能走八百里,宋江也与他结交,成为好友。跟着便是李逵,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夸他忠勇,是非分明。他明明是个无赖,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一出场,他就在撒泼,强行向人家 “借”十两银子。宋江惯会收买人心,李逵则有奶便是娘,收了人家的钱就去赌,赌输了就打人。这样一个泼皮,如果碰到杨志,多半会像牛二那样被人一刀杀了。他运气好,碰到张顺,只被灌了个水饱。可是宋朝的百姓运气不好,李逵碰到宋江,受到赏识,死心塌地卖命,劫法场时,抡起两把板斧“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到了仇敌黄文炳家,“众好汉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把黄文炳一门内外大小四五十口尽皆杀了,不留一人。” 抓住黄文炳后,李逵还用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灸来下酒。割一块,灸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正是由于《水浒传》中有这些残酷的描写,赛珍珠1933年要出版她的七十回英译本时,哥伦比亚大学的爱国留学生才要求她别出,或删掉那些段落。但这家丑在国内似乎从未受到过审查,好像只要不在外面丢脸,怎么伤害本国青年人的心灵都没关系。
李逵吃人肉、杀平民绝非仅此一次为宋江报仇雪恨的行为。后来,他还吃了李鬼的肉。而且他一动起武来,就不管是官兵还是百姓,只顾排头砍去。最可恨的是在第五十一回,为了逼朱仝上梁山,他竟然执行宋江的命令,把沧州知府的四岁小儿子的“头劈做两半个”。这些“好汉”们每次打到仇家,总是无论男女老少,把一家几十口人全部杀光,以绝后患。他们口口声声“替天行道”,可究竟为老百姓做过什么好事?他们打家劫舍,通常是把财宝带回梁山,有时也会开仓赈民,也曾因报私仇而顺便诛杀贪官污吏。但总地来说,他们在受招安之前,没有做过多少利国利民的事情。就算做过一点好事,帮助过几个受苦、受压迫的人家,他们的善行也不能成为杀人放火的理由。
表面上看,《水浒传》痛斥高俅一类小人。实际上,施耐庵描绘的许多“好汉”与高俅在品质上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只是坏的程度不同而已,有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宋江为了发展壮大梁山的势力,滥杀无辜,不惜一切残酷的手段,竟然连孩子也不放过。高俅嫉贤妒能,陷害忠良,高衙内欺男霸女;他们固然可恨。但所谓的梁山好汉,动不动就侵犯别人的庄园,杀害平民百姓;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任意采用一切残酷手段,他们难道不比高俅之流更可恨,为害更大吗?如果让这些有能耐,无道德的人当了大官,还不定有多少人会家破人亡,百姓还不定要多受多少罪呢!可我们为什么只恨高俅,却不恨那些“好汉”呢?甚至还崇拜他们?
这主要是由于作者的态度和写作手法。施耐庵看不起高俅,首先是因为他没本事却得到了重用。怀才不遇可能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但更可能是一个普遍的心理问题。在很多情况下,所谓的才子,无非就是会念点书,有些文采。他们并没有经过实践证明自己确实有济世经国之才,也没有写出可以传阅千秋之作,但他们总是抱怨时运不济,上苍无眼。他们看到那些得到重用的人,总觉得不公,觉得自己的本事更大,而别人一定是走了旁门左道。他们特别痛恨高俅这类没有本事却得到高升的小人,并在《水浒传》中,在高俅身上得到发泄怨气的机会,得到比附他人的对象和斥责无能的靶子。除了高俅以外,施耐庵还写了杨戬、童贯、蔡京等有名字无性格的废物,用来陪衬那一百单八位多才多艺、形形色色的“好汉”。因此,《水浒传》尤其会引起怀才不遇的读者的极大共鸣。写这种小说,可以涤荡腹中积郁;读这种小说,可以抒发胸中块垒。而老百姓喜欢听《水浒传》,只是把它当作娱乐而已,但老百姓的俗话“少不读《水浒》”清晰地表明了人们对此书的价值判断。大人不想让是非观念还没有稳定的孩子读这部小说,怕他们以“好汉”为坏榜样,随意破坏秩序,拉帮结伙,对抗社会。大家都很清楚,不能因为社会上有怀才不遇的现象,就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胡作非为。
有些人说,我们应该历史地看待这部名著,不能用现代人的标准和思想觉悟来要求古人,我当然同意这观点。批判《水浒》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就是用今人的认识水平来要求古人,当然没道理。更不必说,文革中那场评《水浒》的闹剧压根就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然而,我们不要以为对人命的尊重只是现代人的觉悟,或西方人的专利。且不说孟子有“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论述,老百姓的俗话“人命关天”也表明我们对人的生命,哪怕是普通人的生命,看得无比重要。但我们从来没有“能耐关天”之类尊崇技能的说法。我们的经史子集、诗词歌赋和各种文学作品对人,对仁爱,对正义和公理自古以来的都是相当重视的。《水浒传》堪称是个怪胎、异数。一方面,这部小说刻画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讲述了许多精彩的故事。另一方面,作者对普通人的生命表现了极大的轻蔑,对“好汉”的能耐表现了极大的尊崇,对仁爱和正义表现了极大的麻木。长期以来,《水浒传》一直上不了士大夫的台面,被斥为“诲淫诲盗”,恐怕还不仅仅是因为它鼓吹造反,毕竟这本书的主流思想是鼓吹忠君,有的版本题目就是《忠义水浒传》。从明朝初年这部书问世以来,直到近三百年后清朝的文学评论家金圣叹批改后,才把《水浒传》和《离骚》、《庄子》、《史记》、《杜诗》和《西厢》相提并论,提拔为“六才子书”。到了四九年后,这部小说更获得空前的崇高地位,盖因当权者造反起家,很容易同那些“好汉”们画等号。然而,对宋江受招安还是不满,所以要批判。这种批判才真正是缺乏历史观念,而批判《水浒传》轻视普通人并非缺乏历史观念。
还有些人说,读《水浒传》,就是享受美,欣赏那些虎虎有生气,形形色色的人物就是了,讲那么多道德干什么?小说只有写得好坏之分,没有正义和邪恶之分。这种论点的错误如此显而易见,似乎不值一驳。然而,由于著名爱尔兰作家王尔德也说过类似的话,其影响还是很大的。这种论点把美简单化了。美,尤其是文学美,绝非肤浅的感官享受。“美”这个汉字是向神明呈上大羊,这概念本身就和“善”紧密相连。美学研究的主要部分就是讨论美和善的紧密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问题,怎么能把美与善分开来享受呢?在美国首都的美术馆里有一尊华盛顿的裸体雕像,伟若天神。但若有人把希特勒雕塑得像天神一样,你会欣赏吗?如果有人写书歌颂汪精卫的文才和刺杀摄政王的胆略,还把他为日本人做事写成忍辱负重,曲线救国,无论写得多么惟妙惟肖,你会欣赏吗?《水浒传》里的人物多数为平板式的,靠绰号区别性格,不是依靠描写和对话来塑造性格,而且他们始终没有变化。这部小说的迷人之处主要还是那些有趣的故事。虽然书中的人物确实比其他许多古典名著如《镜花园》之类写得生动,但《水浒传》的硬伤——对普通人生命的轻视态度以及仁爱和是非观念的缺失——引起许多有正义感的读者反胃,令老百姓说出“少不读《水浒》”这话来,说明人们自然而然地就把美和善连在一起考虑了。
施耐庵并没有书写人民的疾苦、国家的灾难,也没有用艺术的真实来反映宋朝那场起义的原因是“官逼民反”,他写得更多的反而是“贼逼民反”。他主要抱怨的无非是有本事的人未能获得重任,他宣扬的“替天行道”无非是任人唯能。他没有讴歌仁爱,呼唤正义。他歌颂的仅仅是各种各样的“好汉”和才能,无论什么才能,只要一个人在本行业做到了家,作者就以欣赏的笔调来描绘,还冠以星宿的头衔,也就是说他不是常人,而是天神下凡。宋江之所以能够成事做大,就因为他善于收揽人才,那怕是鸡鸣狗盗之徒,狼心狗肺的恶棍,只要有用,他都一概拜留。宋江之流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道德。他收揽的很多人也不懂是非,只要别人欣赏自己的才能,就感激不尽,虽有杀妻毁家之仇,也甘愿为主子卖命。很多读者大概都和我小时候一样,读《水浒传》读得津津有味,完全被那些故事、人物和他们的本事迷住了。尤其是男孩子,在一起谈论的就是谁武艺高,谁本事大。曾几何时,我佩服的就是强者,不会同情弱者。与我的学生相比,我痛切地感到,我们在那个斗争年代,不仅缺乏应有的智育,而且还接受了许多扭曲的德育,难怪我们被称为吃狼奶长大的一代。我们在心智上不仅是斗争哲学的牺牲品,也深受固有文化糟粕的遗害。而清除这些毒害,恐怕并不容易。
200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