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不要人祭?
讨论耶和华迦南屠城的时候,有些基督徒以异教神要人祭为由认为迦南的异教徒该杀,从而宣称耶和华下令杀人的“公义”。那么,耶和华要人祭吗?在这一点上,犹太教和基督教似乎观点一致,认为耶和华禁止人祭,并且声称,亚伯拉罕献子的故事已经表明,耶和华所需要的不是人祭,而是忠实的信心。但是细读一下旧约就能发现,耶和华并非从一开始就禁止人祭。当然,要看明这一点,仅仅看中文和合本的译文不够,必须要参考其他语种的翻译,而且,“圣经”的记载也必须放在历史发展环境中来看。
与以色列周边民族相比,犹太教应该很早就废除了人祭,但是这不等于说犹太教的神从一开始就不要人祭。从号称神启默示的所谓圣经所留下的蛛丝马迹中我们可以看到,耶和华与以色列周边民族所供奉的神原本无二致,也曾经是一个索求人祭的神。
人祭在世界各地的原始宗教发展过程中都曾经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出现是在新石器时代之前,在古代近东地区尤其体现为头生祭。在古人的信仰中,掌管繁殖的神为保证土地产物丰盛、人与自然繁荣而做出了牺牲,为了补偿神的付出,使神能够重新恢复精力,人就把自己最好的东西敬献给神,这最好的东西里就包括人的男性头生、牲畜的头生和土地新出产的东西。旧约虽然明文禁止人祭(比如利未记20:2 你还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总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或申命记18:10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顺便说一句,这里的“经火”有可能不是指把自己的孩子烧死),但是,这种禁令是禁止人在以色列把自己的儿女献给其他的神。同时,尽管耶和华在亚伯拉罕时代就已经不再要人的头生作祭(关于亚伯拉罕献子的故事,现在学术界认为,这原本是一个独立的故事,但是也有人认为这是祭司用于表述神学思想而编出来的故事,总之,最后定型很晚。这段经文神学研究,有机会另写一文介绍),却在出埃及记和民数记中反复要求以色列人把头生献给自己,比如:
出埃及记
13: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13:2 以色列中凡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注:查德文及英文译本,都没有“分别”的字眼,只有“使之为圣”的意思】。
13:11 将来,耶和华照他向你和你祖宗所起的誓将你领进迦南人之地,把这地赐给你, 13:12 那时你要将一切头生的,并牲畜中头生的,归给耶和华,公的都要属耶和华。 13:13 凡头生的驴,你要用羊羔代赎,若不代赎,就要打折它的颈项。凡你儿子中头生的都要赎出来。 13:14 日后,你的儿子问你说,这是什么意思。你就说,耶和华用大能的手将我们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 13:15 那时法老几乎不容我们去,耶和华就把埃及地所有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杀了。因此,我把一切头生的公牲畜献给耶和华为祭,但将头生的儿子都赎出来。
22:29 你要从你庄稼中的谷和酒榨中滴出来的酒拿来献上,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
34:19 凡头生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头生的,无论是牛是羊,公的都是我的。 34:20 头生的驴要用羊羔代赎,若不代赎就要打折它的颈项。凡头生的儿子都要赎出来。谁也不可空手朝见我。
民数记
3:12 我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头生的。利未人要归我。 3:13 因为凡头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击杀一切头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头生的,连人带牲畜都分别为圣归我【注:查德文及英文译本,都没有“分别”的字眼,只有“使之为圣”的意思】。他们定要属我。我是耶和华。
18:15 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18: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8:17 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它的血洒在坛上,把它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注:从 18:17 “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其实可以看出,凡是“圣”的,必不可赎,也就是说,人的头生最初也是不可赎的!】
值得注意的是,亚伯拉罕献子的故事按照通常的神学解释已经表明耶和华不需要人祭,但是耶和华此后在出埃及的时代却依旧要求以色列人把长子献给他,尽管同时也明确要求把被献的人赎出来,而被当今多数学者认为是约西亚时期的祭司所写的申命记则不再提献长子的事 —— 这种转变也可以证实神学界关于亚伯拉罕献子故事的说法,就是,这个故事是祭司经过关于耶和华以及在以色列早期历史中的人祭的神学思考之后编出来的故事,在摩西五经中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而且,一些学者认为,割礼就是代替人祭而引入的。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废除人祭无疑是一个进步,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耶和华从一开始就禁止了人祭,正相反,这说明,耶和华这个神原本与以色列周边民族、部落的神一样,也是要求人祭的。
那么,旧约中还有没有向耶和华献人祭的记载呢?
首先,在耶和华所立的律法里,除了以上所引的关于献长子并要赎出的规定,还有一条永献给耶和华的人必要治死的规定:
利未记
27:28 但一切永献的,就是人从他所有永献给耶和华的,无论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为业的地,都不可卖,也不可赎。凡永献的是归给耶和华为至圣。
27:29 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被治死。
这一章交待的是,作为供品献给了耶和华的人或物是否可以并以什么方式赎回,第29节突然来一句“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被治死”,完全与上下文脱节。查1980年天主教-新教德文统一版,经文如下:
28 Aber nichts von dem, was ein Mann von seinem Eigentum an Menschen, Vieh und Feldbesitz als Banngut dem Herrn geweiht hat, darf verkauft oder ausgelöst werden. Alles Banngut ist etwas Hochheiliges; es gehört dem Herrn.
29 Kein menschliches Wesen, das als Banngut geweiht wird, kann zurückgekauft werden; man muss es töten.
直接翻译出来就是:
但人若将自己的财产作为Banngut献给了耶和华,不论是人、牲畜还是土地,都不可卖,也不可赎。所有的Banngut都为至圣,属于主。
作为Banngut献给耶和华的人,不能赎回,必要治死。
那么,什么是Banngut呢?Gut好解释,就是财物、财产。Bann呢?向以忠实原文而著称的 Elberfelder 版有注解:就是向神献供的绝对形式。
英文 NIV 的这两节经文是:
28 \'But nothing that a man owns and devotes [l] to the LORD -whether man or animal or family land—may be sold or redeemed; everything so devoted is most holy to the LORD.
29 \'No person devoted to destruction [m] may be ransomed; he must be put to death.
其注解:
(l) Leviticus 27:28 The Hebrew term refers to the irrevocable giving over of things or persons to the LORD.
(m) Leviticus 27:29 The Hebrew term refers to the irrevocable giving over of things or persons to the LORD, often by totally destroying them.
这样看来,Banngut就是中文和合版第28节中的“永献”,而“永献”也是一个贴切的表达。同时,第29节的中文译文就不应该是“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而应该是:
凡永献给耶和华的人,都不可赎回,必被治死
或者参照 NIV 翻译成:
凡永献给耶和华而当被灭的人,都不可赎回,必被治死。
很明确:把人作为“永献”这样献给耶和华,只能是献作人祭,而不可能有其他的意思。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耶和华最初要人的长子,并不是为了要人把被献的孩子们赎出来,
那么,有耶和华接受人祭的记载吗?
民数记有这样一则记载:
31:32 除了兵丁所夺的财物以外,所掳来的,羊六十七万五千只。
31:33 牛七万二千只。
31:34 驴六万一千匹。
31:35 女人共三万二千口,都是没有出嫁的。
31:36 出去打仗之人的分,就是他们所得的那一半,共计羊三十三万七千五百只,
31:37 从其中归耶和华为贡物的,有六百七十五只。
31:38 牛三万六千只,从其中归耶和华为贡物的,有七十二只。
31:39 驴三万零五百匹,从其中归耶和华为贡物的,有六十一匹。
31:40 人一万六千口,从其中归耶和华的,有三十二口。
31:41 摩西把贡物,就是归与耶和华的举祭,交给祭司以利亚撒,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耶和华要这 32 名未出嫁的女人做什么呢?她们的命运如何?经文没有交代。 不论她们是不是被作了人祭,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作了献给耶和华的 贡物。
这一记载当然不能说明耶和华要求或接受了人祭,但是他至少要活生生的处女来作 贡物了。
另,士师记有如下记载:
11:29 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经过基列和玛拿西,来到基列的米斯巴,又从米斯巴来到亚扪人那里。 11:30 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
11:31 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 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11:32 于是耶弗他往亚扪人那里去,与他们争战。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他手中,
11:33 他就大大杀败他们,从亚罗珥到米匿,直到亚备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这样亚扪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11:34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
11:35 耶弗他看见她,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阿,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
11:36 他女儿回答说,父阿,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因耶和华已经在仇敌亚扪人身上为你报仇。
11:37 又对父亲说,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终为处女。
11:38 耶弗他说,你去吧。就容她去两个月。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她终为处女哀哭。
11:39 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 终身没有亲近男子。
11:40 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单看中文和合版,第37-39节反复强调耶弗他的女儿“终为处女”/“终身没有亲近男子”,似乎她没有被作为燔祭烧掉,而是终身保持了处女身。但是,第39节中“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一句,就说明,她确实被父亲烧掉了,因为,耶弗他向耶和华所许的愿就是:“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查德国天主教-新教1980年统一译本,第37-39节的经文为:
37 Und sie sagte zu ihrem Vater: Nur das eine möge mir gewährt werden: Lass mir noch zwei Monate Zeit, damit ich in die Berge gehe und zusammen mit meinen Freundinnen meine Jugend beweine.
38 Er entgegnete: Geh nur!, und ließ sie für zwei Monate fort. Sie aber ging mit ihren Freundinnen hin und beweinte ihre Jugend. in den Bergen
39 Als zwei Monate zu Ende waren, kehrte sie zu ihrem Vater zurück und er tat mit ihr, was er gelobt hatte; sie aber hatte noch mit keinem Mann Verkehr gehabt.
其中加重部分为“为我的青春哀哭”、“为她的青春哀哭”和“而她还没有与任何男人有交”。
又查1545年路德版,经文为:
37 Und sie sprach zu ihrem Vater: Du wollest mir das tun, daß du mir lassest zwei Monate, daß ich von hinnen hinabgehe auf die Berge und meine Jungfrauschaft beweine mit meinen Gespielen.
38 Er sprach: Gehe hin! und ließ sie zwei Monate gehen. Da ging sie hin mit ihren Gespielen und beweinte ihre Jungfrauschaft auf den Bergen.
39 Und nach zwei Monaten kam sie wieder zu ihrem Vater. Und er tat ihr, wie er gelobt hatte; und sie war nie eines Mannes schuldig geworden.
根据此译本,耶弗他的女儿所哀哭的,是其处女身,最后一处说她还从未与男人有交;一向以忠实原文著称的 Elberfelder 版与路德版的译法同,也是为其处女身而哀哭,最后一句更是说她还没有与男人同过房。
可以看出,三种德文译本所要表达的,不是耶弗他的女儿“终身处女”,而是她年纪轻轻、尚未享受男女之乐!
显然,中文和合本的译文有明显的误导倾向。然而,即使 耶弗他的女儿像和合本所暗示的那样只是“终身处女“而没有被作为燔祭献给耶和华,耶和华没有拒绝耶弗他的许愿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耶和华并不禁止人祭,至少不禁止以色列人把人祭献给自己。
【神学界现在认为,这段故事可能只是基列这个地方的个别传承,用于解释这个地方的女性“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的习俗,因为,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能证明这是全以色列的习俗。】还有的人辩解说,这个故事说明,早期以色列用这种方式许愿——还愿是有可能的,但是这不表明耶和华要求人祭。
那么,旧约有关于耶和华要求人祭的记载吗?请看撒母耳下:
21:1 大卫年间有饥荒,一连三年,大卫就求问耶和华。耶和华说:“这饥荒是因扫罗和他流人血之家,杀死基遍人。”
21:2 原来这基遍人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亚摩利人中所剩的。以色列人曾向他们起誓,不杀灭他们,扫罗却为以色列人和犹大人大发热心,想要杀灭他们。大卫王召了他们来,
21:3 问他们说:“我当为你们怎样行呢?可用甚么赎这罪,使你们为耶和华的产业祝福呢?”
21:4 基遍人回答说:“我们和扫罗与他家的事并不关乎金银,也不要因我们的缘故杀一个以色列人。”大卫说:“你们怎样说,我就为你们怎样行。”
21:5 他们对王说:“那从前谋害我们、要灭我们、使我们不得再住以色列境内的人,
21:6 现在愿将他的子孙七人交给我们,我们好在耶和华面前,将他们悬挂在耶和华拣选扫罗的基比亚。”王说:“我必交给你们。”
21:7 王因为曾与扫罗的儿子约拿单指著耶和华起誓结盟,就爱惜扫罗的孙子,约拿单的儿子米非波设,不交出来,
21:8 却把爱雅的女儿利斯巴给扫罗所生的两个儿子亚摩尼,米非波设,和扫罗女儿米甲的姐姐给米何拉人巴西莱儿子亚得列所生的五个儿子,
21:9 交在基遍人的手里。基遍人就把他们在耶和华面前,悬挂在山上,这七人就一同死亡。被杀的时候正是收割的日子,就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
21:10 爱雅的女儿利斯巴用麻布在磐石上搭棚,从动手收割的时候直到天降雨在尸身上的时候,日间不容空中的雀鸟落在尸身上,夜间不让田野的走兽前来糟践。
21:11 有人将扫罗的妃嫔爱雅女儿利斯巴所行的这事告诉大卫。
21:12 大卫就去从基列雅比人那里将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的骸骨搬了来,是因非利士人从前在基利波杀扫罗,将尸身悬挂在伯珊的街市上,基列雅比人把尸身偷了去。
21:13 大卫将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的骸骨从那里搬了来,又收殓被悬挂七人的骸骨。
21:14 将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的骸骨葬在便雅悯的洗拉,在扫罗父亲基士的坟墓里。众人行了王所吩咐的。此后神垂听国民所求的。
非要用这7个人祭了,才“此后神垂听国民所求的”,这不就是耶和华要求人祭吗?
人祭的影子,一直到以色列人从巴比伦返回故乡后还能看到:
尼希米
10:33 就是为陈设饼、常献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节期所献的与圣物,并以色列人的赎罪祭,以及我们神殿里一切的费用。
10:34 我们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签,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将献祭的柴奉到我们神的殿里,照著律法上所写的,烧在耶和华我们神的坛上。
10:35 又定每年将我们地上初熟的土产和各样树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华的殿里。
10:36 又照律法上所写的,将我们头胎的儿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们神的殿,交给我们神殿里供职的祭司。
当然,这时候献到耶和华神殿的头胎儿子有可能必须按照律法的规定赎出来,但是,正如阿美所说,赎出来并不说明就不祭了,恰好说明耶和华贪恋人祭。不再杀真人来祭却又要人把头胎献上,这就像素食非要做成肉食模样取肉食名称一样。人不免吃肉的念想,看来耶和华也不免吃人的欲望。
什么耶和华这个神从一开始就与周边部落的神格格不入,什么耶和华禁止人祭,这种神话,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