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星期二

最近很忙, 又很懒, 日记也写得不够勤快. 日子过得飞快, 2007年眼看进入尾声, 还有一个月.

上周三打算加入办公室附近的一个GYM, 因为只靠YOGA的减肥效果不够明显不够快, 我恨不得能立即瘦得没有一丝多余的肉. 因为是在办公室area, GYM小得很, 比原来六本木那个TIPNESS还寒酸, 负责接待的STAFF唠唠叨叨. 我提到身上有TATTOO, 如果需要可以用TAPE贴上, 原来的GYM因为在六本木, 老外很多, 有TATTOO的就更多, 所以GYM也睁一眼闭一眼, 实在太乍眼的(例如在胳膊上的), 用TAPE贴上就好. 结果那个唐僧一般的STAFF立即跟刚充过电一样, 又开始絮叨, 什么"会影响其他客人", 什么"要考虑", 什么什么... 我听得烦了, 我又不是黑社会, 影响个P, 而且我花钱, 还这么多事儿. 我也没理那个还在念叨的STAFF, 拿起包走人. GYM的钱省下, 正好可以SHOPPING. 我心情大好的转道去新宿, 直奔ISETAN的CHANEL专柜, 买了惦记已久的太阳镜. 本来还打算给怡买结婚礼物, 但HERMES 8点就关门, 也太早了, 所以没赶上. 然后又去喜欢的店转了一圈, 战利品丰富, --大衣, 小呢帽, 彩色长袜... 尽兴而归.

周四, 亮组织一个聚会, 说了好几次让我也参加, 说是"可能遇见有感觉的人", 我哭笑不得, 告诉他, "I am NOT looking for anyone." 最终, 不忍拂他的好意, 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比我想象的还要糟... 不知道亮从哪里收集来这么些极品人物. 一个胖子, 怎么看怎么都是GEEK, 中文叫"IT精英"(这是F教我的, 贬义), 手持他的cellphone, 向旁边的女生们介绍其功能, 足足讲了一个小时. 旁边的日本女生也听得很烦, 但仍尽量礼貌的装出有兴趣在听的表情, 我已经烦得超过能忍受的极限, 想把他那个破手机立马扔到窗户外面去. 我右边的男生大概有狂躁型间歇性精神障碍, 每隔5分钟就会上窜下跳并伴有震耳欲聋的傻笑声, 弄得我饭都没吃好, 被他吓着了. 好不容易捱到结束, 我匆匆告辞, 走到外面, 有种终于回到正常人的世界的感觉. 第二天讲给S听, S乐, 说, 其实亮也挺GEEK的, 物以类聚, 正常. LOL.

周五本是假日, 但Ben从HAWAII过来, 于是全体加班. 本来说3连休都要加班, 但后来S也觉得太过分, 于是周六有一天假. 我终于可以安稳的睡懒觉, 结果竟然被Dave打电话来吵醒. 他说天气很好, 要不要出去溜弯儿, 我说我得去新宿买结婚礼物, 他说那就新宿见, 我的懒觉没睡成. 在HERMES给怡挑SCARF, 真是好东西, 但也真TNND的贵. Dave在HERMES店里四处闲逛, 逛回来告诉我, 看到一件JACKET, 100万日元, 我说"wow, buy one when u make enough money", 他说, "No, I will buy TWO!" 我乐, 想起网上流传的那个"有钱了, 什么都买两个"的笑话, 看来这个是国际通用的感觉. 最后挑了一条今年的design的scarf, 店员把东西包装好, 恭恭敬敬的送我们到门口. Dave说, 这条围巾的钱都够买台电视了, 我说, 我总不能扛台电视去印尼参加婚礼吧, 好在她不常结婚, 偶尔一次, 破费一些吧. 

说到婚礼, 我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机票, 烦死了. 用现金买票, 立即有座, 用MILE买, 就要等, ANA太过分了. 轶一直催我看HOTEL, 我根本没心情, 工作忙, 机票也没搞定...#$#%#$$@!!! 老板希望我在走之前可以干更多的活, 于是把整个TESTING都推给我负责, 这周六就开始, 雇了几个PART-TIME的学生, 也不知道能完成多少, 很是stressful. 

今天在网上看见轶, 问她打算给怡买什么. 我知道她现在不富裕, 如果她愿意SHARE的话, 可以一起送那个围巾, 负担轻一些. 但轶说打算买怡喜欢的那个样子的LV钱包, 国内仿制的, 我一听, 愣住. 轶说她问过怡了, 怡不在意, 我想, 怡当然会说不在意, 就算在意也不能说出口啊. 轶说她现在赚得少, 每月工资比那条围巾刚多一点儿, 不能打肿脸充胖子; 这些我都能理解, 只是, 轶一直都是那种对假货深恶痛绝, 不屑一顾的人, 要么买正品, 要么干脆就不买, 很有原则. 回国不过几个月, 就变了, "一文钱憋死英雄好汉", 没有钱, 坚持原则大概不容易.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只好回复, "怡喜欢就好." 

jgey 发表评论于
我不占,难道让你占?!

你放心,等你结婚我一定送个假的,还不告诉你,哈哈...

P.S.一看你就不象是能买得起真古董花瓶的...噎死你!\(^o^)/
G.C. 发表评论于
靠,送个假包你也能占领道德制高点,你一句"欺骗“,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结婚收的东西是很不吉利的,特别是明知道是假的还要装着笑脸收,那晦气。所以说宁愿朋友别告诉我, 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再者,哥们姐们之间送点假的东西是可以原谅的,比起男女朋友之间的性质要轻的多。因为好朋友们之间送东西(特别是多年的朋友)一般没有什么目的性,纯粹是友情;我要送我哥们一假古董花瓶而他当真,我肯定要和其他朋友们笑他几年。 而bf送gf包包性质就不同了, 嘿嘿,一般都是有目的的。
jgey 发表评论于
G.C.同学,

首先,你不是女生(或许你有做女生的潜质?:));其次,这是一个关于人的品质的问题.买假货,不好听一点讲,是虚荣 and cheap,但如果不说实话,就事关于诚实与否.

换一个case来讨论这个问题,如果BF送GF礼物,经济条件有限,买不起正品,送了假的,并说明情况,我想,GF会理解和体谅,虽然买假货的行为本身很可笑.但如果BF以正品的名义送假货,GF发现的话,我觉得很难原谅,因为有欺骗的因素在其中,我会怀疑对方的人品.

我觉得,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虚荣,这也是名牌品贵得离谱却仍有很多人购买的原因之一.所以,不伤大雅的虚荣,可以被原谅,但不诚实,我个人觉得,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G.C. 发表评论于
如果我是女生,我宁愿被欺骗,也不原意被告明是假包。 买奢侈品不是为了质量,跟不是为了材料,而是为了那一份满足感。 自欺欺人倒也算了,起码自己做了选择,而被硬塞个假包, 实在有点怪怪的感觉。
jgey 发表评论于
不割...ROB送的那套是CASHMERE的,和HERMES的SILK围巾根本配不上套.

而且我还没考虑好怎么处理"这些不合风格的礼物",1是留着自己用(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2是卖了...真是麻烦.

P.S. 送假的,还不告诉人家,那好象更过分诶.
G.C. 发表评论于
哈哈, 要么送真货,要么别告诉朋友是假货,我看不如你忍痛割爱, 将ROB给你的LV手套什么的作为轶的礼物送给新娘子, 又给轶作了面子, 有解决了这些不合你风格的礼物,还可以和你的围巾配套,一举三得。
jgey 发表评论于
结婚礼物送个假货...总觉得怪怪的,不是吗?
倒不如送个别的什么,有意义一点的礼物,便宜一些也无妨.

不过,HERMES的门槛真是够高,LV根本没法比.我的收入离HERMES的消费水准还差好大一截呢...愁啊...(#-_-)
elpher 发表评论于
国内物价拼命涨,就是工资不涨...如果消费和收入还能维持适当比例那也没什么,不过HERMES围巾的收入要MATCH LV包包的消费,好象是难了点...要不送点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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