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的出法--关于悄悄话的故事和将来状态

大家好,小黄鹂博客开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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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字的写法,我知道的历来只有一种。后来才发现这是不确的。

今天收到悟空孙一个悄悄话, 内容如下:


对于你如下无理言论,经与有关方面联系,你如不公开道歉,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这儿写“悟空孙”意指普通人,就是张三、李四,也可以改为“两只黄鹂”或“神在阿堵中”。后面有一位朋友写的各级领导和普通人得到的结论,关于他们犯了错误后的评语,就很准确地表达了我的意思。

--原来你说得“悟空孙”可以理解成“神在阿堵中”。对不起这下我得道歉了, 昨天我跟神在阿堵中的老婆打了电话,她说她跟悟孙空睡觉呢。我居然因此好奇了很一会儿。

我从来不愿把别人的悄悄话转告第三者, 因为我相信双方能够值得信任。但是这次得事情大了。 我决定还是告知大家, 可以做个预告吧。

这里对这段黑体字作个解释,第一段是悟空孙对我的“特此转告”。 第二三段是他因此要我公开道歉否则就会付诸法律手段的内容。其中第二段是某个人对我的郑重道歉。第三段是我对他道歉的回答。

把这段悄悄话公开有几个目的:
1,万一我将来进入了官司,大家好歹知道一个前因后果。大家现在知道的是八卦的第一手资料, 将来不幸想起我的时候,可以知道问题所在。 


2,这个悄悄话也刚好是我的一个总结。文学走廊我是不会再来了,如果我再来,如果是我朋友的话,就狠狠骂我。


3,关于这个悄悄话我目前的反应就是,我非常乐意看看我去法庭的样子,因为我一直想看看我为自己辩护的水平。换句话说,我目前不觉得我应该公开的道歉。

4, 那完全是后话。 我希望走廊把这个帖子保留下来,因为事情时发生在这里的。 如果我果真上了法庭,我还希望斑竹把这个帖子置顶,以告后者。
 


乱弹 发表评论于
鹂兄,很赞成你较真的态度。这次事件涉及的三个人,你最无辜。 神兄这次为别人火中取栗,也很难为了。

你不来走廊是大家的损失,于你自己倒没有什么。不管怎样,享受生活吧。 节日快乐!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回复平平平平平的评论:
谢谢。

其实没什么,这是一个冷笑话。有人不过是一厢情愿想通过伪装“被诬告”要求我向他道歉而已。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小花的评论:
Don't try to argue with me.

Let him come to me if he has the problem.

Sorry for that.

小小花 发表评论于
黄鹂 , not every one can get your real point. i still feel it is not right to say those words to 阿堵gg. Esp since he is a serious and decent person.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回复绿豆汤的评论:
谢谢绿豆汤的关心。
不过问题不是你想的那样,可能我还是没说清楚啊:(((

问题是有人给我发短信说我构成了对他的诬陷罪, 并且要我公开道歉,否则就要法律途径解决。
绿豆汤 发表评论于
发个悄悄话就要打官司?
天大的笑话!摆脱他先去研究研究法律...

这个孙悟空看来是喜欢无事生非者,要避开这种小人,不要和其纠缠不清。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回复淑女司令的评论:
哈哈,让神在阿堵中来说这话。我告诉他,把他的名字换成普通人就好了。

说实在的,这件事情我劝你们别搀和。三丰子我都没让搀和,你就更不应该搀和了。

文学走廊我是不会去了, 这不是什么赌气的事情。
淑女司令 发表评论于
公正的讲,如果我理解的意思是对的话,黄鹂应该to阿堵兄道歉,你那句“昨天我跟神在阿堵中的老婆打了电话,她说她跟悟孙空睡觉呢”从字面意思理解很不合适,如果你们是熟识朋友彼此了解平时开玩笑方式的话尚可,可阿堵兄是认真严肃之人。这话明显不妥-除非我没理解这件事情

你举的例子虽然为解释他的逻辑但例子/用词本身不合适,尤其阿堵兄是个老式的人,黄鹂我觉得要求你道歉不为过,先不管早先责任在谁。

至于起诉的事情觉得你不必当真,误会就是误会。也用不着不来走廊,谁都有说话过火的时候。我想大部分人都能理解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回复乡妞的评论:
Thanks very much.

Actually I am very glad to receive his QQH.

It is really a good way to know a person.


I am very suprise he could make this a case.
It seems to me he did make this ID as a patent.


乡妞 发表评论于
黄鹂我以为没什么大不了的。你的言论说的很清楚:1.我这儿写“悟空孙”意指普通人,就是张三、李四,也可以改为“两只黄鹂”或“神在阿堵中”2.原来你说得“悟空孙”可以理解成“神在阿堵中”。3.悟孙空不是悟空孙

这里有个个人理解和联系的问题,他要往他自己身上去联系,那是他自己的事。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回复歉的评论:
Thanks for your information.

I will take care of it.
发表评论于
你的IP地址已经完全暴露了!
平平平平平 发表评论于
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何惧几只苍蝇。与阁下一起鄙视那帮太监阴阳小人。

保重,圣诞新年好!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谢谢啊,他认为我对他构成了诬陷罪。

我目前觉得没有什么事,不过呢我会等着他的。
kkkkkkkkk 发表评论于
啊。被小贼绊住了???

看来,要浪费一点时间了。

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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