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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禁书

2005年10月14日 学术中国 作者:明迪


  每年9月的最后一星期是美国的“阅读禁书周”,很多地方从本周末起就开始了“阅读一本禁书”的活动。所谓“禁书”是指有争议的书,美国政府受制于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的条例而没有禁书的权力,但地方团体和组织有权要求学校和图书馆禁止某些书给青少年看。然而,对于什么是色情、暴力、歧视、邪教等,各阶层人士的定义不同,所以往往是激烈争论后仍各持己见。《哈利·波特》刚打进美国图书市场时,就在加州、纽约州、明丽苏达、密西根、南卡等州遭到很多家长和地方组织的强烈抗议,认为这书宣传魔法、巫术,对中小学生有不良影响,但这种要求禁止的呼声反而促销了该书系列。

  美国图书馆协会从1981年开始主办一年一度的“阅读禁书周”,有讲演、展览、朗诵等活动,并定期发布最受到责难、被要求禁止阅读的图书名单,目的是促进阅读自由和言论自由。

  除了众所周知最受争议的亨利·米勒和诺曼.梅勒的作品、以及俄裔美籍作家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之外,“禁书”名单上有很多书都曾经是或后来成为经典文学著作,但至今仍在某些州被一部分人认为是应该禁止的书,比如《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二十二条军规》、《愤怒的葡萄》、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尔·费恩历险记》等等。马克·吐温的小说里因为用了大量的N字而被认为是种族歧视,冒犯了黑人,尽管他的本意是为了揭露美国南方的种族主义。J.D.赛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描写了废颓的一代,影响极“坏”,1951年一出版就遭到禁止,一位守望者迷开枪打死了披头士乐队创办人John Lennon,另一位守望者迷对里根总统刺杀未遂。

  美国历史上对某些外国文学作品的禁止更加严厉。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Ulysses)在美国被禁长大15年,美国海关和邮局不允许该书运进来,1933年才解禁。D.H.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在英国和美国都遭到禁止,直至上世纪60年代才见天日。

  约翰.克里兰德的《一位妓女的自传》(Fanny Hills) 从1749年起就遭到禁止,直到1966才被美国最高法院宣布解禁。卢梭的自传《忏悔录》(Les Confessions)1929年被美国海关禁止入关; 马尔科斯的《百年孤独》(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也曾在“50本禁书”名单上。

  并不是想说美国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极其有限度的,中国的禁书更多,我母亲保存多年的《圣经》文革中就被人烧了,尽管现在国内读《圣经》成了时髦。

  当然,西方文明史中禁书活动不亚于咱文明古国,柏拉图虽然以对话的形式将亚里斯多德的哲学思想保存了下来,但当初也正是他要求禁止《荷马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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