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论,性恶论,性善论

其鸣无声,其飞不能高远,日沉浮於鸥鹭之间,而默以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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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论"可以说是西方哲学对于人性的根本判断,从而衍生出西方文化中伟大的忏悔意识和深刻的反思精神。罪与生俱来,这就注定了"众生平等",谁敢声称他是个洁白无瑕的人,就等于骂自己不是人。谁也不愿自取其辱,所以西方没有什么"圣人世家",更没有哪个政客哪个政党那个团体敢号称是"伟大、光荣、正确的"。

  "原罪论"与"性恶论"虽有诸多相似之处,但二者的分歧仍然很大。荀子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人性中恶的特征:"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我们的始祖不正是因此吃了那树上的果子吗?但荀子矫枉过正了,他完全忽略了人性中仍然有善的一面。这个"善"或许可以称之为良知,它是人类不断追求正义与永恒的内在驱动力。

  人类的历史固然有许多昭彰恶迹,但其中仍然有一些可歌可泣的亮色,比如说饱受宫刑之苦仍然写就《史记》的司马迁;在火刑中仍然坚持真理的布鲁诺,面对司法黑暗昂然站立大喊:"我控诉!"的左拉--甚至"让梨"这么一件小事也能给人以温暖。如果人性中全是恶的,那么任何哲学的教导都是扯淡,任何艺术的熏陶都是对牛弹琴,大家全都"轻装上阵,发动机器"好了。到那时,连精神病都不会有--动物怎么会得这种伤脑筋的病?再说,创造出和谐宇宙的创造者,也不大可能"捏造"出一个一无是处的废品。

  至于"性善论"则走到另一个极端,人人都高尚得通体发亮,还要圣人之光照什么照?不过是伪君子们的一把双刃利剑而已。"存天理"是幌子--,连"天" 都忘了是什么,还说什么"理"?"灭人欲"倒是真的,不过"人"是"别人"的意思。朱熹说起理来能把天下读书人说得眼都不敢眨,可他一大把年纪还闹"绯闻 ",差点把一个看不上他的"三陪小姐"逼得上吊,简直比克林顿还过份。谁要是敢起诉他,他就会给人上一课"常谈之中自有妙理,死法之中自有活法"(朱熹《戊申封事》)。他死追烂打歌妓用的乃是"活法"。圣人的话那是非听不可的,老子一眼就把他们看透了,"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道德经》第 38章),意思是谁敢"非礼",就把谁扔到江里喂鱼。

  "原罪论"在认定人罪性的同时,并未否认人性中的善,善与恶就像生与死一样纠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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